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25A/2009-194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 成文日期: | 2009-03-11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发文字号: |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处室、单位、分局:
为贯彻执行“八个规定”、“六个严禁”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现就2012年度科级干部报告个人事项、2013年度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各县(市)局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市局中层副职以上科级干部。
二、个人事项报告内容:详见《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填表要求详见填表说明)。
三、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内容:详见《2013年度科级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内容》。以上表格发OA系统。
四、具体要求:
1.本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为2012年度情况,请按照报告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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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内容如实填报;新提任或调入的作为首次报告,需详细填报。
2.今后科级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所列事项,新任科级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一个月内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3.各县(市)局由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完成,市局由个人填写后在 2月底前交监察室。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3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