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其他部门和单位 >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计划总结
索引号: 12330600762502904B/2016-2218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16-02-0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6-02-04 09:48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积金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深刻认识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我市大城市建设关键期的阶段性特点,坚持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工作理念,勇于创新、敢于担当,为绍兴市住房公积金“十二五”发展目标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一、稳健业务运作、重抓制度扩面,各项业务指标再创新高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缴存职工38.4万人,归集总额371.3亿元,归集余额150.0亿元;发放贷款总额238.3亿元,贷款余额146.3亿元;资金存贷比97.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超额完成了年初第十三次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下达的各项业务工作目标。
  (一)归集提取稳步提升。全市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55.1亿元,同比增长11.2%,完成全年目标的130.7%;提取40.4亿元,同比增长30.3%,完成全年目标的165.4%,提取的增量主要体现在购房提取和租房提取。
  (二)个贷规模显著上升。全市全年共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998笔、53.7亿元,发放额同比增长133.9%,完成全年目标的351.1%。
  (三)资金收益增量明显。因资金盘子和贷款规模的快速增长,全市全年实现增值收益4.4亿元,同比增长73.9%,完成目标的255%,创历史新高。
  (四)制度扩面逆势推进。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年初以来企业关停或减员现象非常突出,第一季度全市公积金缴存人数一度出现“负增长”,为扭转不利局面,中心重抓四项工作。一是重抓扩面考核,在各区、县(市)领导全力推动和各分中心的积极配合下,柯桥分中心、上虞分中心、诸暨分中心、新昌分中心全年净增率再次突破10%,嵊州分中心净增率达到8%以上,特别是上虞分中心、诸暨分中心、新昌分中心净增率连续五年突破10%。二是重抓“银企”推动,继续对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开展制度扩面工作考核,实现对企业点对点的突破。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开设绍兴晚报“公积金之窗”,绍兴网“公积金专栏”,电台“扩面广播”等形式加强制度宣传,营造良好的扩面氛围。四是试行执法催建,依据市公积金管委会印发的《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建立执法队伍,一方面对规模以上企业普发制度催建函,另一方面对在职职工“应建未建”类投诉,逐一单独启动催建和执法程序,2015年分别对绍兴思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古纤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开展了行政执法,通过执法推动上述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了职工权益。截至12月底,全市净增缴存职工29090人,净增率8.2%,超过省考核目标9030人,为“十二五”制度扩面划上圆满的句号。
  二、坚持政策引导、强化资金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为保障职工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心灵活调控政策,通过多频次、全方位的政策刺激,有效激发了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同时积极引入商业性贷款资金,应对资金流动性不足风险。
  (一)推行业务新政,切实促进住房消费。贷款方面,陆续推出惠民贷款政策“新五条”,主要是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60万元,在省内仅低于杭州市,与宁波市并列第二;贷款次数上认定标准宽松,实行“认贷不认房”的做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统一执行基准利率(五年以下年利率2.75%,五年以上年利率3.25%),首付20%;贷款审批全面提效,实行限时审结制度,在资金充足情况下,20个工作日完成贷款受理、抵押办理、合同签订和资金划拨等全过程;全面放开异地贷款政策,即全省范围内公积金缴存职工只要在绍兴购房就可向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方面,坚持宽松的提取政策,重点保障购建房类、偿还住房贷款类提取,放宽外来务工人员离职和职工租房提取政策。通过多项政策的合力调控,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稳定、低成本的消费氛围,推动了房地产交易量的稳步提升。在多项保障性政策的刺激下,全市资金使用率逼近临界点,三项资金使用指标均创历史新高。一年来,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用于住房消费88.1亿元,同比上升78.3%,达省考核目标的200.1%;资金存贷比达到97.5%,比年初上升18.9个百分点;归集提取比达到73.2%,同比上升10.7个百分点。市本级共计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4232笔,占同期市本级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总和(21359套)的19.8%。
  (二)引入商业资金,发挥制度最大效益。随着我市公积金新政陆续推出,资金持续净流出,运行压力不断增加,流动性风险凸显。1-12月,全市归集55.1亿元,提取40.4亿元,回收贷款13.7亿元,新审批贷款63.5亿元,资金赤字达35.1亿元。而我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压力仍较大,群众对解决住房问题的需求仍比较强烈。对此,市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全市引入商业性资金30亿元,其中“公转商”贴息贷款20亿元,流动性资金贷款10亿元。为推进落实该项工作,组建了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人民银行市分行和我中心相关中层领导组成的评标小组,在9家业务承办银行范围内,以贷款利率折扣率为主要评判依据,进行公开招标。最终确定四家承办银行,利率统一执行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95折(杭州、湖州等地先前确定的利率标准为基准利率98折)。截至12月底,全市到位流动性贷款资金6.3亿元,市本级、上虞分中心、诸暨分中心分别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
  三、加强业务管理、资金竞争存放,切实防范资金运作风险
  在资金量不断增长的同时,中心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杜绝贷款系统性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发生。
  (一)防范信贷风险。推行贷审会制度,加强对全市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防范信贷风险。2015年着重加强了四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引入二手房贷款评估,建立评估制度,对房屋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同楼盘平均交易价的房屋,审批贷款时附加评估环节,评估费用由公积金中心承担。二是加快楼盘备案审批,新开发楼盘满足贷款备案条件的,由开发商携带相关材料到中心窗口提交申请,贷款审查委员会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和审核流程,以缓解开发商资金周转压力。三是全面修订贷款业务细则,在简化手续的同时,对贷款审批的风险管理进行了强化。四是实施备案楼盘动态监管,对已备案的贷款楼盘,由信贷处进行跟踪监管,发现楼盘风险或风险苗头的,及时采取暂缓放贷或取消楼盘合作等举措,切实防范楼盘系统性风险。
  (二)严格账户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严格控制资金账户,市本级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各设一个资金归集账户和增值收益账户,9家承办银行每家设立一个公积金贷款账户,中信银行开设一个公积金支取账户。所有账户开设均报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批准同意。每一笔住房公积金资金的运作均在账户内封闭运作和流转。建立银行联络员制度,每家承办银行授权指定一名公积金业务承办人员,在公积金中心备案。
  (三)资金竞争存放。制定量化的考核指标,每月对承办银行开展扩面和业务工作考核。每月初业务处室和计财处根据考核办法汇总考核结果,报资金管理小组审定。资金管理小组每月10号左右召开会议,审核业务考核结果,确定资金运作方案,做到“零余额”。资金会议形成会议纪要,考核过程和结果向承办银行全公开。在此基础上,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5〕86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业务情况,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实施。
  (四)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内审稽核制度,按照日常业务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等不同形式,定期在全系统组织内审稽查,出具《稽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一一建立稽查和整改台账。另一方面加强与省、市两级监管部门的联系,主动接受监督管理。与市审计局联网,实现实时动态监控,年中,中心接受了市审计局五公经费专项审计、维修资金管理专项审计和国家保障房建设延伸审计,从审计反馈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较好。根据省建设厅实时监管数据接口标准,在全省范围率先完成二期财务数据的开发对接,各项业务数据每日动态更新,每月由省审计厅出具数据监控结果。
  四、着眼服务群众、理清发展思路,努力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坚持服务惠民,通过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和科技创新,始终坚持把发展的成果最终转化到缴存职工身上。
  (一)创新服务渠道。在不断推广手机APP客户端,完善信息化服务渠道的基础上,重点拓展了两项服务渠道:一是升级短信平台,经调试对接,我市顺利完成与省建设厅公积金12329短信服务平台的对接测试,并于6月份起,在省内率先启用“12329”短信平台通道。二是开通新版网站,新网站在绍兴市政府网站下生成,经过二次开发,在功能上全面整合了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和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并扩充了大量服务功能,使信息更全面,设计更合理,共享更高效。
  (二)加强窗口建设。一是推行服务标准,按照统一着装、统一服务用语、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宣传资料的要求在全市推广服务窗口管理标准。二是加强要素保障,在窗口工作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有计划地充实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对服务性硬件设备进行优化更新,为办事群众营造一个温馨、有序的服务环境。三是加强文明创建,在中心完成省级文明单位复评的同时,以中心服务窗口为主体开展各项文明荣誉创建工作,以文明创建促进窗口服务工作的全面提升,全年创建成功市直“巾帼文明岗”和市级“青年文明号”。
  (三)制定“十三五”规划。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公积金管委会领导要求,中心组织人员,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十二五”发展进行了全面评估,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制定了《绍兴市住房公积金“十三五”发展规划》,努力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制度建设向全体在职职工覆盖,提取使用范围更广、手续更简,资金运作呈外源式、开放型,运作和监督机制更紧密高效,管理体制实现“四统一”,管理服务全面依托信息化平台的总体目标。
  五、贯彻“三严三实”、落实廉政职责,防控举措更上一个台阶
  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健全防控举措,以“严”的制度促进“实”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教育。紧抓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任务,部署开展“三新”、“修身做人”、“律己用权”等主题的学习讨论。抓好教育培训,利用周一晚集中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性学习党的新理论成果,特别是“四个全面”、“三严三实”以及绍兴市“两重”战略,为加强学习成效,中心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系统集中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集中宣讲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当前经济社会建设面临的新常态、新形势、新任务。重抓风险警示教育,组织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发生在我市涉及“四风”及腐败的典型案例,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参观绍兴市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学习教育,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主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
  (二)落实廉政责任。强化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与各分中心签署授权书,明确分中心职权范围,(三)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专业化、年轻化的要求,推动中层领导干部竞岗任职。通过公务员公开招考招录专业对口、综合素质出色的年轻职工,实现管理队伍的自我优化。
  一年来,中心各项管理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如受经济形势影响,制度扩面压力日增,特别是非公企业扩面缺乏强势手段;在刺激住房消费过程中,全市资金已满负荷运作,资金流动性不足风险凸显;监管体制仍需健全,特别是对各分中心的管理仍需深化;队伍素质仍需提高,技能型、专业型人才相对缺乏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抓实各项举措,补齐短板,促进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信息来源:市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