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84D/2017-294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17-02-1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绍兴市水利局2016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全会以及市委七届十次、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省市“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围绕“清淤夺鼎”工作目标,以翻篇归零、勇争第一的精神状态,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
一、立足防范,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的总体部署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全力做好各项应对,实现了安全度汛的工作目标。
(一)抓好体系建设。完善组织指挥体系,完成了全省首例市县两级“一个总指挥部(防汛防台)+三个分指挥部(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水上交通)+监测预警中心”建设。优化监测预警体系,完成了曹娥江大闸、汤浦水库、长诏水库等大型水利工程视频会商系统建设,全市乡镇(街道)视频会商系统提升改造,将大中型水库、江河重要控制工程视频监控和公安“千里眼”接入市防汛指挥中心。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完成了《绍兴市曹娥江干流洪水调度方案(试行)》、《绍兴市防汛防旱监测预警制度(试行)》等10余项应急预案和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
(二)抓好汛前准备。明确工作职责,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防汛防台责任制,水库、堤防、蓄滞洪区等重要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由市防指发文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开展汛前检查,市防指分组对各地工程设施运行、防汛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开展检查,针对发现的134个重点隐患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及时督促落实整改。落实应急保障,全市共落实乡级以上抢险队伍132支,抢险人员14115人,储备草包(麻袋、编织袋)216.628万条、橡皮船(冲锋舟、防洪艇)69艘、大流量应急移动排涝设备6台套,排涝能力达5800立方米/小时等重大抢险物资。
(三)抓好测报调度。加强基础建设,全市新增水文遥测平台52个,新建或改造嵊州市水文站、黄泽水文站和诸暨湄池水文站等3个基层水文站点,有力提升了水文测报水平。加强会商研判,健全与气象定期会商机制,及时研判防汛防台形势,提前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全年共下达汛情通告单89份,发送预警短信15万余条,有序提供了科学防汛支撑。加强调度管理,按照“未涝先排、全力抢排”的原则,提前落实预泄预排。今年汛期,全市555座水库共完成拦蓄洪水1.366亿立方米,减少农田受灾面积2.76万公顷,减少受灾人口64.14万人,减少直接经济损失6.359亿元。14号台风“莫兰蒂”以来,河网及时排水5.70亿立方米,有效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
(四)抓好能力提升。加强基层防汛防台能力建设,完成嵊州市、柯桥区山洪灾害非工项目的市级初验,完成对5个有建设任务区、县(市)山洪灾害群测群防示范乡镇建设实施方案批复。组织开展分级分类防汛业务培训,共完成137批17964人次。组织开展各级防汛防台演练,其中县级21次、乡级46次、村级143次,2016年浙江省和绍兴市防汛演练在新昌成功举行。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组织开展新中国成立以来洪涝台干旱灾害发生规律分析,小流域山洪历史洪水位调查分析以及相关水利数据收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加强防汛知识宣传普及,结合“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和预案演练周等活动,共发放明白卡44235张,防汛防台宣传品2.53万份,各类媒体专题宣传报道91篇。
二、补齐短板,着力推进重点水利建设
以“五水共治”为抓手,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建设,着力补齐基础设施薄弱“短板”。全年完成各类水利投资65.61亿元,占计划的113.1%,同比增长19.9%。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11.2亿元,首次突破10亿元,创历史新高。
(一)着力推进防洪建设。诸暨永宁水库完工并下闸蓄水,安华水库除险加固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全市1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工18座,完成验收13座。全市25公里固堤任务完成53.3公里,完成率为213.2%。诸暨市高湖蓄滞洪区改造工程完成招标代理、监理和第三方招标,试验段全面开工,累计完成年度投资10.5亿元。嵊州市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完成湛头自然村拆迁签约,征地2300余亩,累计完成年度投资5.0亿元。
(二)着力推进供水建设。新昌钦寸水库建设完成大坝主体浇筑,完成投资8.69亿元,占计划的108.6%,累计完成投资51.8亿元,占总投资的96.7%。总投资3.35亿元的汤浦水库绍兴方向原水第二通道建设工程正开展施工招标工作。全市年度103座1~10万方以上山塘整治任务完成108座,完成率104.9%,年度3.52万人口农村居民饮水提升改造任务完成8.61万人,完成率244.6%。
(三)着力推进排涝建设。全面完成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建设。开展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越城片)前期,完成可研批复。完成袍江片东入曹娥江排涝一期工程初设批复,基本完成三江村区域拆迁。完成柯桥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建设投资1.68亿,累计整治河道48.1公里。完成上虞虞北平原滨江河—沥北河拓浚整治工程建设投资1.76亿元,西横河至市民大道于7月1日通水。
(四)着力推进节水建设。全市完成新增旱涝保收面积3.01万亩,扩大灌溉面积4.05万亩,新增固定式喷微灌面积1.34万亩,农田渠道衬砌改造及相应渠系建筑物配套366.43公里。列入年度“五水共治”考核任务的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3万亩和新增高效节水面积2.23万亩,分别完成4.06万亩和2.44万亩,完成率为176.5%和109.4%。完成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柯桥区第一批和诸暨市第三批总体验收,推进嵊州、新昌等地第四批项目扫尾,开展全市各地第七、八批项目建设和第九批项目申报等工作。
三、致力民生,持续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
落实省委、省政府“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治水,不断推进重点领域水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大力开展河湖清淤。制定《绍兴市河湖清淤疏浚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下发《2016年全市河湖清淤任务分解通知》,率先在全省启动“十三五”河湖清淤工作。落实工作清单,实施挂图作战,按照“完成一项销号一项”要求,加强进度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河湖库塘渠清淤疏浚工作的通知》、《绍兴市河湖清淤疏浚考核办法》和《绍兴市河湖库塘清淤测绘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明确清淤规范及验收标准,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半月一统计、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工作机制,加强专项督查和专题通报,限时跟进落实项目,确保取得实效。积极推行淤泥减量化处理、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建成六个淤泥固化中心,年处理能力达500万方。全年完成清淤1930.55万方,完成率128.7%,河道综合整治254.4公里,完成率141.4%。
(二)深入实施渔业治水。实施养殖塘生态改造工程,推广生态养殖技术,推进养殖原水和尾水处理,全市完成养殖塘生态化改造42815亩,完成率133.3%。实施稻鱼共生轮作节能减排工程,推广新型稻田养殖技术,推进稻虾轮作、稻鳖共生、稻鳅共生等新型农作制度,全市完成稻鱼共生轮作节能减排工程14330亩,完成率133.9%。实施禁养整治工程,全面推行禁限养区制度,清理禁养区内网箱、围栏(桩)、河蚌等养殖19820亩,完成率134.8%。结合《曹娥江鱼类生物完整性评价体系的构建及应用》项目,在全市20万亩外荡水域中建立增殖放流示范点30个,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1.41亿尾,完成率141%。
(三)不断强化执法监管。整合执法力量,组建市水政渔业执法局,合力推进依法治水治渔,全力打造全省水环境执法最严城市。强势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执法大行动,按照“河岸同治”原则,全面排查水域、岸域内违法建筑、违规养殖等9类影响水环境的突出问题,依法实施“五个一律”。 全市拆除涉水违建23.6万平方米,清理沿河畜禽养殖19.06万平方米,查处各类涉水涉渔案件645起,其中与公安机关联合查处涉渔刑事案件21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49人。深入推进渔业领域“一打三整治”,突出做好“伏休监管”与“幼鱼保护战”,常态化打击非法捕捞。组织开展杭州湾“亮剑”联合执法9次,查获无证捕捞(橡皮艇)案件15起。对全市农贸市场、水产冷库等场所进行地毯式巡查,签订承诺书27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开展地笼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各属地乡镇(街道)对环城河、梅山江、鉴湖江等主要河道逐条排查,累计清理地笼8000余只。
(四)切实加强长效管理。按照属地为主,兼顾“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河道保洁工作体制。加强信息化管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河道遥感普查与动态监测,建立河道信息数据库,定期向属地有关部门反馈情况,落实整改。全力护航G20,制定《涉杭河流交界断面水面保洁方案》、《关于做好河湖蓝藻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方案文件,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的督查队伍进行明查暗访,以每日简报的形式公布检查情况,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市区涉杭河道每天12小时加密巡查,确保交界河道无漂浮物越界进入杭州市境内。加强曹娥江引水工程调度管理,全年共引入城区清水1.9亿立方米。认真履行“河长制”联系部门职责,按照“灭V减Ⅳ增Ⅲ”的总体要求和整流域推进的工作思路,协调推进曹娥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完成列入省“河长制”重点项目投资71.8亿元,完成率109.1%,干流21个监测断面水质继续保持在Ⅲ类以上标准。
四、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行业管理能力
坚持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实践,按照改革发展要求,找准目标定位,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行业管理能力。
(一)加强水利规划管理。坚持规划引领,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发展。认真贯彻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按照水利现代化建设要求,编制完成《全市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准。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大干快上”,“重大水利建设要提速”的总体部署,编制完成《绍兴市平原防洪排涝体系能力建设方案》,并启动实施。围绕三区融合发展、水环境治理以及“一带一路”建设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东鉴湖水乡风貌示范区概念性总体规划、绍兴市河道(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以及曹娥江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思路、新三江闸船闸扩建改造工程可行性方案研究等工作,其中东鉴湖概念规划已完成,一期详规正在完善中。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十二五”期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各项考核指标,获得2015年度和“十二五”时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双优秀的良好成绩。启动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下达市本级79家自备水取水户2016年度取水计划,与机管、建设等部门联合,成功创建98家2016年度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开展全市76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全面执行水资源调费新政,全市自备取水企业按新标准已全部调整到位,并实行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全年全市完成征收水资源费12280万元,其中市本级5827万元,同比增长66.4%和69.1%。抓住地方立法权下放契机,着力推动《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颁布实施。
(三)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按照省水利厅统一部署,及时成立组织机构,落实牵头处室,明确工作职责,并出台绍兴市五年实施方案,牵头开展全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全市完成128个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和验收,其中9个大中型水利工程、13座水电站、90个小型水利工程、16个水文测站,完成率106.7%。加强试点引领,选定基础条件较好的诸暨市先行开展创建,诸暨市石壁水库成为全省第一家通过省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的单位。发挥曹娥江大闸、汤浦水库国家级水管单位优势,完成全省首本水闸《管理手册》和全市首例《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抽查考核了全市21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并配合完成省级抽考。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事权下放,进一步厘清越城区(高新区)涉水事权,完成下放袍江开发区涉水事权对接,下放上述区域部分市级审批权限并加强服务指导。加强审批监管,督促清理施工围堰12条,恢复河道面积2.8万平方,查处违法行为3起。优化服务质量,对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不占用水域涉河建设项目以及取水许可变更等审批实行分类管理,简化审批环节。积极引进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已增至14家。加强与环保部门联动,实行水土保持方案与环评方案编制中介同步委托,提高工作效率。
(五)强化行业安全质量监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平安护航G20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检查等活动。积极推行移动质监APP使用,全年开展质监活动53次,“飞检”6次,下发整改意见40余份,提出整改要求120余条。全面推行项目法人第三方抽检,切实提高了质量管理的可信性和有效性。严控水利建设征信管理,研究起草《绍兴市水利行业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不断规范市场准入机制。启动内陆渔业船舶“三证合一”工作,将全市1423艘渔船纳入信息化管理。开展渔船安全执法检查,登船检查844艘,责令立即整改13起。开展初级水产品质量“三大一严”专项行动,全市出动375人次,执法检查养殖场(户)349家,立案33起,配合做好水产品抽样检测277批次。
(六)加快渔业产业绿色发展。加大种业企业培育力度,着力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现代水产种业体系,省内首家以龟鳖为特色的水产种苗产业园在越城区皋埠镇建成投运,南美白对虾优质苗种自给率达从2015年的30%提高至60%。加快发展设施养殖,控制养殖规模,发展设施养殖,促进产业提升。全年减少南美白对虾养殖面积5000亩以上,新增大棚设施养殖面积近1500亩。加强地方名优特色产业扶持,鱼类产业开发实现新突破,其中光唇鱼人工繁育居全省前例。全市完成水产品总产量9.00万吨,同比增加5.6%,实现渔业产值23.18亿元,同比增加10.4%。
五、加强建设,不断提升队伍保障能力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水利队伍,水利事业发展得到更坚实的保障。
(一)抓学习教育,提升队伍素质。以“两学一做”为载体,以打造“守规矩、有作为、讲奉献”的水利干部队伍为目标,认真抓好学习教育,不断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结合部门工作和行业特点,先后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两条例一准则”专题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上专题党课、“传承大禹精神、弘扬大禹文化”微宣讲、“坚定理想信念,树好水利形象”大讨论、水利青年人才论坛、“庆七一、学党章”知识竞赛、“学先进、学典型,做合格党员”王建华同志先进事迹宣讲,以及“找准差距,拉高标杆,全面落实‘五水共治’工作任务清单”党组中心组开放式学习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将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之中。
(二)抓制度规范,强化内部管理。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加强监督为手段,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健全作风建设长期抓、经常抓的工作机制。根据近年来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开展了《绍兴市水利局制度汇编》修订,对党组工作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财务管理等27项制度进行了完善,新增意识形态工作、调查研究、水利青年人才培养等9项制度。加强工作督查,对年度工作清单、议案办理、舆情处置、信息报送等中心工作进展,各项制度落实以及工作纪律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编发各类督查通报23期。加强正风肃纪,全力支持市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组工作,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抓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切实发挥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制定出台《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明确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全面构建一级抓一级的责任落实体系。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整改,全年共排查和整改廉政风险点88个,其中一级风险点28个、二级风险点39个、三级风险点21个。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讲座、研讨、观影等多种活动,不断强化廉政底线意识,通过廉政“微考学”、每周短信提醒和关键节点警示等多种形式,不断促进廉政教育常态化。
(四)抓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坚持服务基层,深入开展“千人万项”蹲点服务行动,对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开展蹲点指导服务5603人次、11352人日,协调处理问题130个,解决率达97.0%,全省排名第二。坚持群众路线,组织开展“四走进、五大员”,“一对一”联系企业,“话乡情、找短板、促发展”,与嵊州市何村、北海社区结对共建等活动,认真倾听基层呼声,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坚持关注民生,认真抓好议案、信访等办理,全年共承办并圆满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件,群众来信来访17件,市长热线149件,数字城管599件。
绍兴市水利局2017年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按照省委“五水共治”新要求,树立水是大绍兴大城市建设平台理念,项目安排突出以水为载体,搭建发展平台,与城市建设、镇村布局、产业发展、土地利用、道路与基础设施建设等统筹结合。强化“项目为王”意识,以全面解决两江干流、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排涝问题为目标,以绍兴平原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势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为全力助推“两美”绍兴、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利保障。
一、坚持综合防控,着力提升防汛防台抗旱能力
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目标,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切实加强对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不断提升防汛防台抗旱综合能力。
(一)加强责任体系建设。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防台抗旱责任制,抓好各类防汛防台预案修订,抗旱应急预案制定,以及水利工程控制运用计划、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编制,推进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规范化。加强防汛防台风险排查化解和管控,全面落实水利工程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度汛措施,做好抢险物资储备和队伍准备。探索专业化队伍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不留隐患。
(二)加强测报体系建设。完成3个水文监测站点建设,加强已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设施运行管理。推进信息自动化建设,实现国家基本水文站流量实时监测和基本雨量站模块存储双备份全覆盖。加强先进技术在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报送与发布等方面的研究应用,完成市防指农村三防信息系统、曹娥江流域洪水预报系统升级改造和钦寸、平水江、安华、永宁等视频会商系统建设。加强与气象定期会商,完善流域和水库群联合防洪调度机制,不断发挥水利工程整体效益。
(三)加强基层体系建设。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安全避险机制,不断提升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的层次和水平。抓好越城区山洪预警平台建设,组织开展乡镇“十个有”、行政村“十个一”群测群防示范乡(镇)创建,不断巩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措施建设成果。组织开展以新任防汛责任人员为重点的分级分批业务“大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实战应对能力。组织开展防汛知识宣传、市县联合预案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基层自防自救能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以绍兴平原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建设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项目统筹,全面提质提速水利建设,不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一)推进“双十”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实施绍兴平原排涝能力体系建设“十大”工程和两江流域防洪排涝能力体系建设“十大”工程建设,计划总投资500亿元以上,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89亿元。
绍兴平原“十大”工程,总投资310亿元,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68亿元。新建绍兴市马山闸强排及上游河道治理工程,完成前期报批并开工建设;新建柯桥区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二期工程,完成60%拆迁量并开工建设;新建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越城片),完成河道整治50公里,完成总工程量的60%;续建绍兴市袍江片东入曹娥江排涝工程,完成河道整治15公里,完成至总工程量的50%;续建上虞区虞东河湖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河道整理1.4公里,湖岸建设15公里,完成至总工程量的70%;续建姚江上游西排工程,完成50%拆迁,完成至总工程量的40%。基本建成柯桥区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上虞区滨江河—沥北河整治以及上虞区世纪新丘治江围涂等工程。
两江流域“十大”工程,总投资220亿元,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21亿元。新建汤浦水库提升工程,二通道完成总工程量的20%以上;诸暨市浦阳江治理二期工程,完成堤防加固及提升改造22公里,完成总工程量的20%。续建诸暨市高湖蓄滞洪区改造工程,完成隔堤建设7公里,河道治理2公里,完成至总工程量的50%;续建嵊州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堤防加固4.8公里,完成至总工程量的80%。完成新昌钦寸水库启闭机房、发电机组、输水隧洞等后续扫尾工程。
(二)加快推进民生水利建设。围绕农业现代化对水利保障提出的新要求,以“一高两区五小”工程为载体,深入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继续实施农村饮水提升改造,使水利更好惠及民生。2017年,全市计划完成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0万亩,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5万亩,农田渠道衬砌改造及相应渠系建筑物配套300公里。完成小(二)型以上水库除险加固20座,山塘整治100座,农村饮水安全提升3.55万人口。开展全市32座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建设。推进各地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指导完成第四批重点县总体验收。
(三)加快推进环境水利建设。围绕美丽绍兴建设对水生态环境提出的新要求,逐步实现从“单项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不断改善河湖水域生态环境。2017年,全市计划完成河道综合整治148公里,清淤1500万方。完成水土流失面积35平方公里,推进新昌县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水土保持监管示范县、嵊州市低丘缓坡垦造耕地水保管理平台试点建设。深化渔业治水,完成养殖塘生态化改造3700亩,稻鱼共生轮作减排3788亩,淡水增殖放流1.38亿尾,探索渔业捕捞权拍卖试点。完善以“河长制”为核心的河道保洁、采砂、综治等长效管护机制。
三、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为载体,按照“以水定产、以水定城”的理念,加快从“需求保障”向“需求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一)全面启动第二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贯彻“以水定产、以水定城”方针,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限制纳污总量“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强化监督考核。制订完善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第二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与发改、规划等部门协调沟通,推动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和重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刚性约束机制,年取水50万方以上水资源论证率达100%。
(二)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创建和水生态保护。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机制,全面实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完善载体建设标准,加快建设一批节水型示范灌区、企业、单位。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做好年取水量10万方以上重点取水户用水计划下达。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扩大其他小型水源地划定工作。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探索建立与环保部门资源共享机制,2017年62个省考核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80%。配合开展汤浦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
(三)切实加强取用水监管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范取水许可监督管理,规模以上水资源论证率和取水许可率达100%。加强取水计量实时监控,取水企业计量装置安装率达100%,年取水5万方实时监控系统安装率达100%。开展部分陈旧监控设施更新改造,加强运行维护监管,设施完好率达100%。认真贯彻省、市三部门及市政府协调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公共供水企业水资源调费新政。加强规费征收管理,全市水资源费征收到位率达100%。
四、坚持建管并重,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以实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为抓手,按照“标准强市”建设总体要求,全面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发挥已建工程自身功能。
(一)切实加快工作推进。按照到“十三五”期末,全市大中型水利工程、水电站、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合格率达到100% ,“屋顶山塘”等其他重要小型水利工程达到标准化管理基本要求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标准化管理各项工作。2017年,全市计划完成78个大中型水利工程,2座500KW以上水电站,350个小型水利工程以及20个水文测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和验收,整体创建率达到53.1%,其中诸暨市全面完成试点创建工作,柯桥区力争实现三年任务二年完成。
(二)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开展“典型工程”评选和诸暨市“示范县”创建总结,形成系统性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指导各地和有关单位,因地制宜加强对基础条件较好的水利工程创建引导,树立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样板工程,力争在管理手册编制、工程划界、资金人员落实以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深化“城市河湖型水利风景区标准化管理的探索与研究”课题,推进局直管工程标准化管理,不断促进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管理效益的发挥。
(三)不断强化务实创新。继续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明晰产权归属,落实工程管护主体。按照集约化、专业化、物业化管理的思路,积极推行“以大带小、以点带片、分片统管”等管理模式。大力推广管养分离、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民间自治组织,积极培育发展物业管理市场主体,引导和鼓励有较强专业力量的工程设计施工、制造安装、维修养护等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五、坚持依法治水,不断促进水行政管理法制化
以贯彻实施《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为契机,按照“依法管水、依法治水”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涉水事务依法管理,不断推进水行政管理法制化进程。
(一)加强水环境执法监管。围绕打造全省水环境执法最严城市的目标,健全水环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和水环境保护司法联动机制,严格实施“五个一律”,强势推进依法治水。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行“全员执法”,延伸执法网络,加强源头监管,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加强水政与渔政内部融合,完善水利公安联络室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执法刚性。坚持主动执法、重点打击的原则,转变执法思路,以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为抓手,不断提高执法成效。
(二)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进一步落实项目监管责任,规范建设管理,强势推进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施工、监理企业信息登记备案制度,制订出台《绍兴市水利项目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引进有实力有信誉的水利企业入驻我市参与竞争。继续加强招标评标监管,推行同步公示中标单位业绩制度。深入实施《绍兴市水利工程现场督查办法(试行)》,对市级以上重点水利项目落实定期集中检查制。进一步强化诚信监管,对违规行为及时启动惩戒机制。
(三)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深化“打非治违”,不断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三大一严”,开展水产养殖病害网上远程诊断,加强初级水产品质量监管、监测检验和管理数据库建设,构建完善初级水产品安全体系。严格源头管理,全面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全市内陆渔船“三证合一”工作。制定内河标准船型,逐步开展老旧渔船淘汰。
六、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水利可持续发展能力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协同发力,加快推进水利投资多元化,更加重视水利信息化和科技进步建设,不断增强水利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加快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基金,用足用好专项过桥贷款和抵押补充贷款等政策。积极探索EPC、PPP等投融资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不断完善水利多元化投入机制。研究利用市场机制加强洪水风险管理,探索建立水利工程超常规防洪调度利益补偿机制、非常蓄滞洪区基金或非常蓄滞洪区洪水保险等制度,提高两江流域防御超标准洪水的能力。
(二)加快发展绿色高效渔业。大力发展以大棚设施养殖、池塘流水循环养殖、高标准养殖塘生态化建设为重点的设施渔业,加快渔业供给侧改革和渔业现代化步伐。加大渔业种业企业的培育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现代水产种业体系建设,提升渔业主导产业种业的生产能力,提高良种覆盖率。持续推进养殖尾水处理排放,以治水促进渔业转型升级。2017年,全市计划完成水产品产量10.5万吨,实现渔业产值28亿元,同比增加1.85%。
(三)加快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积极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趋势,以农村三防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为抓手,启动实施《绍兴市水利信息化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加强以设计人员为重点的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积极掌握和研究推广节约用地、节省投资的水利工程新技术、新方法。发挥合作院校和科研单位创新源头作用,全面加强在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学术交流、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战略协作,不断提高水利队伍创新能力。
七、坚持从严管理,努力打造高素质水利干部队伍
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坚持全面从严管理,持续深入推进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有自觉、有激情、有担当、有作为”的水利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