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6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报告下载地址:/xxgk_public/jcms_files/jcms1/web46/site/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中心综合处(联系电话:85203306)。
一 、年度工作概况
2015年,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0号)、《2015年绍兴市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绍政办综〔2015〕6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5〕6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绍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紧紧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及舆论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办法》精神,积极拓展创设各类信息披露平台,坚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公开中心信息;不断加强对群众热点问题与业务咨询的答疑工作,切实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部门服务水平和公信力。
一、大力拓展信息公开平台,确保公众多渠道知晓信息
2015年,我中心通过致力于信息服务平台的开发建设,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升级完善市公积金网站。中心新网站于2015年5月正式上线运行。网站涵盖了组织机构、新闻中心、信息公开、网上服务等八大功能模块,其中新增公积金季度运行报告模块,公布全市每季度住房公积金的运行情况和主要业务数据。二是正式启用省12329统一短信平台。试点开发并正式对接成为省内首家启用住房公积金12329统一短信平台的城市,确保信息上行下达的一致与全面。三是开发推广公积金手机APP应用。充分利用市政府和中心网站、窗口服务大厅等宣传阵地发布公积金手机APP二维码,以短信形式为每位缴存职工发送客户端下载链接,扩大公积金手机APP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推动公积金手机APP的广泛应用。
二、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我中心坚持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做好省、市两级政府网站和中心网站的信息公开与维护工作,全面发布政策文件、人事任免、业务工作等政府信息,确保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积金政策与动态。同时,中心还扎实开展权力责任清单清理工作,在省、市和中心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依法公开中心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运行流程等相关信息;依法公开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信息,规范办事章程,简化办事流程,接受公众监督。
三、全面加强政策解读,正确进行舆情回应引导
本中心继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群众对公积金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正确的了解与认识,进一步促进各项政策的落实,推动制度扩面的发展。其次是继续加强舆情应对。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制度,对公众关心的公积金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回复,对投诉举报及时予以处理,对网络中一些有误的信息及时发现并纠正,正确引导社会和网上舆论。主任信箱、公众投诉等内容则直接与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相通,实现咨询或建议投诉处理零时差。
四、全面落实依申请公开,做好备依申请工作
本中心继续保持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高度重视,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充分准备。中心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努力完善依申请工作制度建设,确保受理渠道的畅通,随时备公众依申请公开。
五、全面规范公积金年报编制,及时披露公积金年度信息
我中心根据《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监发〔2015〕72号)文件要求,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完善披露内容、建立审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等举措,切实做好了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年报编制工作,并通过政府网站、中心网站和《绍兴日报》等媒体对2015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与运行信息进行了准确、及时、全面的披露,进一步健全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如下:公开政府信息171条(政府网站公开146条,其中政策文件类30条、政务信息92条、人事任免7条、通知公告12条、计划总结2条、其他更新3条);移动平台发送短信244万条;APP移动终端上线共享中心网站所有重要信息(包括信息查询、归集业务介绍、贷款业务介绍、热点问题、中心动态、贷款利率、短信服务等九大模块);档案局(馆)共享中心实时数据;纸质信息公开75条331页(政务信息、管理简报均汇编成册,以1条记)。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政策文件类的信息30条,占总体比例的18%。本年度总共公开栏目数为71个(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二级公开栏目11个);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99.2%。
三、回应解读社会关切情况
2015年,本中心主要通过中心网站、“12329”公积金热线、市长热线等平台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及相关问题。其中市长热线回应群众热点问题与意见建议33条,网站与公积金热线回应群众咨询、意见建议56234条。
中心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2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绍兴日报》和《绍兴晚报》局长访谈类节目共计2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本中心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0件。
六、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2015年度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进行任何收费,也无减免情况。
七、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针对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申请的行政复议、提起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保障属性决定它必须众所周知,这样既有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又有利于制度的健康发展。虽然住房公积金随着信息平台的不断拓展公众知晓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对于现代化信息工具利用不多的群体,依然无法通过网站、手机APP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强公积金政策、业务等信息的宣传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是今后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性,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严格保密审查程序,正确把握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界限;进一步突出信息公开内容的实效性,以信息为职工服务为宗旨,努力让信息内容更贴近群众、更符合公众认知、更能让大家接受。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不断加强信息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公开的敏感度,熟练处理好信息是否公开、何时公开、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问题,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充分发挥政府和中心网站、“12329”短信平台、公积金手机APP等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强新闻媒体、服务窗口等媒介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公积金服务平台建设,为公众搭建起一处信息更全面、服务更周到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56234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2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