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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3XB/2013-2181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13-09-06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字号: 绍市卫发〔2013〕152号
有效性: 196

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3-09-11 15:0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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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实施科教兴卫工程,进一步提高我市卫生技术队伍整体素质, 推动我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浙卫发〔2013〕115号)和《绍兴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绍市卫发〔2011〕199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落实。

  一、“十一五”期间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基本情况

  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发展提升,现已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的轨道,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绍兴市卫生局组建了绍兴市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建立健全了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为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健康、有序、规范开展建立了良好的体制机制。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被列入对各县(市、区)卫生局与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与卫技人员的业务考核与职称晋升相挂钩,较好地调动了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与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各项规划指标进展顺利,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100%,举办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学科专业(二级学科)覆盖率达100%,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学分的平均达标率达90%。全市共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4项,立项7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1项,立项102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立项566项,参加学习学员数达65061人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已成为增强医疗卫生单位核心竞争力和提升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推动全市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市被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为“十一五”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先进单位。

  但是,随着我市卫生改革和发展的深入,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尚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有:部分单位对继续医学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仍显不足,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模式和组织形式较为单一,教育内容还不能满足广大卫生技术人员多层次和个体化的需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的学习自觉性仍有待提高,工学矛盾较为突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尚需加强,一些单位还存在重申报,轻实施的现象,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此,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切实把加快继续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提升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十二五”期间加快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目标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目的,以满足卫生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快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创新,全面推进城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同学科和不同层次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统筹推进各类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提高质量,促进发展。以提高岗位胜任力为核心,坚持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和效益为先,严格培训过程监管与考核评价,确保培训成效。促进继续医学教育健康、科学发展。

  2.面向农村,注重基层。加强农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大力开展适合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需求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3.拓宽渠道,不断创新。尊重卫生人才成长规律和医学教育规律,扩大继续医学教育覆盖面,丰富继续医学教育内容,拓宽继续医学教育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断创新继续医学教育模式。

  4.强化制度,提升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建设,改进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方法,规范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三)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发展目标:建立和完善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需要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体系和有效运行机制,进进一步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和政策,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使我市卫生创新能力和卫生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与《浙江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和2010—2020年规划纲要》、《绍兴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绍兴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中的目标相适应,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和岗位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促进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

  主要指标:

  1.县级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的覆盖率继续保持100%;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2.全市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到100%,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获取学分的达标率达到95%,初级卫生技术人员获取学分的达标率达到85%。

  3.每年举办一批适应农村和基层需求的,先进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努力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4.加大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不定时的专项监督检查。督查数不低于项目总数的15%。

  5.建立健全全市远程继续医学教育体系,信息化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中心工作,大力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结合我市全面实施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突出抓好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卫生发展的知识储备和技术创新核心能力,深入推进我市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各地要在继续深化临床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全科医学、药学、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将各类符合卫生技术人员实际需求的高质量培训项目纳入继续医学教育范畴并进行重点扶持和组织实施,力争通过形式多样、内容全面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进一步更新知识、提升素质,全面提升各类卫生技术人才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为推进我市卫生事业“十二五”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加强公共知识教育,全面提高职业综合素质

  加强公共知识培训是提升卫生技术人员综合素质的内在要求,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专业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公共知识培训。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包括重大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卫生法律法规、适宜卫生技术、医德医风、医学伦理等知识的全员培训,并将有关学习教育情况作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考核的必备内容,促使广大卫生技术人员全面提升人文道德素养与职业综合素质,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三) 突出农村基层重点,努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

  十二五”期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面向农村基层的继续医学教育, 加强培训实践基地建设,组织针对性强、适用性好的优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师资,开展各类送教下基层下农村活动,以降低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习成本,缓解工学矛盾,为广大卫生技术人员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便利的学习条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在政策导向和资金项目安排上,加大对基层卫生工作的倾斜和支持力度。同时,要立足基层,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结合各学科和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实际,集聚优质继续医学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各类面向基层农村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卫生技术队伍服务水平。    

  (四) 拓展教育途径,努力提高继续教育覆盖面与可及性

  各地要整合继续医学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现代化教育手段,拓宽渠道,积极开展多方位、多领域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习更新知识技能提供便利,切实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可及性。各地要进一步扩大继续医学教育的覆盖面,及时将村卫生室、非公立医疗机构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实施范围,实行全行业属地化管理,以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岗位胜任力为核心,使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加快建设步伐,提高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快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根据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系统。各地要以绍兴市医学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构建多功能、高效率、方便适用的信息管理与传输体系,全面实现全市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掌握全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情况和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学分完成情况,逐步实现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数字化、科学化与现代化,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信息化管理率达100%。要适时调整完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审批与学分授予等制度措施,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和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继续医学教育规范化管理,促进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六)健全基地网络,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和发挥省、市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优势和作用,以岗位需求为向导,积极促进医学学科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与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联动,逐步构建一批分层分级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基地网络,在相关学科专业技术骨干及学科带头人队伍中,切实培养一批继续教育项目负责人和教学骨干。同时,重视面向基层的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以普及适宜技术和相关业务技术规范为导向,切实满足基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等领域人才培养的紧迫需求。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和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充分发挥基地在人才培养、新知识的传播、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大力推动继续医学教育从项目管理到基地管理的转变。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继续医学教育是我市卫生专业技术队伍能力建设、素质提升的关键,是实现“卫生强市”建设目标的有力措施。各地要从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强化继续医学教育体系建设,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重点加强与财政、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建立和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政策,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考核目标,落实各项考核措施,建立健全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激励机制,积极营造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各类民营医疗机构)要落实管理职能部门和负责人,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改进管理方法和手段,不断增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自觉性;要制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切实落实继续医学教育经费,要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创造条件,提供必要支持。保障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权利,督促卫生技术人员认真履行义务, 树立终身教育的意识,自觉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创新能力。提高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的学分达标率。

  (三)创新内容,优化服务

  各地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继续医学教育模式和适应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教学方法,根据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加强继续医学教育课程开发,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的培训内容,增强继续医学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各地要充分利用远程医学教育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巩固健全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网络,积极搭建多样化、个性化、互动式继续医学教育服务平台,努力为广大卫生技术人员提供便捷、优质的继续医学教育服务。

  (四)检查监督,定期评估

  各地要加强对项目申报、评审、公布和执行情况的管理;加强对项目管理、基地管理、学分授予、证书颁发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严格各项考核、登记和评估制度。探索建立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教学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保证继续医学教育质量,各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质量抽查或项目督查;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应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开展自查;市卫生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每3-5年对各地的继续教育工作开展评估。

  (五)多方筹资,增加投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政府参谋,积极争取财政投入,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列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列支专项经费,保障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开展;卫生技术人员也应当承担部分费用。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医疗卫生单位承担为主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分担的继续医学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各界通过多种形式支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同时,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开支,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六)强化队伍,提高素质

  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鼓励优秀卫生人才承担继续医学教育的教学工作,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和教学骨干培养,探索建立继续医学教育师资资格认可制度。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干部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和管理知识的培训,促使其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不断增强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规范、严谨、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队伍,使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绍兴市卫生局

  2013年9月6日

信息来源:市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