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政
发布日期:2012-01-0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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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349.25亿元,比2009年增长17%;地方财政收入193.23亿元,同比增长20.40%。市本级完成财政总收入83.46亿元,同比增长11.70%;地方财政收入48.33亿元,同比增长12.40%。全市完成财政支出221.95亿元,同比增长30.90%,其中,市本级完成财政支出55.57亿元,同比增长36.90%。全市和市本级均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拨付产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3.60亿元】 年内,市财政局全面梳理涉及财税扶持条款的74只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政策,整合出台《2010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配套政策》和《关于促进二、三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的意见》两大政策。市本级全年拨付产业转型升级扶持资金3.60亿元,扶持企业2000多家。其中,资助商贸重点建设项目3826万元、工业重点建设项目2313万元、外向型经济2187万元、自主创新项目1397万元、专利项目1013万元、节能降耗项目880万元、总部经济资金809万元、院校科技合作项目459万元、上市项目398万元。
【兑付家电下乡等项补贴】 年内,全市财政部门兑付家电下乡补贴5434万元,资金兑付率达99.10%;兑付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6131万元;兑付家电以旧换新补贴1.10亿元;兑付汽车以旧换新补贴4082万元。
【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题】 年内,市财政局继续实行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政策,协调银行实行优惠利率,涉及资金62亿元,惠及企业330家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区二环内工业企业搬迁转型发展的签约、权属认定和腾空验收工作,审核拨付34家企业的搬迁补偿款5.40亿元、转型补偿款1.30亿元。
【安排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86.57亿元】 年内,围绕“三年建设计划”,市本级安排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86.57亿元,支持重要基础设施、城乡统筹发展和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开展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核实工作。协调组建滨海新城投资公司,累计落实资本金24.40亿元。
【支持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 年内,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利用财政的杠杆作用,推动农业和农村建设。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全市发放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1亿元,市本级发放政策性粮油等各类种粮补贴和奖励资金1628万元;拨付森林休闲旅游、茶叶强市、菜篮子基地等建设资金2350万元。支持新农村建设,市级财政出资3000万元和实物资产5000万元组建新农村建设公司;拨付重点村庄环境整治资金1260万元;拨付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3750万元。推进“蓝天工程”建设,对引进脱硫设备的企业按设备投资额的70%给予补助。支持“清水工程”建设,每年安排资金300万元。投入1000万元支持汤浦水库水源保护。
【教育支出10.08亿元】 年内,市本级预算内用于教育的支出为10.08亿元,比2009年增长21.90%。按小学生均600元/年、初中生均800元/年标准安排公用经费;落实扶困助学政策,发放市配套国家励志、助学资金1134万元,教育资助和助学贷款贴息406万元;保障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市本级落实保障资金5076万元;制订出台《民办教育补助政策》。
【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 年内,全市财政部门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其中企业人员退休金平均每月增加152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拨付“低保”资金1120万元,发放企业退休或下岗军转干部生活困难慰问金1000余万元;筹措落实医疗救助资金3907万元,8.50万余名困难群众得到医疗救助;推进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拨付622万元支持农村老年“星光之家”建设,拨付194万元支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落实优抚政策,安排3460万元资金保障伤病残军人生活和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市本级实际支出再就业资金5770万元,用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困难群体的就业。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年内,全市继续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参保人员门诊补贴;继续推进城镇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建设,市本级城镇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贴分别提高到600元、130元和250元;安排专款1050万元用于参保的城镇居民和未成年人健康体检;支持省内跨县市医保“一卡通”。7月1日起,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达到20元,其中市区人口25元、流动人口12元。
【扶持文化体育和计生事业】 年内,全市财政部门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补助绍兴大剧院运行资金270万元、绍剧越剧保护发展资金200万元、非遗专项资金200万元、文化惠民专项资金120万元。出台扶持民办博物馆事业发展办法,落实鲁迅纪念馆、绍兴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234万元。安排世界合唱比赛、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经费。落实文化体制改革税收优惠1760万元,其中市本级1573万元。落实体育专项资金2016万元,省运会、全运会补助资金594万元。支持计生利益导向和公共服务机制建设,发放农村计生家庭“奖扶”、“特扶”资金161万元。
【控制一般性支出】 年内,全市财政部门落实增收节支要求,缩减部门预算中公用经费5%,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地方财政收入的1%用于四川灾后重建工作。提前拨付支援新疆资金1430万元。
【建立“4+1”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框架】 年内,全市财政部门完善综合预算管理模式,将部门预算与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脱钩改革扩大到所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深化零基预算编制改革。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工作,基本建立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性债务计划管理的“4+1”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框架。
【实现国库集中支付】 年内,市财政局制定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计划,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7月1日起、其他有财政资金拨款的预算单位从10月1日起先后实现国库集中支付。选择8个部门开展了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试点。
【实现采购合同金额26亿元】 年内,市财政局制订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新增4个协议供货项目,并首次实现省、市、县三级区域联动;开展“金财工程”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应用试点,首批4家单位实现了采购建议书编报、审批、确认书发放和备案的网上执行;推动医疗卫生机构集中采购,首次对办公用纸协议供货进行了公开招标;强化公务车辆编制控购管理。全年全市实现采购预算金额29亿元,采购合同金额26亿元,节约率11.40%。其中,市本级实现采购预算金额7.40亿元,采购合同金额6.80亿元,节约率7.40%。
【清理23个“小金库”】 年内,全市财政部门开展资金清理、集中工作,撤销银行账户215个。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专户管理,撤销财政资金专户11个、合并账套1个。组织专项资金暂存暂付清理工作,撤销各类银行账户18个,完成10个专户资金的清理工作。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上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10个,涉及资金156万元;全市1143家社会团体自查发现小金库5个,涉及金额253万元;全市484家国有企业自查发现小金库7个,涉及金额191万元。(丁玲)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