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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地税) 成文日期: 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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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财政地税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6-12-20 15:2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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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财政地税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新预算法、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财政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两重”战略和省厅、省局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财税运行新常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依法理财治税为主线,以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和现代化征管体系为方向,进一步重创新、抓统筹、促规范、优服务、强基础,着力打造“稳健、阳光、民生、效率、法治”五个财政,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财力支撑。
    二、工作指标
    1.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7.0%;市区预期增长6.8%;市级预期增长5.0%。全市税收收入预期增长6.4%,市区预期增长6.8%,市级预期增长7%。
    2.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91.17亿元左右,同比增长8.7%;市区安排243.55亿元,同比增长8.3%;市级安排72.2亿元,同比增长6.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用于民生支出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社保基金收支努力确保总体平衡。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3.财税改革加快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进一步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和内容进一步扩大,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整合规范,税收征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产业基金运行和PPP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4.监督管理不断加强。财政、税收综合分析监控体系不断完善,财政监督审核、税收稽查不断增强,政策资金管理绩效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不断优化,地方政府债务总体可控。
    5.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持续提高,服务方式不断改进,干事激情活力不断增强,纳税人满意度和行风评议继续保持较好的态势,力争“零有效投诉、零违法违纪案件发生、高满意率”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税源培育建设,促进财政收入协调发展
    1.强化税源培育。制定出台税源培育若干意见,建立完善优质税源库,建立税源外流预警机制,探索开展培育对象地方税收贡献度评价。深入推进“四换三名”工程,大力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着力培育税收新的增长点。完善重点开发区、重点中心镇、重点企业税收管理服务机制,提高一对一服务水平。探索全市域招商引资项目入户企业税收分成机制,提高区域税收实力。(税政处、总预算局、企业处、征管处、一分局、二分局)
    2.强化收入分析。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最新动向,加强市内外动态比对分析,及早研究对策举措。建立税收质量综合分析会制度,建立县(市、区)和重点开发区、重点镇、重点企业收入进度通报制度,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分析,建立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财政收入执行情况月(季)分析,及时当好参谋,提高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能力。(计财处、税政处、预算执行局)
    3.强化依法征收。加强征管查互动、国地税互动、税收与司法部门互动、财政和税收组织互动,切实增强协同能力。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联合开展税额核定、税收稽查、风险防控等工作。制定实施税收堵漏增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征管和监督,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深化大企业管理,建立商业房产最低计价体系,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惩戒,建设公平公正税收环境。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探索社保费年度结算管理新举措,进一步提高规费征缴水平。(征管处、办公室、计财处、税政处、规费局、稽查局、一分局、二分局)
    4.强化非税征管。建立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制度,加强重点非税收入源的征缴监督和考核,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实施《完善市对越城区、市直开发区土地出让金收支体制的意见》,制定《2016年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试点,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的清缴和使用管理。加强国有企业经营预算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综合处、总预算局、企业处等相关处室)
    (二)加强财税政策引领,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1.推进重大产业发展。加强产业政策研究,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落实相应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八大”产业提升发展。加快推进产业基金运作,突出扶持“八大”重点产业、特色小镇和科研项目,合力推动项目落地。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实施“小微企业新三年成长计划”,全面落实中小企业税费减免政策,积极推广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加快推进“银税互动”,探索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努力探索破解企业融资担保难题。(企业处、税政处、规费局、采监处、纳服处、财投中心、资产中心)
    2.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全市域协同发展,组织实施2016年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加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融资的协调保障和对接服务,全市力争完成资金计划1111.73亿元。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高项目使用效率。积极推进PPP模式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试点,完善PPP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省PPP基金支持,努力扩大社会资本合作。加强与省财政厅、国开行、农发行融资对接,争取和用足用好存量置换债、地方债券额度和企业债。制定市级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办法,制定到期债务偿还预案,严控债务风险指标。(经建处、财务总监室、总预算局、项目审核中心、外金处)
    3.推进重点工作开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用足用好各项扶持政策和补助资金,重点保障“五水共治”“五气合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平安绍兴”及G20峰会安保维稳等重点工作经费需求,支持“海绵城市”试点申报和“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向上争取资金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合力向上争取各类重大改革试点,针对性开展项目申报,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借力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车改工作精神,重点做好车改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单位公共交通费等保障工作。(总预算局、经建处、企业处、农业处、行政政法处、采监处等)
    4.推进重大平台提升。落实开发区提升发展实施意见,支持实施省级以上功能区提升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功能区和镇(街)财政(土地出让收入)分成体制,强化开发区(中心镇)财政税收考核机制,使开发区、中心镇成为税收增长主平台。加强融资平台管理,开展融资担保“上门”服务,不定期走访各被投资单位(项目),建立融资平台债务月报表制度和“借、用、还”相结合的债务管理机制,做到债务自求平衡。(总预算局、企业处、外金处、财投中心)
    (三)加强财政民生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共享发展
    1.积极保障社保事业投入。制定实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社保资金多渠道筹资,在精算平衡、保证可支付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统筹谋划区域内社保扩面提标步伐,发挥“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作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就业创业基金作用,支持实施积极就业创业政策,努力稳定全社会就业水平。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全国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支持做好社会福利和救助优抚工作。(社保处)
    2.积极保障“三农”事业投入。积极保障“三农”事业投入。推进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财政资金支持重点,提高支农资金效益,制定实施《绍兴市2016年农业农村工作财政配套资金安排意见》,健全重大农业水利项目各级财政共担机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推进扶贫工程建设,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农业处、基层财政管理处、农发办)
    3.积极保障医疗卫生事业投入。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深化分级诊疗试点,建立财政投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数量和质量挂钩补偿机制。支持市立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和“1515”医疗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公共卫生基础和人才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市区统一的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医保资金来源保障研究,深化医保支出方式改革,加强医保支出监管,确保基本医疗保障收支平衡。(社保处)
    4.积极保障科教文体和旅游事业投入。完善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深化新高考配套改革,继续支持绍兴文理学院创建绍兴大学。完善科技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支持实施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和全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试点,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加强文化旅游体育等专项资金管理,支持文化惠民工程,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古城旅游开发,保障绍兴人免费游绍兴;继续推进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免费开放,保障国际皮划艇马拉松等赛事。(教科文处、行政政法处)
    (四)加强财税体制改革,促进财政运行规范发展
    1.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推进市、区(开发区)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预算标准定额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的预算管理机制。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实现所有使用财政资金部门预决算信息全公开,并细化公开内容。实施财政三年滚动规划编制,探索跨期财政平衡。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探索完善区域协调发展补偿机制,加强市区财政统筹管理。(总预算局、预算执行局、预算编制中心等)
    2.预算执行改革深入推进。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改革,制定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探索将政府性投资项目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审核和支出效率。推动支持市直开发区独立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指导帮助建立集中支付分中心。探索建立国库资金调度和库款余额挂钩制度及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体系,合理调度好库款。加强财政执行进度动态分析,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及时提供高质量的财政财务分析报告。(预算执行局、经建处、结算中心、审核中心)
    3.财政监督改革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大监督管理体系,抓好一批会计监督和专项检查(调查)。建立健全财政内控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探索管理信息、绩效指标、评审专家“三库建设”,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绩效评价信息结果运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财政项目审核,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具体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加大试点扩面力度。全面实施公款竞争性存放,完善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行为。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细则和专项操作办法,规范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行为,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强乡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创建。(监督局、绩效处、采监处、外金处、资产处、资产中心、基层财政管理处)
    4.税收征管改革加快推进。贯彻实施《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持续完善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营改增”,深化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改革,探索实施土地增值税清算第三方鉴证模式。出台风险项目管理办法,完善风险管理监控模型池、管理案例池、风险指标池、税源情报池“四个池”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实施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探索自然人税收管理服务体系,推行互动式重点税源管理模式。深化税务稽查改革,创新开展稽查选案管理工作,完善联动稽查模式。(税政处、征管处、纳服处、稽查局)
    (五)加强财税基础建设,促进财政监管提升发展。
    1.加强财税法治化建设。制定实施法治财税建设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财税法治化建设。深入开展财税普法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机制,提高部门预算法治意识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全面开展重点督察、专项督察和专案督察,加强过错责任追究,增强对税收执法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强大要案审理。深化地税与法院民事执行合作,建立健全全市执行信息交换机制,落实《行政强制执行(指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备案审查。(法规处、稽查局)
    2.加强财税信息化建设。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全力保障“金税三期”顺利上线、平稳过渡。积极探索“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研究制定和完善发布地税核心业务指数,建立健全网上税源信息收集传递处置机制,推广“码上办税”,搭建纳税人远程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数字财政”,深化财政综合分析系统和税收分析平台建设,开发应用预算部门门户网站,提高数据共享和分析利用水平,整合提高现有信息化手段。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月活动,组织网络与信息安全综合应急演练和安全检查,努力防患信息安全风险。(征管处、信管处、数财中心、纳服处)
    3.加强会计规范化建设。实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规范化管理,推进管理会计的试点扩面。加强会计队伍教育培训,精心组织各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施会计上岗证“网上申请、快递送达”系统的上线运行,启动实施会计人才队伍“十百千万”培养计划,积极推进管理会计的试点扩面工作,开展“先进会计工作者”评比活动,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财会人才队伍。加强会计信息大数据管理,开展会计质量检查,建立信息失真惩戒制度,健全完善会计信用体系。(会计处、监督局、干教中心)
    4.加强服务优质化建设。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做好“一照一码”分期分批推进有关工作。加大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扩面力度,为社会公众提供便利。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深化全市示范办税服务厅评选工作。落实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税务分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结算中心等窗口单位的服务水平。整合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12366热线、自助办税系统,建立纳税人远程服务中心,提高综合服务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纳税人维权中心建设,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征管处、纳服处、行政审批服务处、一分局、二分局、结算中心)
四、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和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以创建“三型”机关、“五型”干部为目标,以“优化财税环境建设年”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提升干部能力素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构建财税文化品牌,努力推进机关效能和干部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提升机关管理水平。全面推行县(市、区)局和局机关处室(分局、中心)年度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全市系统创新财税工作评选活动,全面推进日志式管理和全员机考模式。平稳实施机关大楼搬迁工作,确保综合业务用房顺利启用。全面修订完善局机关财务、后勤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行清单化管理方法,落实局重点工作年考月督机制,推进工作落实。调整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参谋作用,不断提升财税工作影响力。(办公室、政治处)
    (二)提升业务能力素质。完善学习平台建设,坚持周一夜学、网络自学制度,设立财税大讲堂。完善财税网校、财校培训基地、文化广角、陈列室、活动室功能,发挥好阵地作用。继续开展政策和业务知识考试竞赛活动,不定期开展主题征文活动,开展读好书活动。探索专业人才定向培养机制,开展干部轮岗交流、选拔晋升和“上挂下派”锻炼,鼓励干部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和职称资格考试。(办公室、政治处、干教中心)
    (三)提升部门行风效能。扎实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深化“效能提升年”活动成果应用,深入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财税服务提升工作效能的实施意见》,抓好行风评议意见建议整改落实,继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与各部门、企业的联系沟通,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坚持“一岗双责”,强化职责分工,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监督局、监察室、政治处)
    (四)提升干净干事激情。巩固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活动。加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调整完善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树立弘扬集体荣誉感,着力打造绍兴财税文化品牌。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建设廉政文化教育基地,营造崇廉尚廉良好风尚。(政治处、监察室)

编辑:(市财政局)
信息来源:市财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