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17F/2015-487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成文日期: | 2015-10-20 |
主题分类: | 发文字号: |
浙江鸿仁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高档织物印染加工及针织布织造加工搬迁技改项目由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完成环评补充报告编制,并经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绍市环审[2011]75号、绍市环审[2014]19号通过审批备案。该印染加工项目已建成,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拟对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精神,决定对浙江鸿仁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高档织物印染加工及针织布织造加工搬迁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环评项目名称:浙江鸿仁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高档织物印染加工及针织布织造加工搬迁技改项目
(2)验收项目名称:浙江鸿仁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高档织物印染加工及针织布织造加工搬迁技改项目(一期)
(3)建设规模:年产机织涤纶布仿数码印花900万米,机织人棉布印花1800万米,机织人棉布染色700万米
(4)建设单位:浙江鸿仁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5)建设地点:绍兴市袍江新区江中路299号
(6)工程总投资:2亿元
(7)环保投资:2300万元
(8)开工建设时间:2013年4月
(9)土建建成时间:2014年12月
(10)试生产时间:2014年12月
(11)实际生产负荷:>75%
(12)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13)废水处理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绍兴县五洋环保有限公司
(14)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绍兴县博胜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5)验收监测单位:绍兴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浙江鸿仁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高档织物印染加工及针织布织造加工搬迁技改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等手续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试运行期间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运行记录齐全,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
2、环境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环保管理网络体系,成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为加强环保管理,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环保管理制度,具体规定了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废气收集净化及排放的管理、固体废弃物管理等;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环保日常管理工作,履行其环境管理职责。
3、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治理
目前项目厂区建设了较为完善的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基本可实现项目排水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全厂设置一个废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不设清下水排放口。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和刷卡排污电磁阀已完成安装,但尚未开通运行,待运维公司调试完成后统一联网运行。厂内建有一套兼顾中水回用的废水处理系统,该系统由绍兴县五洋环保有限公司设计施工,设计处理能力达5000t/d。印花制版含铬废水经单独处理达标后纳入该废水处理系统,碱减量废水经酸析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等预处理后也一并纳入该废水处理系统。全厂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治理
项目5台定型机共配套安装了5套定型机废气净化装置,由绍兴博胜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设计安装,采用高压水喷淋+静电二级处理工艺,定型机废气经收集、净化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烧毛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后车间排放;污水处理站厌氧采用EGSB灌装工艺,好氧池尚未加盖,污水站臭气呈无组织排放。
(3)噪声治理
噪声治理通过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利用墙体隔声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处置
公司设有一般固废暂存库、污泥堆场和危险废物仓库,对各固废进行分类收集、暂存。染料助剂的废原料桶等由原料供应商回收;边角布料和废次品等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染料及助剂的内包装材料和含铬污泥属危险固废,已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定型机废油委托三门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废水站一般污泥委托绍兴市中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 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鸿仁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委托绍兴市监测中心站负责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在验收监测期间,绍兴市监测中心站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于2015年8月12日~13日,对该建设项目的主要环保设施进行了综合测试,现结论如下:
(1)废气监测结果
1#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和2#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的废气中,油烟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低于《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排放限量》(DB330621/T059-201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两个周期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燃气导热油锅炉排放的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林格曼黑度的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
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测点中,臭气浓度两个周期的监测结果均<1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值。
(2)废水监测结果
印花制版含铬废水处理设施排放的废水中,六价铬两个周期的测定值均低于《纺织染整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六价铬暂执行GB4287-2012表1相关要求);总铬两个周期的测定值也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中第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废水总排放口中,pH值、氨氮、CODcr、色度、悬浮物和BOD5两个周期的测定均值均低于《纺织染整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
回用水中,pH、总硬度、锰等监测指标的测定浓度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中漂洗用回用水水质要求,悬浮物、CODcr、色度、铁、电导率和透明度的测定浓度不能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中回用水水质要求,建议企业进一步改进中水回用设施,提高回用水水质。
监测期间企业废水日均排放量为827.5吨/天,折合成年排放量为24.8万吨/年,符合环评批复(废水水量33.48万吨/年)的总量控制要求;废水中CODcr平均排放浓度163mg/L,纳管排放量约为40.42吨/年,小于环评批复(CODcr66.96吨/年)的总量控制值;氨氮平均排放浓度2.43mg/L,纳管排放量0.6吨/年,也小于环评批复(氨氮6.7吨/年)的总量控制值。
(3)噪声监测结果
除厂界西偏北1个测点昼间噪声略有超标外(超标0.2dB),其余测点两个周期的昼、夜间噪声测量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公示日期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有关要求,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间投诉电话:12369 85138417。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