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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直及越城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5-07-03 16:4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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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和市直各开发区所属各镇街、市直学校、区属各中小学校和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09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绍兴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的通知》(绍政办发〔20141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分批实施市直及越城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以下称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组织领导

  越城区政府、高新区和袍江新区管委会及所属镇、街道是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的责任主体,负责实施、管理、协调所辖行政区域内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

  成立市直及越城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统筹领导开放实施工作。(见附件1)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教育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公安、所辖社区(村、居委会)、学校等部门单位,制订本镇、街道开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开放办法

  本着属地管理、因地制宜、确保安全的原则,有计划地实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

  (一)开放学校。按照分批开放工作要求,2015年市直及越城区70%以上的公办学校实施开放,计65所。今后视情况,逐步增加开放学校数量。开放名单由市教育局、区教体局与学校商议,并在市级媒体上公示(见附件2)。

  (二)开放时间。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学校体育场地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向社会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6小时,具体开放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确定并公示(因各种原因需要暂停开放,应提前向社会告知)。

  (三)开放项目。室外田径场、操场、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足球场和健身器械活动场地等实行免费开放。室内篮球馆、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等,在符合安全管理条件的前提下,也可适度并适当收费开放。

  (四)开放对象。居民群众凭“学校健身卡”进校健身。社会团体需要集体使用学校体育场地的,须提前与学校取得联系,经学校同意后,在约定时间内活动。

  三、管理工作

  (一)人员安排

  各镇、街道确定1名负责人,协调本辖区社区(村、居委会)和学校做好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的具体工作;督促辖区每所开放学校落实管理员、安全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各1名,负责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的管理工作、安全工作和科学健身指导。

  开放学校所在社区(村、居委会)落实1名工作人员,联系本社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负责本社区开放学校“学校健身卡”的办理、制作等工作。

  开放学校负责落实管理人员、安全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各1名,负责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期间的校园管理、健身安全和科学指导工作。

  (二)职责分工

  1.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制订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处理开放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2)负责督促、协调辖区内社区(村、居委会)与开放学校按要求落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

  (3)管理上级财政拨付的开放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4)做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宣传工作,建立群众监督和工作考核制度。

  2.社区(村、居委会)

  (1)与辖区内学校签订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协议,协商制订开放制度,并在社区(村、居委会)公共场所宣传栏内公告学校场地设施开放工作等情况;

  (2)根据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明,按照“方便就近、自主选择、一人一卡、人卡一致、卡校对应”的原则,办理居民“学校健身卡”。

  3.开放学校

  (1)与所在社区(村、居委会)签订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协议,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

  (2)负责做好居民进校健身门禁电子智能管理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工作;

  (3)及时维护开放的体育场地设施,保证设施、器材完好和安全,做好公众责任保险,并在体育设施周边明显位置设置体育器械使用方法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安全须知;

  (4)对外公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时间、开放项目、健身须知、校园安全等内容;

  (5)根据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服务的承受能力,确定进校健身人员饱和状态人数,稳妥做好未能进入人员的劝解工作。

  (6)负责将开放的体育场地设施维修、更新及相关经费列入学校年度财政预算,按要求上报;

  (7)按要求统计上报进校健身居民人次,做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日志记录等基础工作。

  (三)工作考核

  越城区政府和高新区、袍江新区管委会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列入镇、街道年度考核,按照《市直及越城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考核办法》(附件3),每年组织人员对开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相关经费拨付挂钩,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各镇、街道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列入社区(村、居委会)年度考核,每年依照工作要求进行考核。

  市教育局、区教体局将各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

  四、经费保障

  (一)经费开支标准:一是每年经常性经费开支: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学校每年每校(校区)管理人员经费4.5万元,公众责任保险费0.5万元,水电费及设施维修费城区学校1.5万元,农村学校1万元;二是一次性设施投入经费:门禁电子智能管理系统安装费及系统维护费每校(校区)1万元和“学校健身卡”制作经费2万元。

  (二)经费开支渠道:管理人员经费、公众责任保险费、门禁电子智能管理系统安装费及系统维护费、“学校健身卡”制作经费由市财政划拨,在市体彩公益金中列支。水电费及设施维修费列入学校年度财政预算,市直学校由市财政在学校年度预算中安排,区属学校由区教体局划拨。

  (三)经费划拨方式:市教育局、区教体局会同财政部门做好相关开放经费预算工作的基础上,市教育局、越城区政府、高新区和袍江新区管委会要积极和市财政局对接。管理人员经费、“学校健身卡”制作经费由市财政局经区财政局和高新区、袍江新区财政部门划拨给各镇、街道。门禁电子智能管理系统安装及系统维护费、公众责任保险费市直学校由市财政局直接划拨给开放学校,区属学校由市财政局经越城区财政局划拨给越城区教体局,再由教体局分别下拨给各开放学校。市直学校的水电费及设施维修费由市财政在学校年度预算中安排,区属学校由区教体局划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教育为民,体育惠民”,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体育资源和公共服务。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合力,稳步推进,共同做好工作,切实把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教育局、越城区教体局牵头做好开放学校居民进校园健身公众责任保险和门禁电子智能管理系统的招投标工作。

  (三)落实管理,确保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开放工作。场地开放前对校园体育场地设施要作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平时加强安全巡查,确保开放工作安全、有序、和谐。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新闻媒体多渠道宣传开放工作,提高居民群众的知晓度与参与度,积极营造“全民共享、全民参与”的体育健身氛围,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到全民健身活动中来。

  六、其他

  本细则自2015年21日开始施行,越城区、高新区、袍江新区将依据本实施细则做好本辖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稳步推进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市教育局、越城区教体局和高新区、袍江新区社事局负责督促指导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附件:

  1、市直及越城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2、市直及越城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学校名单。

  3、市直及越城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工作考核办法。

 

 

 

  绍兴市体育局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财政局

 

 

 

越城区人民政府绍兴高新技术绍兴袍江经济

  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51月12

 

附件1

 

市直及越城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

社会开放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长:李永鑫(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陈纪钢(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市教育局党委

  副书记、副局长)

周智广(市体育局副局长)

沈志新(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陈红珠(越城区副区长)

姚良火(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周志刚(袍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员:马成永(越城区政协副主席、教体局局长)

  张守福(高新区社事局局长)

  周志红(袍江新区社事局局长)

  蒋竹君(越城区区府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纪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智广、马成永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越城区政府、高新区和袍江新区管委会:切实履行好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每年研究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切实解决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将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列入政府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督查内容。

  市教育局:确定市直及越城区开放学校名单,并在市级媒体上公示;对开放学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协调办理开放学校居民进校园健身公众责任保险;协调办理门禁电子智能管理系统的招投标工作。

  市体育局:根据学校和社区需求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

  市财政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的管理人员、公众责任险、门禁电子智能管理系统、“学校健身卡”等经费,为开放工作提供保障。

 

 

 

 

 

 

 

 

附件2:

市直及越城区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向社会开放名单

                   

越城区2015年开放学校(校区)名单:

  区属学校(26所):鲁迅小学和畅堂校区、鲁迅小学人民路校区、北海小学新河弄校区、北海小学龙洲校区、北海小学胜利校区、塔山中心小学本部、塔山中心小学成章校区、蕺山中心小学书圣校区、树人小学东校区、树人小学中校区、树人小学南校区、培新小学、快阁苑小学、文理附小、兴文小学、元培小学、望花小学、鉴湖镇中学、锡麟中学、鉴湖镇中心小学、镜湖小学、鉴湖镇坡塘完小、陆游小学、东浦镇三川完小、灵芝镇城北小学、灵芝镇央茶湖小学。

  市直学校(10所):绍初龙山校区、元培中学本部、建功中学、学院附中、长城中学、昌安实验学校、树人中学、永和中学、绍初镜湖校区,元培中学分部。

 

高新区2015年开放学校(校区)名单:

  区属学校(16所):皋埠镇中心小学、东湖镇中心小学、陶堰镇中心小学、富盛镇中心小学、少儿艺校、秀水小学、稽山小学、阳明小学、皋埠中学、东湖镇中学、成章中学、富盛镇中学,皋埠镇上蒋完小、东湖镇皋北完小、陶堰镇彩虹庄完小、富盛镇曙光教学点。

  市直学校(2所):文澜中学本部、文澜中学分部。

袍江新区2015年开放学校(校区)名单:

  区属学校(11所):斗门镇中心小学、马山镇中心小学、孙端镇中心小学、马山中学、孙端镇中、群贤小学、群英小学、斗门中心小学斗门校区、斗门镇辨志小学、马山中心小学马山校区、马山镇车恂如小学。

  


附件3:

市直及越城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考核办法

 

考核

内容

考核标准

考核对象

考核方法

自评得分

复评得分

备注

组织

机制

10

建立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能。

镇(街)、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放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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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工作

5

制订开放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各部门、单位的管理工作职责。

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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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动宣传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相关情况。

镇(街)、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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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验

 

 

 

3

制订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落实各部门安全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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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管理人员信息及管理制度上墙。

  开放学校

实地查验

 

 

 

5

实行凭卡(证)准入制度,有专人检查进出人员证件,并做好登记工作。

 

 

 

3

签订体育场地资源共享协议。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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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做好每次开放日志记录,统计入校活动人数。

开放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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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查验

 

 

 

3

开放学校体育场地卫生情况。

实地查验

 

 

 

5

场地设施使用有明确规章制度,并提示体育设施使用的注意事项。

 

 

 

安全

保障

5

及时对开放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安全。

开放学校

实地抽查

 

 

 

5

专管人员按要求进行巡视、管理。

镇(街)

实地抽查

 

 

 

经费

保障

5

落实场地开放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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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级财政拨付开放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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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

 

 

 

开放

 

 

情况

5

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开放项目和开放时间

开放学校

实地查验

 

 

 

5

按共享协议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5

学校场地开放工作秩序井然。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放学校

 

 

 

5

社会体育指导员对居民健身运动提供科学指导。

镇(街)

 

 

 

5

按规定时间开放体育场地,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6小时。

开放学校

实地抽查

 

 

 

5

及时准确上报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材料。

镇(街)、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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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放

  绩效

3

利用网络或其他媒体,积极宣传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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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社会反响良好。

 

随机调查

 

 

 

 

投诉每一例扣2分,安全责任事故每一例扣5分。

 

 

 

 

 

 

 

 

 

  考核办法:

   1、本考核细则总分为100分,按年终考核分高低评出一类、二类、三类开放学校。一类开放学校以市财政划拨开放补

助经费×110%给予奖励;二类学校则获得市财政局划拨基本补助经费;三类学校以市财政划拨开放补助经费×90%给予发放。

           2、学校开放工作考核办法在开放学校(校区)试行,每年11月份由镇(街)向区学校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领导小组报

送考核自评表和开放工作小结,由区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评组进行实地考核评估。

作者:(市体育局)
信息来源: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