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08J/2016-2158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16-12-07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发文字号: | 绍公通〔2016〕210号 |
根据《绍兴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赵一静等六名同志下派到基层派出所锻炼,担任派出所副职职务,锻炼时间为两年,其中:
赵一静、周静、陈瑾、谢峻石同志下派到市局越城区分局任职锻炼;
张正谦同志下派到市局袍江分局任职锻炼;
卢健钢同志下派到市局滨海分局任职锻炼。
绍兴市公安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