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30G/2017-2147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 | 成文日期: | 2017-12-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绍市经信〔2017〕137号 |
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涉及我委的市委、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运行管理,更好地发挥其指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职责,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明确和调整机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推动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职、主动担责、通力协作、积极作为。
2. 完善工作机制。机构办公室所在处室要切实履行机构日常运行职责,建立健全“一个议事规则、一个年度计划、一个督促检查、一个年度报告(简称“四个一”)工作制度,即制定一个机构决策议事规则,年初制定一个工作计划,年中开展一次督查,年末形成一个工作总结,全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 加强协调联系。要强化各成员单位的日常对接联系,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4. 强化督查落实。要定期不定期对机构决策事项、成员单位在专项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机构运行情况及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