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3XB/2011-21698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日期: | 2011-10-12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文字号: | 绍市卫发〔2011〕186号 |
有效性: | 196 |
绍市卫发〔2011〕186号
绍兴市卫生局关于下发绍兴市麻疹脊灰疫苗
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2011-2012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滨海新城管委会社事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直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达到消除麻疹、维持无脊灰状态的目标,根据省公卫委《关于印发浙江省落实国家消除麻疹策略十项措施的通知》(浙公卫〔2011〕2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麻疹脊灰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11〕25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两轮集中式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绍兴市麻疹、脊灰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绍兴市麻疹、脊灰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2年)
为进一步减少麻疹、脊灰免疫空白人群,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加速推进我市消除麻疹进程和维持无脊灰状态,贯彻落实省厅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两轮集中式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为保证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指标
(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目标儿童摸底登记率达100%;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脊灰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麻疹、脊灰疫苗漏种对象的补种率达95%以上。
二、免疫策略
(一)对象
1.摸底对象
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所有儿童。
2.补种对象
摸底对象中所有满8月龄未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或麻疹免疫史不详、以及满18月龄未完成2针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或麻疹免疫史不详者,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为麻疹疫苗补种对象。
摸底对象中所有满2月龄未接种脊灰疫苗或脊灰免疫史不详,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为脊灰疫苗补种对象。
(二)疫苗种类与剂量
8月龄—17月龄儿童补种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简称麻风疫苗),剂量为0.5毫升;18月龄及以上儿童补种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简称麻腮风疫苗),剂量为0.5毫升。
2月龄及以上儿童均补种脊灰疫苗。
(三)时间
第一轮工作在2011年10月24—30日期间开展,第二轮工作在2012年2月21—27日期间开展。
三、技术措施
(一)加强培训,持证上岗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接种工作技术指导,逐级开展免疫规划人员和接种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包括:①查漏补种的目的、意义;②查漏补种对象、时间、指标;③掌握应种儿童的判断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④疫苗使用管理要求,接种现场禁忌症掌握和接种技术;⑤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及处理;⑥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⑦考核评估与总结要求。参与此次调查摸底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当地卫生部门组织的统一培训;接种人员须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定并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应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手机短信等传播媒介,重点围绕活动背景、目的、时间、对象等展开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社区、村落可在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可用健康宣传栏、健康视频传播平台等现有宣传阵地,张贴或播放有关麻疹、脊灰防治科普知识与活动信息;各预防接种门诊也可在醒目位置张贴活动海报,提供活动宣传单,保证每名目标儿童家长都能了解有关查漏补种目的、接种时间、地点等信息,以积极参与并配合活动的开展。
(三)反复摸底,规范登记
本次摸底登记工作坚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原则,确保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划归属不清区域、地界相邻地区等薄弱区域的排摸到位。各接种门诊应根据此次查漏补种对象范围,分村(社区)将已管理登记的目标儿童整理出,并按是否为本次查漏补种对象分类填入《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摸底登记表》(附表1),同时根据应种对象名单填写接种通知单。调查摸底人员在各自责任区域内进行地毯式排摸,挨家挨户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工作,并与接种门诊提供的《摸底登记表》核对,新发现的目标儿童应立即登入《摸底登记表》,并以通知单形式告知目标儿童家长;若发现已管理登记的目标儿童离开现居住地,应在《摸底登记表》中备注相应情况,属于应补种对象的,就以通知单形式告知目标儿童家长就近补种;每天对调查摸底情况作整理分析,并于次日上午将核查结果及通知单发放情况反馈至接种门诊;根据接种门诊的反馈对未按时补种者上门重复通知,对有拒种者及时向接种门诊报告。
(四)属地管理,开展接种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做好麻风和麻腮风疫苗及注射器等的分配计划和下发工作,保持疫苗冷链系统运行的良好状态,确保疫苗质量。为保证接种质量,本次强化免疫采用定点接种和边排摸边补种的方式。接种点原则上设置在现有接种门诊内,并落实专人负责疫苗的补种工作。各接种门诊应合理划分常规预防接种与这次疫苗查漏补种的接种区域,做到“标识明确、流程清晰、接种区域不交叉”,不能与常规预防接种分开的,可采取错时接种等方法加以解决。活动期间,各接种点必须每天开放,并视当地实际情况延长接种服务时间,必要时推出夜间门诊满足部分儿童家长需要,确保每位应种儿童能够享受便捷的接种服务。
对符合接种要求儿童进行登记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关要求实施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和脊灰疫苗可以安排在同一天给予接种。如需暂缓接种,应在儿童自身条件适宜时及时予以补种。活动中新发现儿童应及时纳入到常规免疫管理,做好后续疫苗的补种工作。
接种点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应补种对象完成疫苗接种情况反馈至相应村(社区)调查摸底工作人员,由调查摸底人员负责督促未完成补种对象及时完成疫苗接种;接种点工作人员应每日整理接种记录,将有关信息补登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中。
(五)加强监测,及时处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由专人负责,一旦发生疑似异常反应,接种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分级处理原则,组织有关单位对发生反应的儿童按照统一的异常反应调查表进行调查、处理、诊断、上报。要确定媒体发言人,对发生的反应纠纷,采取一定控制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六)严格考核,科学评估
开展麻疹、脊灰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是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和维持无脊灰状态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深刻领会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对于巩固完善人群免疫屏障、控制疫情输入传播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考核,精心实施好本次集中式及日常的查漏补种工作。为保证本次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质量,达到高水平免疫接种率,省卫生厅将对各市查漏补种工作质量进行严格的考核评估,对工作不达标的地区要求重新开展摸底调查和接种,并进行全省通报。我局也将对各地的查漏补种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考核。
(七)认真统计,及时上报
各地对接种数据要认真统计汇总,一次性上报(如需补充多剂的,仅统计第1剂,后续接种纳入到常规免疫管理),并对查漏补种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逐级上报。
乡级:将接种点《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2)数据汇总到《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免疫活动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3),以及将《脊灰疫苗查漏补种活动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4)数据汇总到《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免疫活动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5),于2011年11月20日底前上报县级疾控中心。
县级:分乡汇总《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免疫活动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3)和《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免疫活动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5),,完成本市查漏补种活动工作总结,于2011年11月25日前报市疾控中心。
第二阶段查漏补种工作数据报告时限另行通知。
四、日程安排
本次查漏补种工作分2个阶段完成,2011年10-11月完成全面查漏补种;2012年2-3月,对春节前后返乡的本地户籍和新进入的外来流动儿童开展查漏补种。
具体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10-14日,制定并下发查漏补种技术方案;召开县级工作会议及业务人员培训。
2011年10月15-23日,各县(市、区)召开镇(街)级人员参加的动员会;县(市、区)疾控机构完成对预防接种人员技术培训;各镇(街)完成对调查摸底人员的技术培训;各级疾控中心完成疫苗分发及表格印刷、发放。
2011年10月24-30日:现场摸底、查漏和接种。
2011年10月31日—11月4日:考核和评估。
2011年11月中、下旬:逐级收集完成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统计并上报查漏补种报表、阶段性总结。
第二阶段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