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审计局2015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0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5〕6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及年初的工作计划,现对2015年度市审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推进和保障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
二是深化政务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搭建民政信息公开平台。推进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政务公开社会效益。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努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抓手,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上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牵头,市局法规处、监察室等相关处室进一步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执行和公开。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和中央、省级历次简政放权情况,及时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按照要求与省市县三级基本目录进行对比规范,保持一致。
一是梳理上报部门权力23条。共梳理了“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处罚”等8项共性权力和“被审计单位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等15项部门本级保留的行政权力,在市政府网站,行政权力清单专栏公示。
二是梳理上报部门责任清单。按要求共上报“市审计局审计管辖范围内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工作”、“对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等10个大类的52项具体责任。上报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审计整改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等三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二)积极加强主动公开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审计领域各项法规政策,推进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抓好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慈善总会专项审计等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
二是及时公布审计信息。充分利用审计局外网平台,向社会发布审计信息,到目前为止,共更新动态信息118条,发布审计信息5期,发布审计公告12则。在绍兴日报公布绍兴市市慈善总会2013至2014年度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结果公告,社会反响良好。
三是积极参与群众评议。市局潘旺明局长积极参加部门领导干部社会化评议,在报纸上答群众问,主动回应了社会关切的情况。
今年市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相关申请请求。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明年,市审计局将继续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结合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结合市政府网站群建设,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审计机关外网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涉审舆情应对,结合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互联网等发布信息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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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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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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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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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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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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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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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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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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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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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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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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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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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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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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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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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
单位负责人:潘旺明 审核人:俞方 填报人:陈心慧 | ||
联系电话:85202212 填报日期:2016.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