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17F/2015-485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成文日期: 20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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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强盛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木质素磺酸钠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02-09 08:3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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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强盛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木质素磺酸钠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拟对浙江强盛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木质素磺酸钠技改项目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两公开、一监督的要求,现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上述项目由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绍市环审(201334号文同意投入建设。项目总投资21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万元,项目主体工程及与其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分别于20131118建成并投入试运行。上虞区环境监测站于2014924-25日对上述项目进行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经监测,该公司排放的生活污水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标准要求;反应釜出口甲醛、甲醇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喷干塔废气出口颗粒物浓度和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各测点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固废做到分类收集、妥善处置;环评审批意见基本得到了落实。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委托上虞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对该建设项目的具体验收工作,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可以向上虞区环境监测站查询(81275632联系人:阮楚琪),也可以通过公示期间电话(1236985090250;联系人:许马超)反馈,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本公示期限为201529216,共7天。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二0一五年二月九日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