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17F/2016-487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成文日期: 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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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德昌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非粘土烧结多孔砖6000万块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6-02-24 14:3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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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德昌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非粘土烧结多孔砖6000万块生产线项目于2014年8月22日经绍兴市环保局绍市环审[2014]145号文通过审批。该项目已建成,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拟对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精神,对该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绍兴德昌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非粘土烧结多孔砖6000万块生产线项目

  2、生产规模:年产非粘土烧结多孔砖6000万块

  3、建设单位:绍兴德昌源建材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绍兴市袍江新区孙端镇皇甫庄村贺家池

  5、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

  6、环保投资:160万元

  7、开工时间:2011年5月

  8、建成时间:2012年10月

  9、试生产时间:2012年10月

  10、投产时生产规模:年产非粘土烧结多孔砖4800万块

  11、实际生产负荷:80%

  12、环评单位: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13、设计单位:温州豪大花岗岩集团有限公司

  14、施工单位:温州豪大花岗岩集团有限公司

  15、验收监测单位: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绍兴德昌源建材有限公司年产非粘土烧结多孔砖6000万块生产线项目于2012年10月投入试运行,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绍市环审 [2014]145号文审查意见要求,在工程建设及运行中基本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1、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邻厂绍兴市建设副产品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污水管接入绍兴市污水截污管网。

  2、项目设有5条隧道窑(其中2条备用),8条隧道式干燥室(2条备用),隧道窑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由68米高烟囱排放。项目破碎、加料及运输过程会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

  3、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厂界噪声对周围无明显影响。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不合格砌块、切割过程中的边角料、除尘器收尘、引燃木屑产生的木屑灰及职工生产垃圾,其中不合格砌块、切割过程中的边角料、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木屑灰用于农作物肥料,生活垃圾委托孙端镇环卫站进行清运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受绍兴德昌源建材有限公司委托,负责该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在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站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于2015年10月13日以及2016年1月18日对该公司建设项目的主要环保设施进行了综合测试,现结论如下:

  1、现有主要设备为80米长隧道式干燥室8条(其中2条备用)、108.5米长3.7米断面的隧道窑5条(其中2条备用)、挖掘机3台、装载机2台、推土机1台、箱式给料机2台、各种皮带输送机14台,鄂式破碎机1台、锤式破碎机1台、滚筒筛2台、双轴搅拌机1台、挤出机2台,现有设备与环评设计相一致。

  2、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邻厂绍兴市建设副产品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污水管接入绍兴市污水截污管网。经监测,废水排放口pH值范围为7.01~7.30, SS日均值分别为31mg/L,CODcr日均值为10mg/L/L,BOD5日均值为<2 mg/L,动植物油日均值为<0.04mg/L,废水排放口 pH、SS、CODcr、BOD5、石油类、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日均值为0.69mg/L,达到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的要求。

  (2)废水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绍兴德昌源建材有限公司废水总排放量为690吨/年(2.3吨/天),经计算,项目CODcr排入截污管网总量为0.007吨/年,氨氮排入截污管网总量为0.0004吨/年,项目废水排放量、CODcr、氨氮排放量均小于污染物排放总量许可值。(环评批复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许可值:排入截污管网废水量702吨/年、CODcr0.21吨/年、氨氮0.025吨/年)

  3、废气

  (1)隧道窑废气

  项目设有5条隧道窑(其中2条备用),8条隧道式干燥室(2条备用),隧道窑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后由68米高烟囱排放,监测结果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75.9mg/m3,排放速率1.15 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81.5mg/m3,排放速率1.23 kg/h,氟化物排放浓度为0.22mg/m3,排放速率0.01 kg/h,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浓度均达到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表4中隧道窑二级标准的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84.1mg/m3,排放速率1.27 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的要求。经计算,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856吨/年,烟尘排放量为8.28吨/年,氟化物排放量为0.07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9.144吨/年。项目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量均小于污染物排放总量许可值。(环评批复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许可值:二氧化硫15.56吨/年、氮氧化物9.942吨/年、氟化物1.716吨/年)。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范围为0.276~0.521 mg/m3,二氧化硫监测结果范围为0.074~0.089mg/m3,氟化物监测结果范围为5.5×10-4~8.4 ×10-4mg/m3,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均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4、噪声

  该企业厂界噪声设4个测点,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54.2-64.2dB(A),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48.4-51.7dB(A),厂界东、西侧昼、夜间及厂界北昼间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的要求,厂界南昼夜间及北侧夜间噪声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的要求,厂界南侧噪声超标主要受镇政府复耕项目机械噪声影响。

  5、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四、公示期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有关要求,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间投诉电话:12369   85138417。

  绍兴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24日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