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 > 政府自身建设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25A/2009-194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成文日期: 2009-03-11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发文字号:

关于科级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和作风建设、廉洁从政承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9 08:41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处室、单位、分局:

  为贯彻执行“八个规定”、“六个严禁”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现就2012年度科级干部报告个人事项、2013年度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各县(市)局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市局中层副职以上科级干部。

  二、个人事项报告内容:详见《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填表要求详见填表说明)。

  三、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内容:详见《2013年度科级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内容》。以上表格发OA系统。

  四、具体要求:

  1.本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为2012年度情况,请按照报告表的

  -1-

所有内容如实填报;新提任或调入的作为首次报告,需详细填报。

  2.今后科级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所列事项,新任科级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一个月内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3.各县(市)局由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完成,市局由个人填写后在 2月底前交监察室。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3年1月29日印发

作者:(市国土局)
信息来源:市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