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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归集点转移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4-10-21 15:1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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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仅限于本地区职工因调动工作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为简化操作流程,保持职工信息的连续性,此项业务通过跨归集点合户这一模块操作。

  跨归集点合并分转出跟转入两块,要做跨归集点合并业务,首先必须是同一个职工在不同归集点下都有正常或者封存的账户,具体的合并业务流程如下:

  1.在原账户所在归集点凭转移相关手续做转出(注意:该职工必须是封存状态),一步存盘即可。成功之后会在清册之中显示:

 

  2.在新账户所在归集点凭银行入账凭证做转入,搜索出来数据之后存盘即可。如下图所示: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