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17F/2015-48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成文日期: 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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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恒兴亚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高支纱亚麻纤维干湿纺项目阶段性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5-05-29 16:5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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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恒兴亚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高支纱亚麻纤维干湿纺项目阶段性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绍兴市恒兴亚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经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进行环评工作,并由绍兴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我站受绍兴市恒兴亚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于2014年11月对该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于2014年12月、2015年1月、2015年3月、2015年4月对该工程项目进行了监测。根据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精神,决定对绍兴市恒兴亚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高支纱亚麻纤维干湿纺项目阶段性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实行如下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绍兴市恒兴亚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高支纱亚麻纤维干湿纺项目

  (2)生产规模:年产2800吨高支纱亚麻纤维干湿纺项目

  (3)建设单位:绍兴市恒兴亚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东湖镇大皋埠村石渎自然村

  (5)决算总投资:3500万元

  (6)环保投资:355万元

  (7)开工时间:2013年10月

  (8)试生产时间:2014年8月

  (9)投产时生产规模:年产600吨湿纺亚麻纱

  (10)环评单位: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11)验收监测单位: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环境管理情况:

  公司成立了环保管理组织机构,使工作明细化,责任明确化,定期对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该企业还制定了绍兴市恒兴亚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制度。

  2、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1)建设项目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600吨湿纺亚麻纱,生产规模与环评及批复相比,年产2200吨干纺亚麻纱项目未实施。

  (2)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绍兴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

  (3)所购买的栉梳机、粗纺机、并条机等生产设备自带粉尘收集装置,收集后的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净化后经过管道引出通过排气筒排放(目前该项目有两套袋式除尘装置,仅位于二楼的粉尘收集系统用排气筒排出室外,一楼的废气装置收集粉尘后就地排放)。煮漂车间的浸酸工序中会产生硫酸雾,实际车间内硫酸雾全部无组织排放。企业针对污水站恶臭无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

  (4)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厂界噪声对周围无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绍兴市恒兴亚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00吨高支纱亚麻纤维干湿纺项目按环保“三同时”要求现已投入生产。我站对该项目阶段性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情况结论如下:

  (一)废水

  1、废水排放口水质情况

  由监测结果可见,12月4日、5日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pH值范围为8.04~8.58,悬浮物日均值分别为11毫克/升、12毫克/升,氨氮日均值分别为0.947毫克/升、0.779毫克/升,化学需氧量日均值分别为113毫克/升、73毫克/升,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分别为7.5毫克/升、8.8毫克/升,总氮日均值分别为8.26毫克/升、8.23毫克/升,色度日均值分别为31倍、42倍,可吸附有机卤化合物日均值分别为0.25毫克/升、0.36毫克/升,均达到GB28937-2012《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的要求;总磷日均值分别为2.55毫克/升、1.32毫克/升,其中12月4日的监测结果超出GB28937-2012《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的要求。经企业整改后,我站于2015年1月21日~22日、2015年3月12日~13日、2015年4月7日~8日先后三次对废水中总磷项目进行了重测, 2015年4月7日、8日总磷日均值分别为0.618毫克/升、0.621毫克/升,达到了GB28937-2012《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的要求。

  2、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

  绍兴市恒兴亚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悬浮物为93.6%,氨氮为58.0%,化学需氧量为95.4%,五日生化需氧量为97.9%,总磷为84.6%,总氮为76.0%,可吸附有机卤化合物(AOX)为76.1%。

  3、废水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2.9万吨/年,化学需氧量排入截污管网的总量为2.70吨/年,氨氮排入截污管网总量为0.025吨/年,本项目废水年排放量、排入截污管网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均达到环评批复中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环评确定的公司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值为:废水2.99万吨/年,CODcr2.99吨/年,NH3-N0.45吨/年。进入城市截污管网的CODcr7.49吨/年,NH3-N0.75吨/年)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源

  (1)废气排放口情况

  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二个周期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3.47毫克/立方米、3.51毫克/立方米,排放速率分别为0.110千克/小时、0.121千克/小时。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相应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2)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调查,按蜂窝式除尘机组运行时间每天24小时,一年300天计算,颗粒物排放量为0.83吨/年。

  2、无组织排放

  12月4日、5日监测结果表明,绍兴市恒兴亚麻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周界废气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06 毫克/立方米,位于厂界北;氨浓度最大值为0.084毫克/立方米,位于厂界北;臭气浓度厂界四侧均为未检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度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达标排放。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50 毫克/立方米,位于厂界东,硫酸雾浓度最大值为0.035毫克/立方米,位于厂界东,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达标排放。

  (三)噪声

  该项目厂界噪声二天昼间监测结果范围为54.3~62.8dB(A),夜间监测结果范围为47.1~49.0dB(A),昼间厂界南、西侧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Ⅱ类区标准的要求,昼间厂界东侧超标1次,超标原因主要受交通的影响,昼间厂界北侧超标1次,超标原因主要受空压机的影响;夜间厂界东、南、西、北侧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Ⅱ类区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双氧水包装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短麻线及杂质、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除尘产生的棉尘、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双氧水包装桶属于危险固废。固废产生量为23吨/年。废包装材料、短麻线及杂质、棉尘出售综合利用,双氧水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干污泥定期由绍兴中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堆放至村垃圾堆放点后由环卫清运处置。

  本公示期限为2015年5月29日~6月4日,共7天,公示期间投诉电话:12369,85203713,85118845。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