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农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1月30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绍兴市农业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2014年度绍兴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表。在绍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index.html)上可下载我局年报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局,联系电话:88019497。
一 、概 述
2014年,我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完善落实责任。我局明确由分管副局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的开展,指定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其做好日常的动态信息、政策文件、投诉咨询、申请公开等。今年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局部调整,重新明确了分工。各处室、各单位也落实专门人员,及时更新信息。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当年度工作安排,年初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年底进行考核。
2.及时公开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要求,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使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局的相关工作动态,并在农忙及灾害天气发生前后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到群众知情、及早防范。尤其是在季节交替和自然灾害期间,我局都及时公布相关防范措施和技术要点,让广大农户做好预防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我局应该公开的政府工作信息都在党政信息公开网站及本单位的绍兴数字农业网上进行了公开,实现了同步更新,方便群众从不同渠道进行查询。在今年新开通的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同步更新农业技术、农业灾害、农业检测认证、水产技术及畜牧业等各类信息。此外,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相继开通了政务微博微信,为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打好基础。
3.做好服务事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办理工作要求,制定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受理回执和办理结果告知单,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流程、时限等。2014年,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统一要求,在新开通的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公开了我局所涉及的权力事项,并及时解决今年省政府新开通的“浙江省政府统一互动平台”上和绍兴市民情在线上的涉农咨询投诉。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重大公开事项栏目和我局的数字农业网上,主动公开我局渔业油价补助发放、农机购置补贴、农村“三资”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四项涉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1月—12月,我局在党政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政务动态、文件通知、计划总结等各类信息共405条,其中电子化全文公开信息405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文件类的信息4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政务动态类的信息30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6%;行政事项公开类信息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
本年度栏目数(包括二级目录)共有34个。
三、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内容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按照建设“浙江省行政权力事项”的有关要求,把涉及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将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和公开,公开权力事项信息417条。我局在责任清单工作中,梳理了主要职责12项,具体事项94项。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行以来,为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能尽快、便利的进行,我局把便民利民的相关政策、文件、信息、表格等都及时放到网上供查询下载,同时按照工作调整及有关要求,及时对内容进行完善、调整、修改,方便了群众办事,做到了政策及时传达、问题及时解决。今年,还按照要求,对已申请公开的事项内容进行了重新梳理。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公开不及时情况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没有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注重公众对农业工作的咨询处理工作,通过当面咨询、电话咨询等手段,实现民众咨询投诉渠道的畅通和多样化。今年共接受咨询投诉65起,其中,当面咨询16起、电话咨询40起、网上咨询9起。对于需要立即解决的问题,告知咨询人相关处室或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或通过内部网络转达到相关业务单位;对于一般咨询,能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在问明情况、做好记录后,由相关单位进行答复并告知咨询人。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被行政复议数量、行政行为违法数量、行政诉讼数量、申诉数量等均为0。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4年未接到任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没有专项经费支出,也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八、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提高了农业工作的透明度、公众的知晓度,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受到众多系统后台不兼容的影响,许多信息需要重复添加,无形中增加了工作量,造成政府各类网站上传信息上有时间差;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展,特别是针对涉及农业补贴、农村“三资”管理、农民负担和招投标等内容要全部公开透明;与公众的互动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要利用微博微信加大与市民农民的互动沟通。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不断提高,改进不足,更多地开辟信息公开的途径,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4 年度)
填表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0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次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单位负责人: 张阿东 审核人:刘伟青 填报人:陈建
联系电话: 88019497 填报日期: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