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3XB/2013-21816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日期: | 2013-09-02 00:00:00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文字号: | 绍市卫发〔2013〕149号 |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单位:
根据各地、各单位的实践探索,市卫生局与绍兴市人民医院对医德考评制度及电子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和升级。现将重新修订完善、提升的《医德考评系统建设指标(参考)》及软件印发、提供给你们,并就进一步推进医德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医德考评制度,关键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要健全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医德考评委员会及办公室,完善院、科二级考评管理,落实院领导、职能科长、科主任在医德考评中的责任,将考评工作的实效与科主任年度任职考核挂钩。要指定专人做好医德医风相关信息、原始资料的日常搜集和记录,按月实时录入医德考评有关信息,使医德考评的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坚持日常开展的医德查房、满意度调查、回访出院病人、投诉意见受理等多项监督管理工作,听取服务对象对科室、医务人员的评价,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完善,使医德考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
二、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各医疗单位要参照《医德考评系统建设指标(参考)》及电子管理系统,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修订完善,可根据不同类型、等级的医疗单位实际情况对考评的内容和加分、减分等项目进行适当调整,进一步细化、量化考评标准,不断总结提高。凡有条件的,都要实行医德考评电子化管理,实现医疗服务活动的信息共享、对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控制和监督,减少考核成本。对考评周期时间统一为:上一年的12月1日至当年的11月30日止,便于将医德考评结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评先评优等。新修订完善的医德考评标准及电子管理系统实施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开始,2013年度仍执行现行考评标准和电子管理系统。
三、统一标准,量化考评。医德考评统一考核等级分数,即:基本分为80分,作为被考评对象的基本分,设立加分和减分项目。如有加分或减分,则在基本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有的项目加分设置最高限制分,即封顶分,减分则不保底,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即:年度总分=80分+∑正分+∑负分。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优秀(总分≥90分);良好(≥75分<90分);一般(≥60分<75分);较差(< 60分或一票否决)。考评不设等次比例,以实际得分确定等级。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各医疗单位要将医德考评与医院管理、业务工作等有机结合,作为医院院长管理的重要手段,实行常态化管理,把医德考评与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结合起来,贯穿于医疗业务和质量考核的全过程。各医疗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考评,每月督促科主任和有关职能科室及时收集、录入有关信息,加强对各科室执行、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具体情况的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各种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规章制度和有效措施,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医德考评的管理水平。要加强对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真正建立起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推进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社会群众满意度的不断提升。
医德考评电子管理软件联系人及电话:王建林85080562,13567554838。
附件:医德考评系统建设指标(参考)
绍兴市卫生局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