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13-1658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13-01-17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13〕1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7 15:59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6日

绍兴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治理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 的工作部署,按照“五年抓规划、三年抓计划、明年抓项目、当前抓首战”的工作思路,特制定2013—2017年绍兴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规划引领、建设紧跟、管理挖潜,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巩固前几年治理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下定决心,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道路交通条件,增强城市道路交通功能,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大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现象,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出行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决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交通拥堵状况明显改善,老百姓满意度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努力成为“全省交通秩序最好的城市之一”。主要指标为:

  (一)完成交通智能化建设。2014年,实现“三大组团、镜湖绿心”交通智能化管理的全覆盖;2015年实现与各县(市)的全覆盖。

  (二)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到2017年,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30%。

  (三)提高城市平均车速。到2017年,主城区平均车速达到26公里/时。城市各组团间的通达时间降低至35分钟内。

  三、工作重点

  (一)编制绍兴城市交通类专项规划,统筹安排五年建设项目

  根据国务院最近批准的我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在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越城区交通疏堵专项建设规划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城市交通线网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中心城市快速公交(BRT)专项规划、绍兴市区与绍兴县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规划、中心城市交通站场建设规划、老城区慢行交通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和五年内将要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再梳理、再细化,加快构建既科学完整,又有具体项目作支撑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体系。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

  (完成时限:各项专项规划和项目建设方案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

  (二)加快人口疏散,完善城市组团功能

  从2013年起,在绍兴老城区停止规划建设新的住宅小区、商场及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设施。加快完善镜湖、袍江、柯桥等组团的城市功能,通过组团内部相对独立的功能布局,使城市组团就地就近满足居民的居住、工作、购物、上学、就医、社交、娱乐等需要,降低城市组团间跨区域的交通流量。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

  (完成时限:2013—2017年)

  (三)完善城市道路内网,加快改善行车条件

  1.改造优化老城区主干道及道路节点。按照“断变通、窄变宽”的工作要求,认真排查影响城市交通的卡口路,打通明显影响交通的断头路,进一步破解瓶颈路段。2013年重点实施偏门、延安路、辕门桥三个环岛改造工程;2013—2015年有序推进云栖路、县前街、城南大道、解放南路、中兴南路等5个道路拓宽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总工会、市工贸国资公司、市城投集团、越城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3—2015年)

  2.加快规划新建城市外围路网。一是高标准优化完善二环线,加快三环线规划建设工作。二是加快实施13个城市重点道路建设项目(2013—2016年)。(1)环城西路北延伸、二环北路拓宽、袍中路南延工程(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2)西施山路、胜利东路、胜利东路延伸段、迪荡湖路、平江路北延伸(责任单位: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3)后墅路、环城西路北延伸、越西路北延(责任单位:镜湖新区管委会)。(4)31省道绍大线北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镜湖新区管委会、越城区政府)。(5)越兴路南延(责任单位:市交投集团)。三是适时推进文渊路、坡塘路、玉山路西延伸、鉴湖前街、舜江路北延伸、二环西路拓宽等6条城市道路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城市交通外循环路网系统。其中,2013年完成环城西路北延至镜湖新区段工程、越西路北延至镜湖新区段工程;2014年完成31省道绍大线北延工程、后墅路北延工程。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越城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3—2017年)

  3.抓紧实施交通智能化管理项目。在细化已有规划的基础上,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市县联动、各自出资”的原则,在中心城区、袍江、镜湖、滨海新城、柯桥等几大组团中联合实施。其中,2013年市区要建成交通综合信息、集成指挥调度等5大平台,232套高清电子警察系统、117套交通信号控制系统、100套交通信息采集系统。2014年全面建成“一个中心、三个组团”的交通信号控制、交通流量采集与诱导发布、交通信息服务等集成系统。2015年实现绍兴市区与五县(市)智能化管理系统的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绍兴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3—2015年)

  4.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推进中兴路“样板路”建设。二是继续严管路边开口。对解放路口、中兴路等重点路段,加强隔离管理,完成市区一环以内车行道交通隔离护栏建设,确保车辆各行其道。三是实行严厉的“禁左转”制度,确保城区主干道通畅有序。四是落实公交路权优先政策,在市区主要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五是加快人行护栏建设,对人行道在3.5米以上主干道设置统一人行护栏。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前三项2013年3月底前,后二项2013年)

  5.规划建设一批横穿通道。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地上地下人行横穿通道,提高核心区块道路互通能力。市规划部门负责做好布局规划,各实施主体负责做好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新国商项目业主等。)

  (完成时限:2013年底前)

  6.推进城市高架路网前期工作。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力量,抓紧调研,推进城市高架路网规划研究工作,确定合理必要的高架网络;市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深入开展高架路建设条件的可行性研究。规划和可行性方案,于2013年3月底前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3—2017年)

  (四)加强停车管理,加快改善停车条件

  1.挖潜、严管现有停车场。一是由市发改委牵头,联合建设等部门,制定并实行路段差别收费制度,适当调整城区核心区块停放车的收费标准,提高高峰时段、拥堵路段停车费,用足用好现有公共停车场(停车位)。二是由市机关事务局牵头,越城区政府、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摸排分析,在此基础上,抓紧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车辆错时停放管理办法。三是由市建设局、越城区政府牵头,开展住宅小区行停车规范化试点,抓出成效,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机关事务局、越城区政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3年6月底前)

  2.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一是由市建设局负责,抓紧新建一批停车场(库),部分符合条件的可提前开放。二是市政府已经协调确定的项目要抓紧上马,绍兴一中初中部操场地下停车场(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市妇幼保健院地下立体停车库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要加快推进,越城区书圣故里地下停车场建设(责任单位:越城区政府)、国商大厦北侧停车场、城市广场南侧停车场、鲁迅小学和畅堂校区地下停车场(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也要迅速启动。三是市规划局要从高执行好新建小区、高层建筑的停车场标准。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越城区政府、市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2013—2017年)

  3.继续严管路面。一是公安交警负责,适当增加道路清障专项作业车辆,配强执法工作人员,加强对违法停放车辆的拖离和处罚力度。二是市公安局、市建设局负责,按照新的标准对指路等标识标线设施进行管理更新。三是市建设局、公安局负责,加强对非法占道经营的管控,执行好道路开挖等协调机制,严格审批,压缩时间,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

  (完成时限:2013年6月底前)

  (五)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加快改善公交条件

  1.优化公交线路、班次、站点设置。增设一批公交换乘枢纽站。建立东南部公交停车场、迪荡配套建设大型首末站,建设公交港湾式停靠站和候车亭。全面排查梳理市区公交站点分布情况,根据交通疏堵需要,采取线路优化、站点移位、开通夜公交等多种方式,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设局、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交投集团)

  (完成时限:2013年底前)

  2.推行市县公交一体化。市发改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绍兴县政府等参与,进一步理顺公交经营体制,整合公共交通资源,切实改变多家企业并存局面,推动公交企业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国有化经营,稳步优化市场格局。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交投集团、绍兴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3年底前)

  3.加快公交BRT项目建设。改善中兴路、中兴南路一期、中兴南路延伸二期等3项公交BRT道路设施,确保2013年6月底前BRT l号线正式通车;结合高铁站至城东首末站、柯桥首末站至生态产业园首末站等多条BRT线的开通需要,配套实施公交优化方案。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交投集团、市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第一项2013年底前,第二项2014年底前)

  4.推进公众出行智能建设。实现公路主要路段、门头和公共交通站场、交通枢纽和港口码头的实时监控。建立和完善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推进出租车预约点建设;确保市区公交车卫星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公交车自动报站设备、车载多媒体安装使用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交投集团、市公交集团、绍兴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3年底前)

  5.发挥航运优势。充分利用绍兴港、杭甬运河等优势,大力发展水上货运,减轻公路运输压力;积极探索“水上巴士”,开展项目可行性调研,调研材料于2013年3月底前提交市政府研究决策。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13—2017年)

  (六)推进慢行系统建设,加快改善人行条件

  1.深化人行道畅通专项整治。加快实施环城河滨水休闲步行道贯通工程,推进杜家弄等城市慢行通道建设。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旅游集团、市城投集团、越城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3年底前)

  2.扩大公共自行车系统。加快推进市区公共自行车服务三期工程,在加密老城区服务网络和站点的同时,加快扩面到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镜湖新区等城市组团。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绍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2013—2017年)

  3.继续有序推进33个背街小巷改造整治工程(后观巷、小江桥河沿解放路口段、观音弄、桂园路、昌安环岛路、中兴大桥东侧路、罗门路、西江路、香粉弄、观音弄、草藐弄、缪家桥河沿沥青部分、长春观、大云市场西侧路、龙珠里、祭坛后、富民坊直街、府学弄、祭坛后—鞋子畈19幢、解放南路—城南大桥桥脚、车站西路、井巷、若耶溪、马弄、营桥河沿砼路部分、试弄、快阁苑入口处、快阁路、公铁立交桥铁路涵洞二侧路、东街延伸段、和平弄、开元弄、华南路)。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2013—2015年)

  (七)加强机动车管理,加大特殊车辆整治力度

  1.开展大货车整治。由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联合建设、建管、水利等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共同研究制定包括限定吨位、运行时间和行驶线路等措施严格的管理办法,扎实开展工程车专项整治。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切实加强运煤车辆管理。由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开展超重、超载、超限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切实减少环境污染,确保道路、桥梁安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建管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越城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3年3月底前)

  2.加强三轮车整治。在市交警支队设立市区三轮车整治专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保障,实现长效管理。继续大力开展机动、燃油和残疾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严管市区人力客运三轮车运营秩序,巩固成果,扩大战果,加强源头管理,在市区二环内全面取缔电动客运三轮车,对电动货运三轮车实行“限量、限时、限行”,以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残联)

  (完成时限:2013—2017年)

  (八)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并出台市区交通文明素质提升测评办法。围绕道路建设、设施完善、交通文明等方面,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交通违法情况建立可测评、可衡量的量化指标体系。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

  (完成时限:2013年3月底前)

  2.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2013年重点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宣传主题,大力提倡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领导小组下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3—2017年)

  3.营造文明交通“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继续深入组织开展10万志愿者上街劝导活动,开展“文明岗认领”、“文明驾驶人评选”、“文明交通示范学校评选”等活动,加大交通违法行为媒体曝光力度,增强公众的文明交通意识。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领导小组下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3—2017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绍兴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城市交通疏堵的政策、规划、方案和措施,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工作办公室、停车场建设工作小组、行车管理工作小组、停车与人行设施工作小组、公交优化工作小组、宣传教育工作小组和考核督查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把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当前及今后五年履行政府和部门职能的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好一把手亲自挂帅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工作责任制。

  (二)提高工作效能。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是一项涵盖面广、涉及部门多的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专项工作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一协调,高效推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与安排,在主动做好本方案已明确的职责范围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列入对各地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各部门工作完成落实情况,市政府实行季度督查制度,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督查、视察。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将群众投诉、新闻曝光以及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