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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绍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6-06-12 20:5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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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绍兴市民政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政府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绍兴市民政局(地址:绍兴市人民中路628号,联系电话:88003028)。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切实加强领导,继续完善和改进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通过教育培训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各处室和单位负责本处室、单位的信息采集、报送和更新工作。局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接收和采集,专人负责信息的录入和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专人负责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

  (二)健全制度,严抓落实。进一步完善了民政信息门户网站上网发布登记审批制度、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机制、绍兴市民政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绍兴市民政局协同办公管理制度、绍兴市民政局网上公文和信息收发管理规定、政务网发布登记审批制度、政务网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机制等多项内部规章,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操作流程。在制定制度的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考核办法中,对各处(局)室及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共同协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查漏补缺,务求长效。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漏洞,及时引起重视,务必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杜绝,从问题中总结吸取经验和教训,以便更好地处理类似问题和开展下阶段工作。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坚持做好局门户网站每日信息更新和日常维护工作,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种制度办法,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73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含市局动态、县市动态、上级动态、媒体关注)1368条,发布政策文件信息(含政策法规、最新文件)62条,发布有效通知公告59条,发布人事信息4条,公开行政执法0件,公开民生事项和为民办实事项目0项;发布机构所有下属单位应该公开的信息62条,对包括领导成员、机构职能、下属机构等栏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程序、处理时限等内容,本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接收处理咨询事项1201条,接受网上咨询(包括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本部门网站)共50条,接受当面咨询共74条,接受电话咨询共1077条,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回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中政府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政府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不同种类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平衡,动态信息公开多,人事、法规等信息公开较少;二是工作力量有待加强,工作人员总体数量少,资金投入不多,离创先争优还有距离;三是信息公开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目前主要以门户网站为主,同步推送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也于2015年下半年开通,尚未成为主要信息发布渠道。

  2016年,我局将围绕主动、全面、及时三个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利用媒体、宣传、网站、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公布公开方式与收费标准以体现主动性;二是利用技术手段与法制保障增加信息公开种类、丰富公开信息内容以体现全面性;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和落实经费保障,在保证回应质量前提下遵守回应时限要求以体现及时性。

 

 

 

 

 

                                                                绍兴市民政局

                                                                2016年1月15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