国土资源管理
发布日期:2012-01-0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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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承担了保发展促转型、守红线惠民生等多重任务。市级规划成果已上报国务院审批,县(区)级、乡(镇)级土地规划成果也基本获得省、市二级政府审批同意。根据新的规划,全市可外移基本农田1.13万公顷,极大拓展了用地空间。开展“保红线、保发展”行动,全年审核上报耕地1653.33公顷,确保了重点基础设施、大平台建设及民生工程等各类用地需求。规范地产市场和土地储备管理,有效增强市场调控能力,全年出让经营性用地764.93公顷,成交额294亿元,比2009年增长19%;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双控”指标,探索试行“停止向传统产业新增供地”的相关政策,公开出让工业用地972公顷,同比增长11%;优化采矿权布局,集中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出让采矿权11宗,出让金5.97亿元。全市共颁发土地证9.40万余本。市本级开展征地补偿费“直付”试点。市国土局获“全国国土资源管理先进集体”称号。
【连续第13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年内,全市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严格用途管制,坚持“先补后占、占补平衡”,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1334.40公顷,连续第13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完成6个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涉及保护面积8666.66公顷。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启动示范项目40个。推进矿产开发整合,实现金寺山矿区等重点矿区的土地综合利用,完成废弃矿区治理项目8个,创建绿色矿山13家。加强卫片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的178宗违法用地案件均已整改查处到位,另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510起,拆除和没收违法建筑94.80万平方米。
【启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 年内,全市启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综合运用计划调节、定额标准控制、市场配置、考核评价等多种手段,推进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按“365”行动计划要求,开展各类节地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综合容积率提高至1.19,比2009年增长3%;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上升至25.73万元/公顷,同比增长20%,资源利用效率对经济增长贡献度进一步增加。继续健全存量挖潜倒逼机制、土地供应全程监管机制,全市消化转而未供土地1466.53公顷、盘活存量土地516.47公顷,闲置土地发生宗数仅为2009年度的36%。提升矿产开发利用水平,合理设置开采规模和出让年限,引导矿企采用先进工艺和形成规模效应,使新设采矿权矿均出让价达5454万元,为2009年度的6倍。
【构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年内,全市国土部门构建了包括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值班人员日夜巡查、专业队伍快速反应的监测预警、群测群防和应急处置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全年发生的39起地质灾害中仅有3起造成一定规模经济损失,且无人员伤亡。新昌县成功创建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任务基本完成】 年内,全市国土部门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任务,查清全市8279平方千米范围内的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完成81%的城镇数字地籍调查任务,其中市区305平方千米的地籍调查成果已通过省厅验收。此次调查的成果及方法已在规划编制、基本农田上图、宅基地登记发证、人口普查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毛尔炯)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