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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绍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7-03-30 20:5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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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绍兴市民政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政府收费和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绍兴市民政局(地址:绍兴市人民中路628号,联系电话:88003028)。

  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切实加强领导,继续完善和改进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通过教育培训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各处室和单位负责本处室、单位的信息采集、报送和更新工作。局办公室配备2名工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接收和采集,专人负责信息的录入和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专人负责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

  (二)健全制度,严抓落实。进一步完善了民政信息门户网站上网发布登记审批制度、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机制、绍兴市民政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绍兴市民政局协同办公管理制度、绍兴市民政局网上公文和信息收发管理规定、政务网发布登记审批制度、政务网管理维护和信息更新机制等多项内部规章,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操作流程。在制定制度的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考核办法中,对各处(局)室及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共同协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G20杭州峰会前后,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减少因信息不透明、不公开而带来的不稳定因素。

  (三)查漏补缺,务求长效。在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漏洞,及时引起重视,务必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杜绝,从问题中总结吸取经验和教训,以便更好地处理类似问题和开展下阶段工作。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坚持做好局门户网站每日信息更新和日常维护工作,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种制度办法,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7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含市局动态、县市动态、上级动态、媒体关注)1280条,发布政策文件信息(含政策法规、最新文件)55条,发布有效通知公告41条,发布人事信息4条,公开行政执法0件,公开民生事项和为民办实事项目0项;发布机构所有下属单位应该公开的信息50条,对包括领导成员、机构职能、下属机构等栏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程序、处理时限等内容,本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接收处理咨询事项906条,接受网上咨询(包括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本部门网站)共31条,接受当面咨询共101条,接受电话咨询共774条,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回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中政府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政府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发布渠道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与群众事务密切相关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等事务,单纯依靠局网站和微信、微博等载体,难以满足群众需要,乡镇(街道)的发布渠道还比较单一,统筹整合力度还不够,比较零散。二是政务信息发布工作不够平衡,动态信息多,政策人事信息偏少。

  2017年,我局将围绕主动、全面、及时三个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不动摇,坚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该公开发布的信息全部公开。二是做好自选动作促亮点,继续将慈善、救助以及各类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信息,实时发布,做强“阳光民政”。三是推进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对所有申请救助的群众100%实施收入核对,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促进政府救助的公平、公正、公开。

 

绍兴市民政局

2017年1月15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