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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16-1678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16-05-16
主题分类: 信息技术、信息系统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16〕33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6 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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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工作,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根据《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浙政办发〔2016〕3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权力清单网上动态调整维护机制

  各区、县(市)、乡镇(街道)及市级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权力事项清单更新机制,全面完成权力事项梳理工作,并在权力事项库中及时动态调整本部门(单位)的权力事项清单,确保市权力事项清单和省权力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二、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

  依托“互联网+”优化办事服务流程,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印章、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网上服务中的应用,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及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在用事项和网上运行比例。实现行政处罚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全面完成全市所有开发区、乡镇(街道)网上服务站建设,实现乡镇(街道)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全面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向村(社区)延伸。

  三、推进服务资源整合,提升网上便民服务功能

  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网上便民服务,深化网上服务资源整合。各部门(单位)通过互联网面向公众提供的各类查询、预约、申报、支付等服务项目原则上都应按统一标准整合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及移动客户端。新建网上服务应用应同步实现整合接入,已建网上服务资源应逐步改造实现整合接入。

  四、强化服务保障,加强咨询投诉统一平台建设

  建设全市统分结合的网上意见统一征集平台,实现市、县网上信访、领导信箱、网民留言等受理群众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的网络渠道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有效对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做好相关服务热线接听及在线咨询投诉的回应工作,确保服务保障信息的有效性。

  五、开展大数据整合、开放和共享利用

  进一步扩大部门信息资源共享覆盖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部门信息按需共享。各区、县(市)及市级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要求,配合做好相关信息资源的采集、共享和交换工作,并确保提供信息资源的及时性、准确性。个别部门(单位)信息不能共享的,应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充分利用市政务信息资源中心实现数据归集,可以共享的信息资源不得重复采集,数据由采集部门及时更新。建设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抓好信息安全工作,制定信息授权、共享、开放制度。各级各部门(单位)应围绕社会治理、经济运行、民生服务等领域,积极推进相关方面大数据应用示范等。各区、县(市)政府应按全市统一标准完成区、县(市)政务信息资源分中心建设。

  六、推进网络整合

  完成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主网和备网融合工作,全面实现网络业务的负载均衡和备份功能。在合理分类评估的基础上,加快市级部门(单位)专网业务向市电子政务网络迁移;现有业务专网要理清网络边界,逐步实现与电子政务网络的网络对接和业务融合。加快建设电子政务视联网,全面完成视联网省、市、县、乡四级接入点贯通。

  七、深化政务云平台建设应用

  依托市电子政务网络和市政务云平台,大力整合各区、县(市)及市级各部门(单位)现有分散的数据中心,积极推动各区、县(市)及市级各部门(单位)新建、存量电子政务系统向政务云平台集中部署、迁移。

  八、夯实支撑保障体系

  各区、县(市)政府、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的领导、业务支撑和经费保障,做好相关工作的督促、协调和落实。同时,加强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工作日常通报和绩效考评。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工作清单,制定详细工作任务时间表,并抓好落实,确保全年政务服务网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工作清单

  2.2016年区、县(市)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工作考核细则

  3.2016年市级部门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工作考核细则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

  
 

  

  附件1

2016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工作清单



序号

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1

  建立省、市、县三级目录动态调整核对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绍兴市权力事项清单和省权力事项清单的一致性。

市编委办

  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6月底前

2

  基本完成市、县、乡、村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库建设。

市编委办

  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12月底前

3

  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提高行政审批及其他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在用事项数量和办件数量,部门实际在用事项与入库事项占比达到70%以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体现的办件数量与实际办件数比例达到90%以上。

市行政服务中心

  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6月底前

4

  基本实现市、县行政处罚一站式网上运行,提高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示数量和更新频率。

市政府法制办

  市电子政务办,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12月底前

5

  加大省市间、单位间统建系统对接力度,切实减少系统使用中“二次录入问题”。

市政府办公室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6月底前

6

  依托“互联网+”优化办事服务流程,提高权力事项申报材料电子化和表单化程度,加快推广证照网上申请,快递送达服务模式,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印章在网上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全部事项达到四星级且有办件发生,积极创造条件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融合线上线下业务,推动网上服务与实体、窗口等联动,开展网上并联审批。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12月底前

7

  推进房屋权属证明、纳税证明、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行驶证补换、驾驶证补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办、结婚登记预约、交通违法罚没款收缴、个人社保信息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等10项网上便民服务,力争全面实现相关业务网上申请、在线服务、快递送达,并汇聚整合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及移动客户端。

  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国税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9月底前

8

  在行政审批、城市管理、交通、社保、医疗、教育、就业、市民卡等领域推出10个覆盖广、体验好的移动应用服务,并与浙江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实现无缝整合。

市政府办公室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城管执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

12月底前

9

  建立较为完善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及时公布财政清单;做好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广工作,实现公安交警违法罚款、教育收费等支付应用。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

12月底前

10

  各区、县(市)全部完成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对接工作。

市财政局

  各区、县(市)政府

9月底前

11

  各区、县(市)分别实现2个以上执收项目依托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资金。

市财政局

  各区、县(市)政府

12月底前

12

  全面完成开发区及乡镇(街道)网上服务站建设,各区、县(市)至少申报政务服务平台基层延伸试点数量1个。

市政府办公室

  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4月底前

13

  公布开发区及所辖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市编委办

  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4月底前

14

  完成开发区及所辖乡镇(街道)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流程等信息梳理工作。

市编委办

  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6月底前

15

  依托绍兴市权力运行系统,完成开发区、乡镇(街道)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服务平台建设。

市政府办公室

  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6月底前

16

  基本实现开发区、乡镇(街道)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全面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向村(社区)延伸。开发区及乡镇(街道)实际在用事项数与入库事项占比达到70%以上,实际办件量比例达到90%以上。

市行政服务中心

  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

12月底前

17

  完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系统建设,全面实现非涉密投资项目平台受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12月底前

18

  进一步优化统分结合的建设框架,推动市级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开展浙江政务服务网绍兴平台、部门窗口个性化建设。

市政府办公室

  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12月底前

19

  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并实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有效对接。

市信访局

  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委办、市长电话受理中心

9月底前

20

  加快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推进各领域信息的共享和利用。进一步扩大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的覆盖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部门信息按需共享。建设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有序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和社会化利用。抓好信息安全工作,制定信息授权、共享、开放的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6月底前

21

  围绕社会治理、经济运行、民生服务等领域,积极推进公共安全、综合治理、行政执法等大数据应用示范。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12月底前

22

  各区、县(市)政府按全市统一标准完成区、县(市)政务信息资源分中心建设。

市政府办公室

  各区、县(市)政府

12月底前

23

  依托视联网技术,建成自主可控、基于移动设备的应急指挥通讯和办公系统,联通全市重要应急指挥场所和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应急指挥一张网。

市政府办公室

  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12月底前

24

  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建设,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辟公共资源交易功能模块。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6月底前

25

  建立数据开放更新常态机制。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推动各区、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数据开放工作,实现数据开放平台全覆盖。

市政府办公室

  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12月底前

26

  完成全市电子政务外网主网和备网融合工作,全面实现网络业务的负载均衡和备份功能。加快市级单位专网业务向市电子政务网络迁移。

市政府办公室

  各区、县(市)政府,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

6月底前

27

  全面完成视联网市、县、乡三级接入点贯通,加快建设电子政务视联网建设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

  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6月底前

28

  整合各区、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现有分散的数据中心,推动各区、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新建、存量电子政务系统向政务云平台集中部署、迁移。

市政府办公室

  各区、县(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12月底前




 

  附件2

2016年区、县(市)浙江政务服务网

绍兴平台工作考核细则



考评项目

子项

具体内容

分值

  基础管理及保障(5分)

组织建设

  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技术人员、联络人。联络人熟悉政务服务网基本业务,保持沟通顺畅。每缺一项扣0.5分。

1

制度保障

  建立并落实政务服务网建设相关工作制度。

1

工作配合

  积极参加政务服务网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及时报送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相关工作情况。每缺席一次或不按规定时间报送工作情况的每次扣1分。

3

  日常通报情况。对于日常工作中整体工作滞后,或因单项工作进度慢、质量差被点名或被通报,每点名或通报一次扣1分。

  在线运行

  和事项库管理(50分)

  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

  按照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关要求,完成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库梳理、填报工作,要求要素完整,信息准确(要素包括事项名称、法定依据、申报条件、提交材料、承诺时限、办事流程、收费情况、联系电话、办理地点、常见问题解答等,须提供办事所需表格及样表下载)。每发现1次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扣1分。

4

  根据政策法规变动,实行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未及时做好动态调整的,每发现1次扣1分。

2

数据交换

  配合做好相关事项信息、办件信息与省市事项库、办件库等数据对接,切实减少系统使用中“二次录入”问题。未完成的不得分。

5

  政务服务网基层延伸

  根据开发区及所辖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务服务网基层延伸情况打分,未按照省政务服务网建设相关进度要求的不得分。

5

  行政处罚系统

  根据行政处罚系统部署、事项梳理、数据交换等情况进行打分。

5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根据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梳理、系统开发、接入工作等情况进行打分。

4

  在用事项情况

  行政权力事项实现“一站式”网上运行,实际办件事项与入库事项占比达到70%以上,每下降10%扣3分。

6

  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 办件总量情况划分3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以省政府办公厅明确为准)。分别得5分、3分、1分。无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得3分。

5

办件情况

  在省政务服务网上体现的办件数与实际办件数的比率达到90%以上,每降10%扣4分。

8

  事项办理及时,不出现延期办件。每出现一件延期办件扣1分。

2

星级服务

  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流程再造,全部事项达到4星级且有办件发生。没有办件量的不得分。

4

  服务整合及服务保障(15分)

  公共支付平台

  根据完成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对接工作,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推广情况打分。

3

  民生实事和便民服务类项目

  民生实事、便民服务类项目及其相关业务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及移动端情况。网站平台每接入一个得1分,移动端每接入一个得1分。

3

  移动应用服务项目

  移动应用服务项目与浙江政务服务移动端整合接入情况,每接入一个得1分。

3

咨询评价

  有专门的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业务咨询和投诉电话,并对外公开,保证工作日有人接听电话,投诉有记录。有用户投诉或经抽查存在号码有误、无人值守、推诿扯皮等情况,发生一起扣0.5分。

1

  建立统一咨询平台,并完成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有效对接。没完成不得分。

2

  网上评价、短信评价、现场评价无差评。每出一件差评扣0.5分。

2

  网上咨询、投诉在承诺时限内及时回复,网上纠错及时更正。不及时的每件扣0.5分。

1

  大数据整合及利用(20分)

  分中心建设

  根据各区、县(市)政务信息资源分中心建设情况打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5

  数据开放工作

  根据各区、县(市)数据开放规模和更新状态,酌情打分。未完成数据开放工作的地区不得分。

5

电子证照

  根据电子证照库应用情况打分。按应用量划分3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另定),分别得5分、3分、1分。无应用任务的单位得3分。

5

  根据电子证照库采集、提供证照信息准确性、更新及时性等情况打分。对未按要求采集、采集工作严重滞后、提供证照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等酌情扣分,无证照采集任务的得2分。

5

  基础设施集约化(10分)

视联网

  根据各区、县(市)视联网接入贯通工作情况打分。

5

  市政务云推广

  根据市政务云相关要求,完成本辖区内相关数据中心整合情况酌情打分。

5

合计

100


  附件3

2016年市级部门浙江政务服务网工作考核细则


考评项目

子项

具体内容

分值

  基础管理及保障(5分)

组织建设

  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技术人员、联络人。联络人熟悉政务服务网基本业务,保持沟通顺畅。每缺一项扣0.5分。

1

制度保障

  建立并落实政务服务网建设相关工作制度。

1

工作配合

  积极参加政务服务网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及时报送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相关工作情况。每缺席一次或不按规定时间报送工作情况的每次扣1分。

3

  日常通报情况。对于日常工作中整体工作滞后,或因单项工作进度慢或质量差被点名或被通报,每点名或通报一次扣1分。

  在线运行

  和事项库管理(50分)

  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

  按照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关要求,完成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库梳理、填报工作,要求要素完整,信息准确(要素包括事项名称、法定依据、申报条件、提交材料、承诺时限、办事流程、收费情况、联系电话、办理地点、常见问题解答等,须提供办事所需表格及样表下载)。每发现1次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扣1分。

4

  根据政策法规的变动,实行行政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未及时做好动态调整的,每发现1次扣1分。

2

  系统对接工作

  配合做好相关事项信息、办件信息与省市事项库、办件库等数据对接,切实减少系统使用中“二次录入”问题。未完成的不得分。

5

  政务服务网基层延伸

  对下放至各分局及市直各开发区的事项进行业务指导,未按照省政务服务网建设相关进度要求的不得分。

5

  行政处罚系统

  根据行政处罚系统部署、事项梳理、数据交换等配合情况进行打分。

5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根据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梳理、系统开发、接入工作等情况进行打分。

4

  在用事项情况

  行政权力事项实现“一站式”网上运行,有实际办件事项与入库事项占比达到70%以上,每下降10%扣3分。

6

  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 办件总量情况划分3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以省政府办公厅明确为准)。分别得5分、3分、1分。无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得3分。

5

办件情况

  在省政务服务网上体现的办件数与实际办件数的比率达到90%以上。每降10%扣4分。

8

  事项办理及时,不出现延期办件。每出现一件延期办件扣1分。

2

星级服务

  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流程再造,全部事项达到4星级且有办件发生。没有办件量的不得分。

4

  服务整合及服务保障(15分)

  公共支付平台

  根据单位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情况评价,没有完成接入任务不得分。无接入任务的单位得1分。

3

  民生实事和便民服务类项目

  民生实事、便民服务类项目及其相关业务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及移动端情况。网站平台每接入一个得1分,移动端每接入一个得1分。

3

  移动应用服务项目

  移动应用服务项目与浙江政务服务移动端整合接入情况,每接入一个得1分。

3

咨询评价

  有专门的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业务咨询和投诉电话,并对外公开,保证工作日有人接听电话,投诉有记录。有用户投诉或经抽查存在号码有误、无人值守、推诿扯皮等情况,发生一起扣0.5分。

1

  建立统一咨询平台,并完成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有效对接。没完成不得分。

2

  网上评价、短信评价、现场评价无差评。每出一件差评扣0.5分。

2

  网上咨询、投诉在承诺时限内及时回复,网上纠错及时更正。不及时的每件扣0.5分。

1

  大数据整合及利用(20分)

  数据交换及应用

  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交换及应用等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按要求需提供的资源。围绕社会治理、经济运行、民生服务等领域,积极推进公共安全、综合治理、行政执法等大数据应用示范。

5

  数据开放工作

  根据各单位数据开放和更新情况酌情打分。

5

电子证照

  根据电子证照库应用情况打分。按应用量划分3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另定),分别得5分、3分、1分。无应用任务的单位得3分。

5

  根据电子证照库采集、提供证照信息准确性、更新及时性等情况打分。对未按要求采集、采集工作严重滞后、提供证照信息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等酌情扣分,无证照采集任务的得2分。

5

  基础设施集约化(10分)

视联网

  根据联网接入点贯通工作情况打分。

2

网络整合

  根据各部门业务专网向电子政务网络迁移情况打分。

3

  市政务云推广

  根据各部门新建、存量电子政务系统向政务云平台集中部署、迁移情况打分。

5

合计

10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