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74号)精神,现将中心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主要工作概述
按照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中心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中心副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工作人员具体落实。根据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中心通过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电子大屏幕等多种渠道,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由中心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在办公室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推进各项工作。
(二)制度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认真执行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完善中心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公文处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公文网上发布工作;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四是加强日常业务培训。组织中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及时解决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安排人员认真整理中心关于机构概况、政策文件、人事信息等政府公开信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相应的政府公开信息。同时根据中心职能,一方面公开市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中心网站上链接公开相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需提交的材料目录;另一方面在中心网站上公开在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方便办事群众查询了解。
(四)其他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根据中心机构性质特点,凡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的,都由其他部门审核后经中心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拓展公开内容。指定人员对中心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整理出的信息内容能及时进行公开及更新,其中包括机构概况(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处室、中心简介等)、政策文件等相关信息,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46条。
(二)深化公开渠道。加强网站建设,增强便民性,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认真管理政府门户网站上关于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中心接受咨询总数约102000人次。其中当面咨询数约95000人次,电话咨询数约7000人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4年,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中政府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中心对所有依申请公开项目不收取费用。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2015年,中心将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总结经验,整改问题,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
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
2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