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17F/2016-488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环保局 | 成文日期: | 2016-06-21 |
主题分类: | 发文字号: |
绍兴吴越酿酒有限公司易地搬迁后年产5000吨黄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1月由绍兴市环境保护局绍市环审[2013]10号文通过审批。该项目已建成,根据建设单位申请,拟对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环办[2003]26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精神,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绍兴吴越酿酒有限公司易地搬迁后年产5000吨黄酒项目;
(2)设计生产规模:年产5000吨黄酒;
(3)实际生产规模:年产5000吨黄酒;
(4)建设单位:绍兴吴越酿酒有限公司;
(5)建设地点:绍兴市生态产业园区银洲路16号(租赁绍兴市奇创车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6)总投资:1800万元;
(7)环保投资:108万元;
(8)开工时间:2013年5月;
(9)试生产时间:2013年11月;
(10)环评单位: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1)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杭州一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2)验收监测单位: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绍兴吴越酿酒有限公司易地搬迁后年产5000吨黄酒项目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当地环保部门及工程设计的要求,在工程建设中落实资金,采取了一系列环保措施,废水排放口设置规范,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基本执行了“三同时”规定。
2、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环境管理情况:
公司专门成立了应急专业组,由厂长任总指挥、副厂长任副总指挥、成员为各车间、部门负责人。有1名环保专员,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环保设施。公司内各类固废分类放置,定期处置,各车间负责对固废的收集和分类。公司制订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详见附件5。公司目前已安装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
3、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
废水:废水治理资金投资100万元。建有调节池、混凝沉淀池、UASB池、厌氧池、SBR池等设备等。工艺废水、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银洲路污水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投入废气治理资金5万元。污水处理站有机物分解、发酵产生的恶臭气体(H2S、NH3)经生物喷淋(含有无机营养液)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黄酒发酵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甲醇、乙醇混合气体无组织排放。
噪声:噪声治理资金投入2万元。公司布局基本合理,并采取了一定的隔声防噪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固体废物:固废治理资金投入1万元。公司建有固废暂存堆放场,项目实施后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酒糟、米浆残渣、过滤残渣、碎酒坛、干污泥、废硅藻土、废原料包装袋、碎玻璃和生活垃圾等,每年共997.4吨,基本进行了综合利用以及合理处置。其中封口泥回用于生产,酒糟、米浆残渣、过滤残渣出售给祁建堂个人养鸭场,碎酒坛、干污泥、废硅藻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原料包装袋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三、验收监测结果:
我局对绍兴吴越酿酒有限公司易地搬迁后年产5000吨黄酒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于2015年6月11~12日,对该建设项目的主要环保设施进行了综合测试,现结论如下:
1、废气。
该企业2015年6月11日无组织废气氨监测值范围在0.053~0.099mg/m3之间,硫化氢均<0.001 mg/m3,臭气浓度在<10~290之间,甲醇在<0.04~2.35mg/m3之间,乙醇在<0.04~1.43mg/m3之间;6月12日氨监测值范围在0.054~0.170mg/m3之间,硫化氢在<0.001~0.002 mg/m3之间,臭气浓度在<10~215之间,甲醇均<0.04mg/m3,乙醇在<0.04~1.82mg/m3之间。该企业二日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氨、硫化氢浓度均符合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二日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臭气浓度均不达标,经整改(污水处理站落实加盖、废气生物过滤净化工作)后于2015年12月29日、30日重测均<10,符合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该企业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2015年12月29日、30日硫化氢排放浓度分别为0.131mg/m3、0.104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1.41×10-4kg/h、1.12×10-4kg/h;氨气排放浓度分别为2.11mg/m3、1.61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2.28×10-3kg/h、1.74×10-3kg/h;硫化氢和氨气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新扩改建排放标准。该企业硫化氢排放量3.05×10-4吨/年,氨排放量4.83×10-3吨/年。
2、废水。
pH二日监测值范围在7.01~8.21之间;化学需氧量二日监测值范围在278~410mg/L之间,二日平均值343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二日监测值范围在28.0~84.6mg/L之间,二日平均值51.7mg/L;悬浮物6月12日监测值范围在110~175mg/L之间,日均值145 mg/L,达标,6月13日监测值范围在525~565mg/L之间,日均值545 mg/L,不达标,二日平均值343mg/L;企业废水总排放口pH、CODcr、BOD5、SS指标二日均值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要求。总磷二日监测值范围在33.8~59.2mg/L之间,二日平均值44.0mg/L;总氮二日监测值范围在137~210mg/L之间,二日平均值165mg/L。氨氮不达标,经整改(做好生化池细菌日常养护工作)后重测二日监测值范围在0.356~0.544mg/L之间,二日平均值0.447mg/L,符合参照《关于调整市区各纳管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标准的通知》(绍市环发[2011]57号)要求。该企业废水排放量废水1.25万吨/年,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4.29吨/年,氨氮年排放量5.59×10-3吨/年,符合环评批复污染物总量控制值[废水1.3万吨/年(最大排放量120吨/日)、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值CODcr6.5吨/年、NH3-N 0.46吨/年]的要求。悬浮物年排放量4.29吨/年,五日生化需氧量年排放量0.646吨/年,总磷年排放量0.550吨/年,总氮年排放量2.06吨/年。
3、噪声。
企业厂界噪声二日测量值范围:昼间在58.4~60.0B(A)之间。二日厂界噪声测点1#、2#、3#、4#昼间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三类标准的要求。
公示日期: 2016年6月21日至 2016年6月27日,共7天,公示期间投诉电话:12369,88307720,85117960。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