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也是创建省级体育强市的关键时期。为统筹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市体育各项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促进绍兴体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地发挥体育在新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依据《浙江省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市级“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十二五”时期全市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背景
(一)“十一五”绍兴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1.群众体育蓬勃发展。积极开展体育创强工作,创建成省级体育强县(市、区)1个,体育强镇(乡、街道)61个,先进街道9个,先进社区31个,省级体育小康村860个,有效带动了我市体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基层体育组织迅速发展,市、县(市、区)、镇(乡、街道)、村(社区)四级体育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建立。设计了万人登山周、绍兴市体育节、体育特色村运动会以及特殊人群运动会等活动载体,推动了全民健身活动普及和深入。率先在地级市成立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中心),常年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
2.竞技体育稳步推进。竞技运动水平明显提高,国内国际大赛成绩斐然。“十一五”时期,我市运动员共获得世界冠军6个、亚洲冠军11个、全国冠军80余个,在2008北京奥运会上获得金牌1枚,在2009年的第十一届全运会获得金牌6枚、银牌2枚、铜牌2枚,金牌总数与杭州市并列全省第一;2010年新加坡首届青奥会上获得金牌1枚。我市已连续11年获得浙江省竞技体育突出贡献奖。单设了绍兴市水上运动训练中心,布局37个竞技项目业余训练点和39个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形成了以市本级训练单位为龙头,市级传校和训练点为基础,各县级基础训练为补充的三级业余训练网络体系,常年在训后备人才队伍布局达到3000人;新开设射箭、自行车二个项目,绍兴市体育运动学校、绍兴市水上运动中心成功创建成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在诸暨、新昌成功举办绍兴市第六届、第七届运动会。
3.体育产业日渐红火。体育用品制造企业逐渐做大做强,逐步形成了浙江金泰公司、浙江海纳公司、上虞市大康公司等体育设施设备制造龙头企业。体育运动休闲业逐步兴起,市区的高尔夫运动,绍兴县的室内滑雪运动,诸暨的户外运动,上虞、嵊州的漂流运动已渐成气候,成为体育产业发展的新亮点,体育彩票销售规模逐渐扩大,网点从2006年的184家升至538家,“十一五”时期,全市体彩销量达13.90亿元,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募集的体彩公益金超过1.21亿元。“十一五”时期,全市承办国际国内品牌赛事10余项,多次被评为全国、全省最佳赛区和优秀赛区,
4.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十一五”时期,相继建成绍兴市游泳健身中心、绍兴市水上体育公园、新昌县体育馆、嵊州市游泳健身中心,对绍兴市体育中心进行了整体改造,新建成的大型体育场馆总占地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投资超过4亿元;占地351亩、投资约13亿元的绍兴市奥体中心已开工建设,占地422亩、投资约16亿元的绍兴县体育中心已落实规划选址并进入实质启动阶段,投资约5亿元的诸暨篮球馆已动工兴建,上虞市体育馆已列入建设规划。此外,农村、社区体育场地建设也有新的推进,市区所有的社区都已装上健身路径,人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约1.50平方米,比“十五”末期有了大幅提升。
(二)“十一五”绍兴体育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群众体育普及率不高、群众参与度不够、体育人口比例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省级体育强县(市、区)创建工作在全省相对滞后;二是竞技体育基础薄弱,缺项较多,训练规模偏小、设施条件落后、综合竞争力不强;三是体育产业企业规模小、经济总量少,缺乏拳头产品;四是在我市举办的高档次、高水平、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赛事不多。
(三)“十二五”绍兴体育事业发展的机遇
“十二五”时期,是绍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创建体育强市的关键时期,绍兴体育事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国家提出体育强国战略,省委、省政府提出体育强省目标,《绍兴市体育强市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我市要在2015年前建成省级体育强市,这为绍兴体育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全民健身工作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把它作为一项保障市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民生工程,市民对体育的需求也更趋多样化;竞技体育的综合效应逐渐得到彰显,2014年浙江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将在绍兴举行更为我市竞技体育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体育与经济的结合日益密切,体育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发展潜力巨大。综合判断当前形势,“十二五”时期,我市的体育事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必须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创新发展思路,落实发展举措,全面开创具有绍兴特色的体育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体、科教兴体,不断构建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进群众体育活动广泛开展,以承办省运会为契机,努力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切实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深化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促进全市体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根据绍兴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到2015年,建立群众体育普及、竞技体育领先、体育产业繁荣、体育设施先进、管理机制科学的体育事业发展新格局,形成党委重视、政府领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体育事业发展新机制,各项主要指标均列全省前列,建成省级体育强市。
三、发展任务
(一)群众体育普及
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全民健身意识,基本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形成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体系。
全力推进体育强县(市、区)建设。到2015年,争取全市6个县(市、区)全部达到省级体育强县(市、区)标准,80%以上的镇(乡、街道)达到省级体育强镇(乡)、先进街道标准。
根据绍兴市经济社会的特点和条件,大力推进农村体育和民营企业职工的体育活动,积极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大力推进学校阳光体育,注重幼儿体育,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完善市、县(市、区)、镇(乡、街道)、村(社区)四级健身组织网络,大力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非奥项目教练员和裁判员等基层体育骨干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2‰以上。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加大基层体育健身场地建设,实现城市社区、行政村基本体育设施全覆盖,人均拥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积极稳妥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基本实现全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到70%以上。
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加强国民体质监测组织建设,关注公民的亚健康问题,提高公民科学锻炼能力,城乡居民国民体质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实施途径:
1.致力改善农村体育面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体育意识。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全民健身条例》,逐步树立起科学的体育健身观,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体育活动成为农村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农村体育设施建设扶持力度,每年通过创建体育强镇(乡)和小康体育村,推动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建立农村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积极建立农村体育指导站、晨晚练点和农村体育俱乐部。积极培养农村体育骨干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培育农村特色体育,努力打造一批“一村一品”的绍兴市体育特色村,到2015年,7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省级小康体育村标准。
2.切实加强社区体育工作。加快社区体育组织网络建设,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素质,完善社区健身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类体育社团在社区体育活动中的组织指导功能,积极整合体育文化资源,创建社区体育俱乐部。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全面管理和引导,扩大全民健身科学指导的覆盖面。加快多层次社区健身设施建设,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布局,全市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100%。建立社区体育设施维修更新经常化制度。
3.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作为推动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在继续加强体育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大力推进阳光体育运动,以体育比赛和娱乐活动为载体,培养学生运动健身兴趣,激发其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热情,丰富青少年校外体育生活。继续开展浙江省“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工作,抓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继续抓好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实现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共享。
4.大力发展职工体育。广泛开展企事业单位职工体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努力提高职工健身意识,积极改善企业职工体育健身环境。积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成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加大对企事业单位职工体育的扶持和指导力度,不断丰富职工体育活动内容。从我市民营企业发达、企业员工大多是住宿又相对集中的农民工实情出发,充分重视民营企业职工体育工作。鼓励民营企业进行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室内外体育活动场地。
5.注重发挥体育社团作用。充分发挥人群类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等各类体育社团在群众体育事业中的重要作用。一要发展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等人群类体育协会的组织网络,通过市、县(市、区)、镇(乡、街道)、村(社区)四级网络,引导、发动各类人群参与体育健身活动;二要提升单项体育协会的业务能力,结合各类比赛、活动、培训等载体,提升单项体育运动魅力,引导更多市民参与该体育项目;三要大力扶持、指导行业体育协会和行业职工体育俱乐部,促进各行业体育事业快速发展。
6.努力打造群体活动“品牌”。通过树立群众体育“品牌”,促进群众体育活动深入开展。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各级群众体育竞赛和重大节庆日群众体育活动制度,创立自身群众体育“品牌”,形成市有精品、县(市、区)有传统、镇(乡、街道)有特色的全民健身发展格局。
7.指导市民实行科学健身。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在指导市民科学健身中的作用,不断增强体育健身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重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镇(乡、街道)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实现体质测试日常化、监测跟踪化,不断扩大国民体质监测覆盖面,进一步充实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分析掌握我市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竞技体育领先
“十二五”期间,争取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成绩有新的提升,省运会总体排名有明显进步。
世界冠军、亚洲冠军和全国冠军的总数在“十一五”的基础上有所增加。
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和省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数量在现有基础上有所增加。
逐步填补省运会空白项目,提高我市竞技体育的综合竞争力。
夯实业余训练基础,常年业余训练后备人才队伍稳定在3500人左右。
实施教练员知识结构重建工程,让每位在岗教练员都有培训机会,高级教练比例提升到10%以上。
不断充实裁判员队伍,一级、国家级裁判员比“十一五”期间增长20%以上。
加强体育科学训练研究工作,筹建绍兴市体育科研所。
实施途径:
1.合理布局竞技运动项目。结合我市运动项目的长期优势与特点,优先发展我市传统品牌项目,重点加强田径、游泳、皮划艇、赛艇、射击、篮球等项目;积极扶持重竞技、小球等潜优势项目;逐步填补体操、艺术体操、蹦床技巧、武术散打、帆船帆板等空白项目。适度扩大训练队伍,在训运动员人数在目前基础上增加20%;争取重竞技等潜优势运动项目有所突破,对球类等弱势项目及新增项目实施效率优先。进一步优化项目结构,调整项目布局,突出重点,走集约发展的精兵之路,提升绍兴竞技体育综合实力。
2.努力提高科学训练水平。创新训练思维,加强科研投入,不断提升训练科学化水平。建立教、科、医有机结合的训练长效机制,鼓励运动队与科研人员、运动队与高校科研部门合作,建设训练与科研互惠的共享平台。加强运动员个性化训练与研究,对重点项目和重点队员实施训练跟踪。
3.输送、培养精尖体育后备人才。出台《绍兴市优秀体育人才输送奖励办法》,鼓励向上级训练单位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对重点项目和重点队员实施政策倾斜和重点保障;扩大市本级训练单位招生数量,争取向省以上输送运动员人数增加30%。
4.建立长效人才选拔机制。建立运动员选拔档案信息库,适时跟踪每个运动员的阶段性发展。对运动员调训、参赛等实施科学选拔、公平竞争;建立高效的服务管理队伍选拔机制,将政治素养好、学历层次高、全局观念强且拥有丰富训练经验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为保障“奥运战略”实现提供一流的服务管理。
5.着力打造优秀教练员队伍。引进一批高水平专业教练员;培养一批年轻骨干教练员;对现有的教练员队伍进行知识结构更新,在岗所有教练员至少进行一轮新兴、前沿知识培训,鼓励教练员参与训练创新和科学研究,并纳入考核;推进人才协作和交流,对市内教练资源实施统筹、共享,努力打造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又精通科学训练的教练员队伍。
6.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建立科学公正的裁判员选拔机制,将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乐于奉献的裁判员选拔到一线,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绿色和谐的竞技运动文化。不断加强裁判员的业务学习、晋级培训、注册管理、裁判推荐和后备力量培养等项工作。进一步提高裁判员队伍的整体专业水平。
7.加大业余体校扶持力度。积极拓展青少年业余训练,根据地域条件、生源情况适当调整运动项目布局。突出市本级体校龙头地位,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训练水平,力求做大做强。帮助和鼓励各县(市、区)恢复、加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建设,把业余体校纳入普教系列。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竞技体育业余训练点实行市、县二级布局,并进行目标管理。
8.探索优秀运动员退役保障机制。建立体育、人保、教育等部门的协调机制,研究探索和逐步建立优秀运动员退役保障机制,加大对运动员的职业辅导、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工作力度,推进退役运动员组织安置工作,为优秀退役运动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服务。
(三)体育产业繁荣
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绍兴城市发展相适应、以社会资金投入为主、经营方式和增长方式多元化的体育产业体系。
到2015年,全市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有所增加,使之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之一。
大力发展运动休闲产业,到2015年,有3-5家运动休闲产业创建成省级运动休闲产业基地。
大力发展体育彩票业,不断扩大体育彩票销售额,到2015年,力争销售额突破5亿元。
引进高水平赛事,打造赛事品牌,加强对外交流,开发赛事经济。
强化体育市场监管,营造统一开放、平等竞争、运行有序的体育市场秩序。
实施途径:
1.打造体育产业集聚区。依托大型体育场馆,构建符合场馆使用特征的健身服务区带,把各县(市、区)的体育中心打造成本区域的体育产业集聚区,在不改变场馆产权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下,通过多元化的经营方式,提升大型场馆的利用率,吸纳体育用品销售、体育休闲娱乐、体育健身培训等相关产业集聚,形成规模经营,产生规模效应。引进、举办高层次、高水平的体育竞赛,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波及效应,激发市民的体育热情,提高城市影响力。
2.挖掘运动休闲产业潜力。学习借鉴省内外兄弟城市在运动休闲基地建设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品牌基地建设为核心,充分挖掘我市运动休闲产业潜力。各县(市、区)形成区域特色鲜明的运动休闲产业片区,市区、绍兴县和诸暨突出高端运动休闲产业发展,上虞、嵊州主打大众运动休闲产业,新昌重点做好体育旅游文章。大力引进民营资本,发展体育与相关产业的复合运动休闲业,如体育与农业、旅游相结合,发挥体育在农业休闲观光建设中的作用。
3.开发体育衍生关联产业。将体育产业主导行业的发展与旅游、娱乐、制造、商务、媒体广告等相关行业相互嫁接,促进体育旅游、体育娱乐、体育产品制造、体育经纪、体育广告等衍生关联产业,延伸体育产业链,提升其附加值。积极引进企业集团参与体育产业开发,拓宽与外界联系的市场渠道与营利空间,推进体育产业跨越式发展。
4.强化体育彩票运营管理。紧紧围绕提升销量、安全发行这一主题,加强体育彩票宣传营销力度,充分发挥县(市)体育部门的积极性,强化县(市)体育彩票管理站职能,将体育彩票渗透到全市的各个角落,创新销售方法和手段,确保体育彩票单销量和人均购彩量的稳步增长,强化安全运行监管,树立体彩品牌形象,为体育事业发展积累更多的资金,提供更扎实的保障。
5.提高体育用品制造企业整体实力。扶持规模体育用品制造企业,积极为体育用品制造企业提供信息、搭建平台、搞好服务,鼓励体育用品制造企业提高创新能力与竞争能力。积极利用现有发展条件,通过大量专业化企业集聚,实现区域规模生产,提高生产效益,努力开发自主品牌,增强竞争优势。
6.引进高水平体育赛事。发挥水乡特色和场馆优势,积极引进高水平体育赛事,打造游泳、皮划赛艇马拉松等赛事品牌,促进赛事经济的发展。利用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加强与国内外体育组织和运动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7.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和服务。坚持依法治体,营造良好的执法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体育执法机构,确保人员配备,保证工作经费。加大对体育场所特别是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的监管力度,建立良好的体育市场经营秩序。
(四)体育设施先进
立足承办省运会、高水平赛事、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业余训练,建成一批硬件设施一流、功能完善配套、服务网络健全的现代化体育设施。
各县(市)基本建成“一场一馆一中心一池”(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游泳池)。建成绍兴市奥体中心、绍兴市水上运动训练基地、绍兴县体育中心、诸暨市篮球馆、上虞市体育馆等一批重点体育场馆设施。
加快社区、农村体育设施建设步伐,方便群众就近健身,全市所有社区和乡镇有体育健身设施。
实施途径:
1.抓好大型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奥体中心、市水上运动训练基地、绍兴县体育中心、诸暨市篮球馆、上虞市体育馆等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到2015年,市及各县(市)都拥有配套比较完善、建设标准符合规定要求的体育设施(必须有体育场、2500座以上体育馆、标准游泳馆或游泳池、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彻底改变我市缺乏大型体育设施群的现状,使市本级具备承办省运会和承办全运会部分单项比赛、部分国际单项比赛的条件,各县(市)都具备承办市运会和单项国内大赛的条件。
2.大力推进基层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以体育强镇(乡、街道)创建和小康体育村建设为抓手,加快多层次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社区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条件,镇(乡、街道)建有健身苑,村(社区)建有公共多功能健身场地。鼓励和指导新建小区、企事业单位建设小型、多样的体育场地设施,寓健身于工作、生活之中,创设良好的体育生活环境。
3.继续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条例》中“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要求,本着“因地制宜、主动参与、方便居民、安全管理”的原则,公共体育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以适当的形式向附近居民开放。积极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以不同的形式向社会开放,进一步缓解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地相对不足的矛盾。
四、发展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
建立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一次听取体育工作情况汇报制度,研究部署我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设施、体育人才等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市人大、市政协视察体育工作并实施监督制度。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体育方针,研究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加强管理,提供服务,把加快发展体育事业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列入任期目标考核。
(二)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全民健身条例》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的要求以及体育强市建设和承办省运会的需要,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确保全民健身事业、竞技体育发展以及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加大省运会筹备、备战经费保障力度。
(三)注重资源整合
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在打造群体活动品牌、群体科研、国民体质监测、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育设施建设、体育统计等方面,教育、文化、科技、卫生、建设、旅游、统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社会化、竞技体育的专业化,以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全民健身需要。
(四)完善扶持政策
根据国家、省已经出台的政策,进一步落实发展体育事业的相关政策要求,制定符合绍兴实际、具有绍兴特色的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的财政、投(融)资、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以及人才培养和使用等相关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投资、开发体育市场的环境。制定引进高水平运动员和教练员的政策(涉及户籍、编制、待遇等)、有关运动员的退役安置政策(包括政策安排、学历教育、退役专业费用和伤残保险等)。
(五)深化体制改革
进一步深化体育体制改革,逐步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推动体育事业单位改革,培育独立法人实体。积极发展单项体育协会,稳步推进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发挥体育社团的作用,建立政府与社团有机结合的基层群众体育管理体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兴办体育,积极稳妥地发展各类体育俱乐部。
(六)加强队伍建设
加快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各类体育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障。加大引进高素质体育人才的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体育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将体育人才引进纳入人才“绿色”通道,创造有利于吸引体育人才的良好环境。通过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导向和杠杆作用,合理调整体育人才结构,运用人才预测、规划制定、政策引导、市场调节、定向培养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动体育人才流动机制,逐步建设一支高素质、社会化、复合型的以教练员、科研人员等为重点的体育产业经营管理、竞技体育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