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17F/2015-487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成文日期: | 2015-11-24 |
主题分类: | 发文字号: |
浙江神龙制衣有限公司年11000吨高档功能型针织面料印染、后整理及3500吨袜子染色技改项目由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环评工作,并经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我局对该建设项目情况于2015年6月24日~25日进行现场检查和监测。根据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精神,决定对浙江神龙制衣有限公司年11000吨高档功能型针织面料印染、后整理及3500吨袜子染色技改项目(阶段性)竣工验收公示如下:
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神龙制衣有限公司年11000吨高档功能型针织面料印染、后整理及3500吨袜子染色技改项目(阶段性)
(2)设计规模:租用诸暨神鹰康星化工有限公司空余18000平方米厂房,在淘汰原有生产设备的基础上,购置先进设备,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项目实施后全厂形成年11000吨高档功能型针织面料印染、后整理及3500吨袜子染色的生产能力。
(3)实际规模:本项目分期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安装高档针织面料染色、袜子染色生产线大部分设备,高档针织面料印花生产线尚未实施,实际产能达到年8800吨高档功能型针织面料印染、后整理及2800吨袜子染色。
(4)建设单位:浙江神龙制衣有限公司
(5)建设地点:诸暨市陶朱街道文种路7号
(6)开工建设时间:2014年8月,试生产时间:2014年11月
(7)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8)废水处理设施设计施工单位:浙江昆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9)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绍兴县博胜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10)验收监测单位: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 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浙江神龙制衣有限公司年11000吨高档功能型针织面料印染、后整理及3500吨袜子染色技改项目(阶段性)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等手续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试运行期间配套环保设施运行正常,运行记录齐全,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
2、环境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环保管理网络体系,成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为加强环保管理,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环保管理制度,具体规定了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废气收集净化及排放的管理、固体废弃物管理等;配备了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环保日常管理工作,履行其环境管理职责。
3、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治理
企业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了厂区排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实际生产过程中,冷却水全部循环回用,生产废水与其他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部分再经深度处理回用,部分纳入城市污水管网。项目废水处理设施由浙江昆仑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设计施工,设计处理规模2400吨/天。
(2)废气治理
项目一期工程安装定型机4台,采用一拖二方式配套废气处理装置(共2套),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由绍兴县博胜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设计安装,采用高压静电+水喷淋二级处理工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筒25m高空排放;污水站臭气采用加盖密封收集,经水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治理
噪声治理通过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隔音措施,车间周围加强绿化隔声,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与维护。
(4)固废处置
公司设有一般固废暂存库、污泥堆场和危险废物仓库,对各固废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废原料桶等由原料供应商回收;边角布料和废袜子等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染料及助剂的内包装材料属危险固废,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定型机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油委托三门德鑫废矿物油有限公司集中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由诸暨市顺泽运输有限公司运送至诸暨天基环兴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3、 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情怡针织有限公司高档成袜、差别化纤维染色技改项目按环保“三同时”要求现已投入正常生产,绍兴市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设备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调查及测试,现结论如下:
(1)废气监测结果
1#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中,油烟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低于《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排放限量》(DB330621/T059-201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2#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中,油烟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低于《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排放限量》(DB330621/T059-201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
污水站废气经水喷淋吸收处理后,氨、硫化氢排放量以及臭气浓度两个周期的监测结果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25m高排气筒的标准限值。
直燃式定型机天然气燃烧废气中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2mg/m3,排放速率小于7.98×10-2kg/h,年排放量小于0.575吨/年,符合环评批复(氮氧化物6.03吨/年)的总量控制要求。
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测点中,臭气浓度两个周期的监测结果均<10,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值;乙酸的监测浓度的最大值为0.163mg/m3,也低于环评确定的无组织排放限值(≤0.8mg/m3)。
(2)废水监测结果
废水总排放口中,pH、CODcr、BOD5、氨氮、悬浮物和色度两个周期的排放浓度均低于《纺织染整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限值。
回用水中,pH、悬浮物、总硬度、铁、锰等监测指标的测定浓度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中漂洗用回用水水质要求,CODcr、色度、电导率和透明度的测定浓度不能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09)中回用水水质要求,建议企业进一步改进中水回用设施,提高回用水水质。
监测期间企业废水日均排放量为832吨/天,折合成年排放量为24.96万吨,符合环评批复(废水36.02万吨/年)的总量控制要求;废水中CODcr的纳管排放量为27.2吨/年,小于环评核定(CODcr72.03吨/年)的总量控制建议值,氨氮的纳管排放量为0.25吨/年,也小于环评核定(氨氮7.20吨/年)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3)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厂区东、南两个厂界昼间噪声测量值在54.9~62.2dB(A)之间,夜间噪声测量值在50.5~54.2dB(A)之间,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西厂界受污水泵等机械噪声影响,昼间噪声出现1次超标,超标2.6dB(A),夜间噪声两个周期测量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北厂界昼间噪声两个周期测量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夜间受北二环路交通噪声影响,测量值分别为65.3dB(A)和64.1dB(A),分别超出4类标准限值10.3dB(A)和9.1dB(A)。
公示日期: 2015年11月25日至 2015年 12月1日
公示期间投诉电话: 12369 88321406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