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08J/2015-2158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15-12-24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发文字号: | 绍公通〔2015〕183号 |
各区、县(市)公安局,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浙江邮政公司绍兴分公司,浙江安邦护卫集团绍兴分公司:
现将浙江省公安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第四轮安全评估“回头看”暨银行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公网传〔2015〕128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要充分认识银行安保面临的形势和现状,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维护“两节”期间社会稳定,保护群众、银行员工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在前期第四轮安全评估工作基础上,通力合作,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评估“回头看”暨银行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在强化重点部位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提升银行从业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害岗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发生内部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切实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时通报相关案情,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盗抢演练,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声势。加强对报警设施的检修维护,保证报警信息畅通无阻。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及可疑人员,全力做好单位内部稳定工作。加强对安邦护卫公司的监督指导,强化对武装守护押运人员教育和排查,对不适合承担守押任务的保安员要及时予以调整。同时,切实维护武装守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持队伍的稳定。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落实人员、资金和责任,通过开展安全评估中的隐患整改,进一步找准本系统、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要求》,对本地区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建设现状进行调查,摸清底数,认真抓好新旧标准的衔接工作,按照省公安厅两个整改期限的工作要求,提前经费预算,及早谋划布局,有计划、分步骤使全辖银行营业网点全部达标。
各地公安机关、银监分局各监管办事处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的第四轮安全评估“回头看”暨银行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6年2月10日前与《银行营业场所安防现状调查表》(见附件)一并报市公安局、绍兴银监分局。
联系人:市公安局,毕伟明,658653;绍兴银监分局,傅尧祥,13905759284。
附件: 银行营业场所安防现状调查表
绍兴市公安局 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
银行营业场所安防现状调查表
报送单位(地区):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营业场所 | 自助银行 | 自助设备 | |||
数量 | 达标率 | 数量 | 达标率 | 数量 | 达标率 |
业务库 | 保管箱库 | 安全柜员系统 | |||
数量 | 达标率 | 数量 | 达标率 | 数量 | 达标率 |
注意:本表中调查的内容均为依附于银行营业场所的项目,其中自助设备不包括已安装在自助银行内的设备。省公安厅列管的省级银行仅报省本级安防现状。 制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