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75G/2015-2174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15-08-3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绍兴市2015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
今年以来,绍兴市安全生产工作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委5号文件、市委56号文件为主线,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要求,扎实推进“四化融合”“三位一体”两年提升工程。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控制情况
2015年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除生产经营性火灾外)609起,同比下降8.83%;死亡193人,同比下降2.53%,占年度控制指标的35%。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3人。其中非生产经营性火灾较大事故1起(非生产经营性火灾较大事故死亡人数不列入数据统计范畴);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研究起草了《绍兴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已于5月29日以市委办名义印发。《规定》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同时,明确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调研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通报约谈制度、督办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二是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已于5月29日以市委办名义应发。《意见》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制度、加强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管理四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职责。3月3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和组成人员的通知》(绍政办发〔2015〕21号),建立了7个专业安委会和15个专业安委办,结合已设立的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细化考核细则,层层签订责任书。3月13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政府与6个区、县(市)、3个市直开发区、32个市直部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会后,各地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至基层政府机关和企业。五是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到5月底,已印制张贴五落实规定挂图企业15350家,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五落实的2950家。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工贸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下放组织评审权限,将三级标准化(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外)组织评审工作下放至各区、县(市)。实行标准化评审“一票否决”、“亮分亮牌”制度、淘汰机制和咨询企业退出机制,规范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规上工贸企业三级以上达标2648家,危化企业三级以上达标170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三级以上达标12家,矿山企业三级以上达标35家。
2.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总局局长批示下发后,市府办于5月27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5〕52号),从6月5日开始至9月15日,以工矿、建筑、道路交通为重点行业,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为重点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整治行动。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印发《绍兴市2015年度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5月份开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厉打击和整治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各类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危化领域和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印发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隐患排查,重点对国家级、省级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区)、化工集聚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近两年内发生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企业开展排查。四是抓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下发了《关于公布2015年市级挂牌工矿商贸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绍市安委办〔2015〕7号),对9家工矿商贸企业实行市级挂牌督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绍市安委办〔2015〕9号),对13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市府办下发《关于公布第十四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5〕8号),16家单位列为第十四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
3.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一是加快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起草并制定我市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方案,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于2015 年4 月通过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合同将于近期签署。系统所需企业基础信息的统计收集工作已经布置到各县级部门。系统将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开发并投入使用。二是稳步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指导、督促国家级危化重点县上虞区、省级危化重点县柯桥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严格按照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上虞区的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化工集聚区域,已完成第二轮区域风险评价,明确区域风险控制要求和安全容量,更进一步向专业化、一体化、循环化方向提升。指导完成省级矿山重点县诸暨市、上虞区攻坚克难工作方案并报省局备案,探索安全监管新举措,新方式。三是有序推进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目前,矿山重点县已完成所辖区域全部矿企“一矿一策”工作,并已通过专家评审。网络微信群已完成汇总上报并正在进行系统检查。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面推进考试点建设和计算机考试系统建设工作,自4月1日起,全市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理论考试统一进入省安监局培训考试系统实行计算机在线考试。截至6月底,全市各考试点组织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考试5229人,经审核,合格发证3728人,平均合格率71.29%。其中复审2886人,合格发证1955人,平均合格率67.74%。积极开展新安法学习宣贯工作,从4月份开始,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和从业人员开展新安法轮训。五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加大新安法宣贯力度,对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开展新安法轮训,截至5月底已培训7773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会同卫计委、高新区在世茂广场开展咨询活动。印发《绍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浙安委办〔2015〕17号文的通知》,部署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6月16日,俞志宏市长在《绍兴日报》头版发表题为《加强安全法治 共建美好家园》的署名文章。同日,绍兴市、越城区、高新区联合在世茂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市政府副秘书长章国金出席活动启动仪式并讲话。6月30日,市总工会与市安监局举办“燃气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来自全市各地的八支代表带参加决赛。市安监局与绍兴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合办《安全365》专题栏目,展示安监工作和成效,普及安全知识,宣传安全典型,至6月底已累计播放节目5期。
4.推进社会化服务工作。一是开展社会化服务试点。将社会化服务试点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区、县(市)结合实际开展试点工作。嵊州市开展探索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建立了“三三三”工作制度,针对小微企业出租厂房集中,“厂中厂”现象普遍的问题,发动承租企业开展规范化建设,购买社会化服务。二是建立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分为综合、危险化学品、矿山、职业卫生等4个类别共68人。各类别专家将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市安委会组织的调研、考察、交流、研讨、咨询、评估等各项活动以及事故救援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工作。
5. 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一是加快推进职业卫生职能划转工作。3月初,市级层面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完成划转工作。绍兴市安监局增设职业卫生监管处,增加了1个公务员和2个参公编制。3月上旬完成相关职能交接工作。同时,及时启动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工作,确保工作不断线、用人单位不受影响。二是开展观摩式执法活动。邀请有关专家,组织执法人员、乡镇街道安监站工作人员、同行业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到在行业内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观摩执法活动,通过宣传政策、现场指导、督促整改等方式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3月19日,组织开展了黄酒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观摩执法。截至目前,除市本级外,新昌、越城、柯桥、嵊州等4地相继组织了观摩式执法活动,涵盖机械、纺织、印染、化工等行业(领域)。三是开展交叉式执法活动。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交叉式执法活动的通知》(绍市安监〔2015〕44号)安排,抽调各地执法骨干,以异地执法为原则,由各安监大队大队长任组长,其他安监大队执法人员任组员的检查组分赴各地开展交叉式执法。各组组长在受检地提供的30家企业中随机抽取5家企业,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到企业突击检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93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7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份,建议立案查处企业3家。交叉式执法活动促进了各地执法力量的互动交流,进一步提高了监察执法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督促做到“四级五覆盖”。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队伍,加强网格人员的培训,提高网格人员的隐患排查能力。研究起草政府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行业直管责任体系。组织开展督促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五到位五落实”规定。
2.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检查,确保检查全覆盖。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涉氨制冷企业以及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抽查率不低于50%。抓好省、市级挂牌督办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适时对挂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3.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继续指导督促各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社会化服务试点,总结提炼科可复制、可推广的安全社会化服务做法和经验。在危化、矿山、烟花爆竹领域探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建立专家查隐患部门促整改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惩非法违法行为。
4.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快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系统开发进度,按照百日整治信息采集表进行录入,完善企业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平台的互联互通。
5.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指导、督促国家级危化重点县上虞区、省级危化重点县柯桥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严格按照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时完成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实行信息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末通报重点县攻坚工作进展情况。
6.继续推进标准化和诚信机制融合建设。继续以严格的标准和要求推进诚信机制和标准化创建工作,对拟通过标准化评审的企业进行抽查,达不到要求一律要求立即整改。研究起草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信用绍兴”建设,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失信“黑名单”纳入信用网站,创建安全生产诚信示范企业。
7.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各项工作。督促各地及时完成县级层面职能划转,确保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平稳过渡、顺利衔接。适时举办全市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开展企业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并对市直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分类分批开展专题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8.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组织开展全市安监系统执法人员、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市级观摩式执法和跟踪执法活动,指导诸暨、上虞等地开展观摩式执法活动。开展案卷评审,组织全市执法骨干,针对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进行评审。
9.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结合百日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无证作业、不培训就上岗的行为,深入营造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舆论氛围,拓展“绍兴安监”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建设,加强媒体宣传力度,重点做好每周一期《安全365》专题节目采编播工作,展示安监风采,普及安全知识,扩大安全生产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