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府办《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严格落实勤梳理、建渠道、保公开的公开工作原则,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年度信息公开工作。
一、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按照定人定岗、整体推进的原则,由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在年初上报本部门本年度公开信息的条目、基本内容、期限等情况,按照既定安排定时定内容地将相关内容如实汇总到办公室,统一整理,统一公开。
二、加强渠道建设,畅通信息公开通道。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在前期梳理好本部门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规范更新事项名称,落实专人管理,处理咨询解答、投诉处理等工作。同时在“中国绍兴”、“绍兴司法行政网”等网站定期及时更新相关公开内容,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三、明确公开内容,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公布。根据内设部门和职能变化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每年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情况,特别是做好“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并公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基层重点围绕法律服务项目公开开展工作;在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中,向矫正人员公开监管活动内容、要求及相关规定。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1.对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熟悉以及党委政府有关决策的不深入理解导致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不够,进而影响具体工作的积极性。2.缺少针对浙江政府服务网这一综合政务平台运作的相关机制,没有充分发挥这一平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价值。3.因网站托管在其他服务商,故并未建立专业的技术队伍,对于网站安全性缺乏自身的控制力,容易影响应急反应速度。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有效推进落实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部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一是抓机制建设。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工作中尚缺乏工作落实机制的盲区,在现有条件基础上,对症下药,有效解决可能存在的贯彻落实不力等问题;
二是抓系统部署。要继续完善以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各相关部门配合的内部系统化运行模式,实现哪里有工作要公开,哪里有工作被申请公开,就会有相应的信息资源得到提供,实现内部高效运作、对外统一发布的优良模式。
三是抓人员教育。要结合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某些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不断灌输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技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