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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供销社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12-12-03 23:4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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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及时准确地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供销社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结合供销社企业实际,特制定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适用范围  1、针对供销社企业发生火灾,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各类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2、供销社直属各单位、控、参股企业、承租承包、委托经营企业。  3、涉及为“三农”服务、招商引资、合资合作、物业服务、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  二、基本概况  1、实施主体  单 位: 绍兴市供销总社  联系电话: 88125763;传真:88125753  地 址: 绍兴市延安东路505号  2、 自然情况  绍兴市供销社是跨地区、跨行业,为“三农”服务,集生产加工、商品交易市场、餐饮娱乐、仓库储存、物业服务、资产租赁、批发与零售为一体的商品流通行业。辖控、参股企业14家;重点防火企业1家;高层建筑企业1家。三、组织机构及职责、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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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指挥:阮建明副总指挥:童德根、许吉荣扑 救 组:李勇、陈学伟、凌庚荣     现场指挥:阮建明       后 勤 组:程金海、潘云清断电:门卫 报警:门卫                       抢 运 组娄照荣、徐红斌、许方明








  器材:王绍闽

  2、应急中各类人员职责

  (1)总指挥由主任担任,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并负总责。

(2)副总指挥:由分管生产的副主任担任。主任不在位时任总指挥,兼任扑救组组长,对扑救工作负责。

(3)副总指挥:由分管行政的副主任担任,兼任后勤保障组组长,对器材的配送,抢运物资(伤员)负责。

(4)扑救组:由3名人员组成进行扑救,其工作对现场指挥负责。

  (5)后勤组: 由2名人员组成,负责救援的物资保障和抢运。

  (6)断电报警:门卫负责切源、报警和接消防车、介绍水源。

  (7)器材、抢运:由1人配送器材,1人组织抢运物资和伤员。

  四、报警程序及要求  1、火灾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值班室进行电话报警。同时,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110公安指挥中心;120急救中心紧急报警。  2、安全、保卫部门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警电话,问明事故发生地点、原因、类型、简明情况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通知各应急救援行动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3、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并向市有关部门和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财产抢险和其他救援工作。并根据现场危害后果和影响程度,决定是否请求上级救援和其他相关部门支援。  4、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各单位负责安全,保卫管理人员的手机电话,要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信息联络畅通无阻。  5、各单位夜间值班,须有一名领导带班,值班、警卫和值守人员不准脱岗、误岗和漏岗。火警119;盗警110;救护120报警电话要上墙公示。值班室、警卫室报警电话不能上锁,插卡电话要求持卡人不准离岗,还应保证一枚备用卡,确保事故报警迅速、准确。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按照本《预案》程序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实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本单位的《预案》内容。扎扎实实抓好“四级落实”,即:把安全责任,救援抢险措施落实到公司、部门、岗位、个人。  2、本《预案》实施目的,主要是针对突发事件,启动应急救援的行动方案。为了保证本《预案》的可操作性,要求各单位每年至少演练1--2次。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切实履行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的义务,各单位要广泛做好职工和业户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能力。  4、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查找应急救援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不足项和整改项,并根据演练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发展变化及时做适当调整、补充、整改和完善。













二0一二年七月一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