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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6-10-21 11:0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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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人力社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和省厅有关工作部署,坚持“服务发展、保障民生”这条主线,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各项改革,强化依法行政,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十三五”规划,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作出积极贡献。主要实施“七项工程”。
一、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一)完善政策,抓好政策落地。围绕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按照简洁、便民、可操作原则,研究制订小额贷款、创业补贴、创业培训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各项政策落地工作。
(二)优化服务,鼓励大众创业。认真贯彻实施《绍兴市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充实创业导师库,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指导帮助。组建大学生创业讲师团,在全市9所高校开展巡回演讲,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举办第七届绍兴市大学生创业创意大赛,力争在活动规模、项目质量、奖励力度等方面有新突破,为优秀创业项目孵化提供服务保障。依托创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三)搭建平台,强化公共服务。定期举办“周二人力资源集市”、“周六人才集市”,适时组织“下乡招聘大篷车”、“外引技工长途车”、“校企对接碰碰车”和“333就业援助服务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就业通”建设,进一步扩大“就业通”的影响力和使用率,发挥信息对接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千方百计为供需双方提供岗位和信息。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内。
(四)加强援助,开展就业帮扶。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实行毕业生就业信息实名登记、动态管理,开展就业困难大学生“一对一”帮扶。加大公益性岗位进村(社区)开发力度,加强对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帮扶工作,做到发现一户、消除一户,实现基数归零,动态归零。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全年引导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
二、实施社会保险惠民工程
(五)推行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完成全民参保登记动态机制建设全省试点,积极做好业务数据分析勘误工作。充分利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成果,研究制订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在基本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养老、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的覆盖面。
(六)推进社保政策完善与融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区”民生政策融合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的调整完善工作,制订出台政策制度,开发软件信息系统,实现医保政策“三区”融合。做好全市职工大病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调整融合,实现大病保险全市统一,尽快完成相关社保业务下延越城区工作。
(七)落实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相关政策,做好新旧制度在政策待遇、参保对象、基金等方面的衔接工作;落实机构人员,统一经办规程和操作流程,开展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征缴工作,实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努力提供优质便利的保障服务;及时梳理、分析、总结改革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妥善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八)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按国家、省统一部署,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选择个别区、县(市)试点企业集合年金制度。全面落实15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补助的相关工作,有序组织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免费健康体检。市本级探索试行工伤保险个人待遇向当事人直接发放和生育保险待遇通过市民卡刷卡结报两项支付模式改革,进一步方便群众。
(九)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完善对公立医院实施的“费用核定、超支分担、节约共享”的管理办法,探索其他付费方式;扩大医保智能监控系统事前提醒和事后审核的覆盖范围,实现全市主要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纳入智能监控;开展与商业保险公司的深度合作,发挥商业保险公司在医保监管服务方面的优势;推进全市定点药店行业自律,完成人社部试点的工作目标任务。
(十)强化基金运行管理。加强对全市社保基金特别是支付压力较大的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基金的分析、监管工作,适时适度调整缴费费率,确保社保基金运行安全可控。
三、实施人才智力引育工程
围绕绍兴八大产业,积极抓好人才智力引进与培育,全力为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人才支撑与智力保证。
(十一)多渠道引进各类人才。通过开展定期不定期和专业性、综合性相结合招聘活动,积极引进各类人才;采取大部队、小分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企业赴北京、上海、南京、长沙、成都、合肥等地有针对性招才揽才,全年举办各类人才交流活动250场以上。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2016年度政府特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全市引进各类人才5万人,其中硕士学位及副高以上高层次人才3000人。
(十二)推进企业博士后事业发展。以博士后工作站建设为抓手,广泛征集企业对博士后人才、项目的需求情况,通过部中心、省厅等各种渠道发布信息;举办第十四届海内外博士绍兴行活动,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服务人才文章。加快博士后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认真总结博士后工作站建设经验,培育一批示范性博士后工作站。严格控制已建博士后工作站空站率,组织博士后工作站赴北京、上海等地招聘博士后,全年新招博士后不少于15人。
(十三)扎实做好外国专家工作。积极开拓外国专家海外联络站,力争在法国或日本新设外国专家海外联络站;以外国专家工作站、海外联络站为主阵地,大力引进“海外工程师”、“外专**计划”等高端外国专家。组团参加浙洽会、北京高层次外籍人才招聘会、中国国际交流大会等大型招才活动,积极为企业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带动产业发展的海外人才智力搭建交流平台。全年执行国家级和省级引智项目50项以上,新设外专工作站6家。
(十四)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制订出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下放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权,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对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培养的给予经费支持,建立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贯通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农民工技能比武”、“技工院校技能运动会”等技能比武活动,激励全体劳动者学技能、钻业务,使技能竞赛成为技能人才快速成长的绿色通道。开展全市综合性技能竞赛10项,行业性竞赛20项以上,选拔绍兴市技术能手50人以上。全年完成高技能人才培训2万人次以上,开展职业技能鉴定5万人次。
(十五)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加快公共实训基地二期建设,完成投资2000万元,建成柔性制造系统、现代工控网络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纺织印染、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等5个等实训中心,不断提升服务绍兴产业发展的能力。推进绍兴技师学院(筹)建设工作,做好新校区3万平方米实训教学用房和数控、电子电工、烹饪等实训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技师学院在实验教学和实训培养上的能力和水平。
(十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认真实施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政策宣传,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改善引进人才居住环境。启动企业技能人才供需调查工程,全面了解全市技能人才存量现状、供需情况、引进和培养等问题,为今后一个时期,制订相关人才配套政策和优化人才服务提供支撑。
四、实施人事管理规范工程
(十七)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制订出台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推行统一的公务员日志式管理系统,形成奖勤罚懒良好氛围,提高工作效能。牵头组织好2016年全市公务员四级联考、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选调生村干部招考工作,深化公务员面试考官培训考核制度。牵头组织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及初任培训,强化公务员依法治国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十八)完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的综合管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招考工作,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细则,牵头抓好市直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加强对区、县(市)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市直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加强对区、县(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监督和指导;制订具体管理措施,加强民办公益机构人事管理。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研究,探索制订绩效考核办法,将平时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年度考核与年度绩效奖励挂钩,发挥好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强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管理,规范做好岗位设置后续工作,探索推进竞争上岗制度,加快形成公平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十九)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职称工作制度化建设,通过优化评审专家组成结构,强化对评委的管理力度;通过探索实施评聘结合和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等措施,进一步缓解职称领域评聘矛盾问题。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好高级经济师、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和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十)规范津补贴发放。着力抓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补贴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全市联动、同步推进,全面入轨运行。加强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努力形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其他公职人员的合理收入分配关系;探索绩效工资政策向绩效好、发展快和高层次人才集中的单位倾斜,进一步搞活绩效分配,调动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
(二十一)抓好人事考试软硬件建设。在软件建设上,全面实施2015年建立的人事考试内部控制规范,有效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强化风险防控力;在全省推广的基础上,力争在全国推广,树立典型,创全国示范。在硬件建设上,通过合理设置,科学布局,确保标准化面试基地建设顺利完成,实现面试的无纸化、智能化和自动化,争创“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目标。
(二十二)做好军转干部的安置与稳定。通过加强日常信息沟通、跟踪服务和解困维稳等措施,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扎实做好军转干部培训工作,完成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充分挖掘部队驻地就业资源,拓展军属就业安置渠道,全心全意做好随军家属安置工作。
(二十三)扎实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充分利用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这一平台,以深化退休干部之家服务为主旨,精心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全国“敬老月”等各类活动,服务好市直6600余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老同志,使他们老有所乐,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
五、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工程
(二十四)夯实和谐劳动关系基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等政策,加强调研、座谈等,结合实际,制订出台有地方特色和有效管用的实施意见,指导今后一段时间全市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以深入开展“双爱”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健康发展、职工爱岗敬业理性维权,实现规上企业和已建工会企业“双爱”活动参与率100%,推进18个行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考核通报100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二十五)加强工资宏观管理。落实绍兴市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小时工资15.2元),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动态收集分析岗位薪酬变动,发布200个左右岗位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供用人单位在招工、工资集体协商、人工成本管理和劳动者求职时参考使用。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各项工作,切实履行部门工资管理职能。
(二十六)劳动监察精准发力。广泛使用“依法维权、智慧监察”综合管理系统,做到劳动监察事前及时预警、事中精准处置、事后规范完善。实现劳动监察与公安110应急联动无缝对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有效处置劳动争议纠纷,避免事态扩大。建立完善欠薪处置多部门协同,落实建设施工领域“两金一卡”制度。建立完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协办,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十七)全力做好清薪维稳。以开展日常巡查、突击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服务企业保证正常运行良性发展,保障劳动者及时拿到工资薪酬。高度重视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时间段的清欠薪维稳工作,力争不发生去省、赴京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全年主动巡查企业1.5万家次以上(市本级3500家次),网上劳动保障书面审查4万家次以上(市本级5000家次)。
(二十八)依法调解仲裁争议。强化企业、镇街等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一线、问题解决在基层。开展劳动争议“阳光仲裁”,实行疑难案件集体会审、典型案件公开庭审和重点案件跟踪回访,确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结案率92%以上、调解率70%以上。
(二十九)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农婚知青养老保险待遇、倒闭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诉求等信访上访群体的政策解释和困难帮扶等工作,依法依规化解矛盾和问题,确保不发生因处置不当引起非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力社保12333咨询热线服务水平和能力,增加短信回复、微信查询、电子邮箱和网络互动等功能,确保全年50万只的咨询电话正确答复。按要求做好12333咨询热线相关体制调整工作。
六、实施服务便民提升工程
(三十)推进社会保障市民卡扩容扩质。完善社会保障市民卡公交、公共自行车、医疗诊间结算和旅游等全市“一卡通”功能,适时拓展图书借阅、教育管理等功能。优化市民卡办理工作流程,提高发卡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全市服务网点增加150家,新增发卡规模超过150万张。充分利用微信、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加强市民卡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市民卡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三十一)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开展权力清单“瘦身”、责任清单“强身”工作,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逐步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和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新模式。推进权力运行流程再造,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间,完成审管办“即办化”改革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十二)加强人力社保对外宣传。主动适应新媒体,拓展宣传工作新渠道,上线运行人力社保手机APP。加强与绍兴日报、绍兴晚报、绍兴电视台和绍兴E网等本地重要媒体的合作交流,做好人力社保各项事业的宣传和舆论引导、舆情处置工作。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整合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发布人力社保有关信息。
(三十三)强化基层平台服务能力。加大对基层平台考核力度,督促各区、县(市)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力社保平台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平台人员的日常教育与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与服务意识。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进一步下放经办业务,优化办理流程,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向平台延伸工作,提高基层网上政务服务覆盖率,扩大基层平台的办事能力。
(三十四)推进分中心规范化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推进窗口单位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着力优化经办服务机制、提升经办服务效能、强化经办队伍素质提升,全力打造高效一流的服务品牌。创新服务举措,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全程代理(协同)服务等便民服务,畅通对特定群体优先服务的“绿色通道”,努力满足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
(三十五)深入实施企业人才联系制度。以联政策、联平台、联人才、联信息、联服务,“五联”为重点,为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更有针对性人才服务。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培训2期,组织好59位省“151人才工程”专家与我市企业结对服务活动,广泛发动企业积极申报和实施国家级、省级高级研修班。
(三十六)提升人力社保信息化水平。按照“金保工程”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及建设我市智慧社保的要求,出台人力社保信息系统全市集中建设可行性技术方案。进一步完善网上申报系统,方便群众网上办事和了解我市人力社保各项政策和动态。加快布局自助服务系统,减轻窗口工作压力,切实做好人力社保信息系统网络向行政村延伸。利用“就业通”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在网上为就业创业者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七、实施内部管理提效工程
(三十七)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倡导忠诚、正派、干净、担当的思想理念,形成良好氛围。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创新和完善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健全周一夜学考勤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形成更加规范、有序的内部工作规程;加强工作跟踪与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工青妇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三十八)加强党风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树立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全面实施工作人员廉政风险点防控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三十九)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建立案卷评查常态工作机制和工作规则,大力推行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疑难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提升行政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系统内部和法院联系沟通,推进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积极防范行政风险。
(四十)协调推进综合性工作。认真履行东小江“河长制”联系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协调,督促柯桥区完成了2016年治理任务。按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人社工作实际,从战略及全局的高度谋划好人力社保“十三五”规划。抓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解决率,努力从办理过程、办理质量和办理结果上争取建议提案人的满意。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