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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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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鉴湖支行中兴南路分理处等5个银行网点开办绍兴市银行本票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6 10:4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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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市级和绍兴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绍兴市银行本票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绍银办〔2009〕67号)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鉴湖支行中兴南路分理处等5个银行网点自2012年2月6日起开办绍兴市银行本票业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落实相关责任,做好绍兴市银行本票的签发、受理工作。
开办银行本票业务的网点名称及本票专用章号码
序号
银行网点名称
本票专用章号码
1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鉴湖支行中兴南路分理处
402337060240
2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鉴湖支行联合分理处
402337060258
3
  浙江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镜湖支行蛟里分理处
402337060153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302337333480
5
  浙江诸暨农村合作银行湄池支行
402337551556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信息来源: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