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走进绍兴 > 绍兴年鉴 > 2012年绍兴年鉴 > 社会事务

社会事务

发布日期:2014-01-06 15:31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民 政
  【概况】 2011年,全市民政系统被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省民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10月25日,绍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任命孙国平为市民政局局长,同时免去邵平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过锦芳)
  【烈士纪念设施普查】 4月,各县(市、区)民政局双拥办的工作人员,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市的零散烈士墓进行全面调查登记。经普查,全市共有散葬烈士墓葬290座,其中需迁建、新建、维修的烈士陵园3处。按照计划,民政部门将于两年内完成所有散葬烈士墓的迁移、整合、修缮工作,并使烈士纪念建筑的建设与管理纳入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陈海英)
  【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试点】 6月,市民政局借鉴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制订《绍兴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方式、年检方式、评估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作了改革,试行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登记。年内,市级有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直接登记方式实现了登记注册。(黄怡平)
  【全市首届殡仪服务技能竞赛】 6月29日,绍兴市首届殡仪服务技能比赛在市殡仪馆举行。比赛设礼仪主持、花艺和化妆3个项目,共有5支代表队21名专业人员报名参赛。经过角逐,礼仪主持和花艺的一等奖分别被市殡仪馆选手张纬和孙建平摘得,化妆一等奖被上虞市殡仪馆的选手孟繁欣获得。(金瑜)
  【专项治理社会团体涉企收费】 7月,全市民政部门组织开展了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为市级89家商会以及行业性、专业性和以企业为会员主体的社会团体,检查内容涉及取消和停止的收费项目的执行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等。检查组对其中12家社会团体进行了重点抽查,向2家社会团体发出了整改报告。(黄怡平)
  【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发展】 10月27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主动接轨和依托军工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企业参加市经信委认定的军工产品展会,可全额报销摊位费;获得国家级、省级军民结合产业基地称号的,分别获得50万元、30万元奖励;通过武器装备承制单位保密认证、军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获一次性奖励10万元。此外,市政府每年将评选出5家军民合作优秀企业,另予表彰奖励。(陈海英)
  【95%的行政村建有生态墓地】 至年底,全市已有公益性生态墓地1591个,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95%,平均绿化率达到75%。(赵鹏程)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年内,全市应检社会团体1104家,实检1084家,参检率98.19%,年检合格1057家,合格率95.74%;应检民办非企业单位716家,实检715家,参检率99.86%,年检合格714家,合格率99.72%。(黄怡平)
  【“三沿五区”裸露坟墓整治】 年内,按照“三沿五区”五年整治计划,全市民政部门以平毁、绿化覆盖等方式对杭金衢高速公路、杭甬高速公路、上三高速公路、104国道、329国道沿线等重点地段的裸露坟墓进行了集中整治,全年共整治违法违规坟墓3159穴,完成年度治理计划的100%。(赵鹏程)
  【殡仪服务救助】 年内,市殡仪馆对革命烈士、复员军人、五保户、三无对象实行丧葬费用全免,对低保户实行减半收费的优惠政策,对实无支付能力的外来民工实行人道主义救助。全年救助困难户133人次, 减免费用32573元;救助外来民工31人次,减免费用583488元,共减免费用616061元,体现了国有殡葬的社会职能。年内,市殡仪馆被命名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新建五间守灵室】 年内,市殡仪馆投资近200万元新建五间守灵室,守灵室面积1000平方米,分两层,一楼为告别厅和接待室,二楼为住宿间、卫生间,房内配套设施齐备,能够满足群众的守灵需求。建设守灵室既是优化治丧环境,提高服务档次的需要,也是杜绝丧事扰民、倡导文明治丧的积极举措。(金瑜)
  【启动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 年内,全市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正式启动,各县(市)分别制定了《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的实施方案》,编制了《小型水库解困扶持规划(2011~2015年)》以及年度计划,并着手实施。
  【发放移民直补资金4161万余元】 年内,全市民政部门对核定登记到人的农村移民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分季度发给移民个人。全年全市共发放农村移民直接补助金4161.60万元。其中:市直81.18万元;越城区32.28万元;诸暨市1594.62万元;上虞市605.10万元;嵊州市664.08万元;绍兴县566.28万元;新昌县618.06万元。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年内,市民政局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制定出台了《绍兴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全市民政系统接收2010年冬季退役士兵2218人,其中,参加全省高等专科统招统考89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10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119人,参训人员合格率达到100%。2218名退役士兵均已实现就业,绍兴市被评为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
  【“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系列活动】 全年全市民政部门赠送慰问金、慰问品总计2255.57万余元,召开茶话会28次。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疗养和体检活动,26人参加疗养,355人参加体检。组织开展针对精神病和残疾军人的巡诊,为残疾军人修理假肢、矫形器、轮椅等各类康复辅具。发放春联、年画15万幅。 
  【实施移民扶持项目151个】 全年,全市列入水库移民计划扶持项目151个,总投资5160.71万元,其中后期扶持项目64个,投资1354.16万元,结余资金项目85个,投资3506.55万元,实施应急资金项目2个,投资300万元。  
  【移民扶持人口达89944人】 经年度移民人口复核,全年,全市共核减448人,补(漏)登1056人,刑满释放恢复后扶的1人。全市共有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移民89944人,其中:核定到人资金直补扶持的移民69361人,不核定到人扶持移民18593人。(伍焕海)
  【婚姻登记36919对】 全年,全市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29744对(其中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56对),比2010年下降8.50%;办理离婚登记7175对(其中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9对),同比上升7.30%。全年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4052份。
  【收养登记424人】 全年,全市收养登记424人,其中男孩55人,女孩369人;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125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299人。国内公民夫妻共同收养378人,无配偶收养46人,跨省收养1人;涉台收养1人。全年解除收养关系2件。(赵鹏程)
  【遗体火化工作】 全年,市殡仪馆共火化遗体8995具,其中越城区户籍3712人,外来人员728人,绍兴县户籍4555人,火化率100%。(金瑜)
  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
  【概况】 2011年,全市基层建设以第九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强民主法制宣传,着力治理“难点村”,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建设。社区建设继续以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为目标,城市社区致力和谐社区建设,农村社区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完成】 年内,通过试点指导、规程制定、组织培训、加强督查和推行“直荐直选”,落实“先定事,后定人”和“三项承诺”要求,全市除36个行政村因城中村改造、重点工程推进等原因推迟外,其余的2151个村都进行了集中换届,完成率达到100%。共选出村民委员会主任2150名,村委会副主任及委员5943名,其中党员村主任1332人,占总数的62%,比第八届提高4个百分点;村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比第八届提高5个百分点;妇女进入村“两委”的比例明显上升,村党组织中女性比例达到10%;大学生村官进村“两委”所占比例比上届提高近1个百分点;“五种情况人员”(一是近五年来因严重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二是近五年来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有涉黑涉恶行为受到处理的,或有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立案处理的;三是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活动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四是近五年党员民主评议中,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五是丧失行为能力的)无一进入村级组织班子,信访事件同比下降47.50%。此外,以“民主法治村”考核为抓手,结合新任村委会班子培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全市达标率为99.50%。
  【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完成】 年内,全市新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村级社区服务中心有443个,累计建成2136个,全面完成“三年建设计划”任务,在全省率先实现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全覆盖。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集管理、服务、教育、活动等功能于一体,可为村民提供党建工作、生产经营、公共事业、综合治理、社会保障、计生卫生和文化体育相关的7大类48项服务。
  【城乡社区工作力量和经费得到保障】 年内,市民政局在全省率先出台《绍兴市关于配置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意见》,明确农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数量配置和福利待遇等相关问题,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有效保障。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及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条件得到落实,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年均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市区职工平均工资。(孙洁)
  民族宗教
  【概况】 2011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策法规为中心,切实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稳定,更好地发挥民族宗教界积极作用。继续深入推进和谐寺观的创建活动,召开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纪念座谈会,组织宗教界人士读书交流会,支持上虞探索民间信仰属地管理,加强对宗教档案和教职人员的管理。
  【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档案管理】 3月,炉峰禅寺档案室达到市一级综合档案室的要求,通过市一级达标认定。7月20日,市民宗局在该寺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档案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档案工作。
  【首次成立镇、县级少数民族联谊会】 5月31日,绍兴市福全镇少数民族联谊会成立大会在镇政府召开。大会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旨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关心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广泛联系少数民族群众。大会通过了联谊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联谊会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12月30日,绍兴县召开少数民族联谊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全县19个镇(街道)的79名少数民族会员参加会议,这是全市第一家县级少数民族联谊会。
  【中国佛学院学生参访】 6月3日至4日,由中国佛学院副院长向学法师任团长,副院长张厚荣为顾问,教务处副主任觉灯法师、永兴法师为副团长,教务处班主任智勇法师为秘书长的中国佛学院2007级本科毕业生一行48人到绍兴参访佛教寺院。市民宗局副局长吴军介绍了全市佛教情况,并设斋招待参访团一行。
  【炉峰禅寺拟在贵州毕节朱昌镇援建一所希望小学】 6月4日至5日,炉峰禅寺方丈净芳法师等10人在市民宗局局长滕建华带领下赴贵州省毕节地区考察捐资助学事宜。考察团深入毕节地区朱昌镇哈啷村等地,实地考察了当地教育发展情况,并就援建朱昌镇哈啷村小学事宜与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初步确定由炉峰禅寺出资在哈啷村建设一所可容纳约300名学生的六年制希望小学。
  【完成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 7月,为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精神,根据省民宗委统一部署,市民宗局组织召开各县(市、区)民宗干部和佛教场所负责人会议,对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的责任主体、条件标准和程序时限进行明确和部署。至年底,全市完成了佛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并上报省佛教协会。
  【中国人民大学宗教学教学实习基地落户新昌大佛寺】 10月22日,中国人民大学宗教学教学实习基地授牌暨《新昌大佛寺文化丛书》首发仪式在新昌大佛寺栖光净院举行。仪式上,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执行所长张风雷教授为新昌大佛寺授牌。《大佛寺文化丛书》的出版发行,是大佛寺发展中的里程碑,标志着大佛寺从硬件建设转向软件建设,从场所建设向人才建设迈进。授牌仪式结束后,向学法师、张风雷教授在大佛寺栖光净院讲经堂分别作了以“佛教的因果思想”、“天台智者大师的佛学思想”为主题的学术讲座。
  【法弘法师升座庆典暨安康寺全堂佛像开光法会】 10月30日,绍兴县安康寺举行法弘法师荣膺方丈升座庆典暨全堂佛像开光法会,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上海市佛教协会会长、玉佛寺方丈觉醒大和尚应邀出席,为法弘法师送座并在庆典活动上致辞。在随后举行的全堂佛像开光法会上,觉醒大和尚与台湾中国佛教会名誉理事长净良长老,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江苏省佛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镇江金焦二山方丈心澄大和尚,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浙江省佛教协会名誉会长、普陀山普济寺方丈道慈大和尚,浙江省佛教协会会长、宁波市佛教协会名誉会长、奉化市佛教协会会长、雪窦寺方丈怡藏大和尚等诸山长老共同为佛像开光主法。
  【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 12月6日至7日,绍兴市2011年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在市区举行,交流会旨在弘扬佛教深入经藏、弘法利生的优良传统。市民宗局副局长吴军,市佛教协会全体理事,各县(市、区)佛教协会秘书长及市直各寺庵的负责人、法师和居士等200多人参加交流会。(严成武)
  人口与计划生育
  【概况】 2011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突出“基层基础建设年”主题,实施均等服务,深化优生促进,完善信息管理,强化优质服务,努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全年全市共出生31139人,计划生育率97.20%,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5.38,较好地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为促进全市人口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绍兴市人口计生委荣获国家和省“十一五”人口计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监测】 5月27日,绍兴市2011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监测工作由国家人口计生委组织实施,旨在研究和揭示当前全国人口流动状况。全市有绍兴县、上虞市、越城区、新昌县、镜湖新区的9个乡镇、街道被抽中,涉及28万余名流动人口。7月25日,18个流动人口监测点的现场调查和系统录入工作完成。 
  【人口计生干部北大研修班】 6月26日至29日,市人口计生委和湖州、衢州人口计生部门联合举办人口计生干部北大研修班,学习人口理论,分析人口政策,探讨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的前沿问题,以提高计生干部的业务素养。
  【“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专题研修班】 8月24至28日,市委组织部与市人口计生委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全市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研修班。各县(市、区)分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部分中心镇党政正职领导参加培训。省人口计生委主任章文彪、市委组织部部长翁鲁敏出席24日开班仪式。
  【两课题通过专家论证】 8月26日,北京大学穆光宗教授的《建设人口均衡型新绍兴》和绍兴文理学院的《绍兴市滨海新城人口支撑研究》两个课题通过了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和绍兴文理学院的人口专家的论证,为全市人口宏观决策、调控和管理提供了权威依据。 
  【计划生育非诉案件集中执行月】 9月,全市开展计划生育非诉案件集中执行月活动,共执结计划生育非诉案件93件,执结率88.57%,征收社会抚养费117.54万元,司法拘留3人次,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2万元。 
  【编制发布人口均衡发展“十二五”规划】 12月8日,市发改委和市人口计生委联合发布绍兴市人口均衡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全市人口素质、人口结构、人口分布和民生保障四方面的发展目标,明确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强调要提高人口素质和创新能力,建设人力资本强市;要求改善人口结构,保障人口安全,引导人口分布,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同时确定了加强人口工作综合决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任务。 
  【“三优”平台建设】 年内,全市人口和计生部门前延后拓“优生促进工程”,建设市、县、乡三级“三优指导中心”,启动“三优”目标人群培训,与绍兴市美吉姆国际儿童教育中心合作创办市直“三优”服务平台。至年底,全市已建成市级“三优”指导中心1个,县级6个,乡(镇、街道)级20个,其中2个被命名为省级示范点。 
  【优化流动人口服务平台】 年内,全市人口和计生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了“一县一品”、“一镇一品”的流动人口均等化特色服务,优化完善了一批“建设者之家”、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探索建立了一批流动人口医院、定点售套、折扣商店、定点技术服务等专项服务平台。已建成越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袍江建设者之家集中式公寓、绍兴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柯桥鉴湖景园社区服务中心等平台20余家,较好地开展了便民特色服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享受同城待遇】 年内,全市人口计生部门实施加强宣传教育、做优计生技术、拓展优生优育、提升生殖健康、延伸奖励优待、推行孕产补助、开展便民维权、实施帮扶救助等八大服务,使流动人口享受到了同城待遇。全年共为外来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孕环检查175401人次,开展免费四项手术48192人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72759人次,免费婚检3168人,免费孕检913人,免费新生儿疾病和听力筛查350人次,产前筛查补助362人,享受生育津贴241人,生育报销减免392人,总金额达23.67万元。另有62582人免费获得避孕药具。 
  【全面修订计划生育村规民约】 年内,全市人口和计生部门积极推动“枫桥经验”和人口计生群众自治相结合,修订完善群众自治村规民约、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章程、优先优惠政策和计划生育合同等制度,以完善的村规民约和制度保障育龄群众的人口计生权益。至年底,全市已修订村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村规民约2572个,政策符合率达97.72%。 
  【建设规范化办案室】 年内,市人口计生委积极探索规范化办案室建设,强化录音笔、录像等执法设备的配置,建成省级规范化办案室1个。 
  【创建国家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 年内,全市人口和计生部门按照“文件合法、普法深入、执法规范、服务便民、奖励落实、保障有力”的要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的创建活动,经过培育和评审,绍兴县钱清镇和诸暨市暨阳街道成功创建为国家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
  【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 年内,全市人口和计生部门贯彻落实2011年度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共向34273名计生对象发放了奖扶金,向2512名特扶对象发放了特扶金,金额共计3067.21万元。 
  【调整生育管理关系】 年内,全市人口和计生部门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及时调整生育管理关系。从上半年开始,户籍人口生育管理体制由单位为主管理统一调整为户籍所在地的政府部门为主管理,进一步加强了计划生育基层管理力度,提高了育龄群众的计生公共服务可及率。 
  【“优生促进工程”】 全年,全市免费婚前检查38297人次,婚检率100%,免费孕检24467人次,孕检率100%,产前筛查减免11567人,免费产前诊断24人,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13343人,免费新生儿听力测试及诊断13542人,免费补充叶酸20208人,残疾儿康复训练补助156人。(陈莉芳)
  居民生活
  【概况】 2011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和全省、全国一样,呈高位运行态势。1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在2010年逐月走高的基础上再次上涨4.50%,此后小幅波动,至6月份达到峰值6.90%,同比涨幅创下38个月内新高。在上年翘尾因素逐渐减弱和各项价格调控措施的共同作用下,11月后同比指数开始缓步下行,12月同比指数为103.30,为年内最低值。全年全市CPI为105.40,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持平。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形势为:食品类上涨11.60%、烟酒类上涨3.20%、衣着类上涨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2.60%、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4.40%、交通和通信类上涨2.30%、居住类上涨5.30%;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70%。
  年内,全市工业生产者出厂和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上涨6.40%和8.50%,进出差价仍达2.10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 全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5861元,比2010年增加了2210元,增长16.20%,增幅高于2010年2.10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0.20%,增速位于全省各地市第5位。增长速度为2001年以来最高值。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273元,比2010年增长13.30%,增幅高于2010年1.10个百分点,为2008年以来的最高增幅。
  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仍是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147元,同比增长23.70%,工资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比重为57.70%,对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9.30%。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4103元,同比增长9.70%,占家庭总收入的66.40%,拉动总收入6.70个百分点,对家庭人均总收入增长贡献率为47.30%。
  【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5平方米】 至年底,全市城镇居民家庭私有房产拥有率为94.69%,其中商品房产拥有率达66.80%。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10平方米,其中有三居室的住房占48.62%、四居室住房占7.84%;有厕所浴室卫生设备的占96.75%,有空调设备的占97.03%。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61.69平方米,其中楼房面积59.39平方米。
  【居民家庭拥有各种耐用消费品现状】 至年底,全市有互联网用户数(不含手机上网)99.50万户,移动电话110部/百人。城市居民家庭自来水饮用率99.68%,家庭空调普及率97.03%,家庭燃气使用率99.32%。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汽车30.48辆、摩托车17.22辆、助力车78.99辆、家用电脑103.32台、彩电201.97台、空调209.96台、洗衣机100.39台、电冰箱102.66台、淋浴热水器102.51台、微波炉58.84台、照相机56.07台、健身器材6.68台。农村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汽车12.40辆、摩托车32.08辆、家用电脑35.97台、彩电171.03台、空调97.81台、洗衣机78.16台、电冰箱94.70台、热水器69.64台、微波炉18.36台。
  【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全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353元,比2010年增长13.50%,其中食品支出7127元,同比增长15.3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073元,同比增长9.40%,其中食品支出4010元,同比增长21%。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5%和39.80%,均处于相对富裕的水平。(朱美红)
  养老服务
  【概况】 2011年底,全市有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822315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8.74%。其中,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55694人,占老年人总数的43.25%;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17958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4.34%;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0338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26%。城镇老年人266102人,占老年人总数的32.36%,农村老年人556213人,占老年人总数的67.64%。纯老年人家庭的老年人117152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4.25%;失能老年人18309人,占老年人总数的2.23%;半失能老年人32719人,占老年人总数的3.98%。
  【调整市老龄委成员单位】 8月,市委办、市府办下发了《关于调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通知》明确市老龄委成员单位扩大到25个部门,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了联络员制度,为构建全市大老龄格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 年底,由市老龄委、市发改委联合出台了《绍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回顾总结了“十一五”时期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成果,分析了老龄化现状及趋势,对“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并规划了五大重点工程。
  【“敬老月”系列活动】 年内,为更好地宣传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成果,积极引导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良好风尚,市老龄办在《绍兴日报》刊登题为“全力构建大老龄格局 实现老龄事业新的跨越”专刊;在绍兴电视台播放关心、关爱老年人的公益广告;开展老龄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开展“送文化、送健康、送温暖”三下乡活动;慰问百岁老人和困难老人110名,发放慰问金6万元。(市老龄办提供)
  【继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年底,全市有社会福利机构床位22391张,比2010年增长22.63%,平均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70张,112个城市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205个行政村建成“星光老年之家”,有1209名低收入老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政府财政拨付155.40万元,有2700余名老年人享受就餐、配送餐服务。年内,市社会福利中心荣获浙江省先进养老机构称号,市社会福利中心老年电大教育点被省老年电大授予“电大省级示范教育点”称号,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部工作人员潘哲英在全省第二届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中荣获个人第一名。(阮丽清)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