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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绍兴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7-04-06 22:2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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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审计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6〕64号)等文件要求及年初的工作计划,现对2016年度市审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推进和保障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以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搭建民政信息公开平台。推进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政务公开社会效益。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努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抓手,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上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牵头,市局法规处、监察室等相关处室进一步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执行和公开。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和中央、省级历次简政放权情况,及时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按照要求与省市县三级基本目录进行对比规范,保持一致。

  一是梳理上报部门权力23条。共梳理了“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处罚”等8项共性权力和“被审计单位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等15项部门本级保留的行政权力,在市政府网站,行政权力清单专栏公示。

  二是梳理上报部门责任清单。按要求共上报“市审计局审计管辖范围内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工作”、“对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等10个大类的52项具体责任。上报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审计整改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等三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二)积极加强主动公开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审计领域各项法规政策,推进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及时公布审计信息。充分利用审计局外网平台,向社会发布审计信息,到目前为止,共更新审计新闻、内审动态、机关党建等栏目的动态信息178条,发布审计信息7期,发布审前公告26则,审计结果公告9则。

  今年市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相关申请请求。

  三、存在不足与下一步工作举措

  2016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总的来说能按照统一要求进行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在操作流程的规范性、信息公开效率上还有一些不足,对政策解读、网上咨询等项目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7年,市审计局将继续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结合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结合市政府网站群建设,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审计机关外网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涉审舆情应对,结合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互联网等发布信息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信息来源:绍兴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