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3XB/2017-217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日期: | 2017-05-02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文字号: | 绍市爱卫办〔2017〕8号 |
有效性: | 196 |
各区爱卫办,袍江新区、滨海新城社事局,市爱卫会各委员部门:
为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预防和控制我市蚊媒等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根据《绍兴市区2017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计划》(绍市爱卫办〔2017〕1号),决定开展夏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防制范围
(一)市区区域范围内所有单位和村(社区、居)。
(二)市区区域内公园、河道、绿化带(块)、下水道窨井、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箱、桶)、公共厕所、城郊结合部等场所。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5月10日前,请市区各镇(街)切实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及病媒生物健康教育知识等的宣传,以进一步提高群众觉悟及参与夏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准备阶段:越城区、袍江新区、滨海新城所辖镇(街)要根据《绍兴市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市场化运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绍市爱卫办〔2017〕7号)的要求,对第三方PCO消杀公司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管,特别是要对所属村(社区、居)开展四害孳生地调查和本底密度监测的情况、消杀方案等进行留档、审核,防止工作走过场、浮于表面。柯桥区、上虞区要在对各镇(街)专(兼)职人员开展四害孳生地调查和本底密度监测的基础上,再按计划进行现场消杀防制,对相关资料要做到留存备查。
(三)实施阶段:灭蚊、蝇投药时间统一定于:5月11日--11月30日;灭蟑螂投药时间统一定于:6月22--24日和8月10--12日,分二次投放。
1.物理方法杀灭
(1)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着力抓好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饮食店、熟食店(摊)、食堂、果品店、废品收购站、花坛、绿化带、河湖、污水沟、下水道等重点单位和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有任何病媒生物栖息、孳生场所。二是要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强化清扫保洁,及时清除各类垃圾、污物、污积水和堆积杂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清洗垃圾箱和垃圾运输车辆,不留残渣,消除卫生死角,消除蚊蝇孳生场所;落实垃圾箱、厕所周围地面的硬化,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三是要继续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清除露天粪缸和棚厕,搞好环境卫生,清除蚊蝇孳生地。四是各镇(街)、村(社区、居)要发动辖区内单位,居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搞好室内外卫生,清除废弃杂物、翻盆倒罐、疏通沟渠,清除露天平台、跳台等处的各类积水和垃圾,清除四害孳生场所。
(2)落实各类防制设施。
①防蚊主要以居室和个人防蚊为主,居室应设置完好的纱门纱窗,可使用蚊帐、诱蚊灯、电蚊拍等防制杀灭。
②防蝇重点是农贸市场、垃圾收集房(点)、饮食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单位食堂及其周围等成蝇出没较多的场所,应设置灭蝇灯、纱门、纱窗、纱罩、风幕机、风帘等防蝇设施。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垃圾实行袋装,垃圾桶加盖,泔水入桶并加盖,垃圾房(箱)做到封闭。食品生产和经营场所的餐厅、食堂、食品车间、熟食间等出入口处须安装宽幅塑料门帘或风幕机,确保各类防制设施健全和完好,并能正确使用。
③灭蟑以中小餐饮业、单位食堂、食品加工业、农贸市场、购物中心(超市)、宾馆饭店、旅店、浴室、医院、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等重点行业场所、单位的各类食品操作间、库房、病房、客房及居民厨房为重点。开展环境的清理整治,重点做好堵洞抹缝工作,查找和清除蟑螂卵鞘和蟑迹,彻底消除蟑螂栖息和繁殖场所。
2.化学投药方法
(1)灭蚊蝇方法
①室内:可使用“16.86%氯菊•烯丙菊水乳剂”,用水按20倍稀释后进行超低容量喷雾。此外,也可使用杀虫气雾剂、蚊香、电热蚊香片等灭蚊蝇药械。喷洒药液时间应在10:00前及16:00以后进行。
②室外:可使用“12%高氯•毒死蜱乳油”、幼剋(0.5%吡丙醚)杀虫颗粒剂、飞彪(5%倍硫磷)杀虫颗粒剂、保世洁(球形芽孢杆菌)杀虫颗粒剂。
“12%高氯•毒死蜱乳油”:垃圾场、公厕等密度高的区域按50-100倍稀释后进行滞留喷洒,其他外部环境用水稀释100-200倍后进行喷洒。喷洒药液时间应在10:00前及16:00以后进行。
幼剋(0.5%吡丙醚)杀虫颗粒剂:每平方米撒施20克,可投放于垃圾场(桶、箱)、窨井处、下水道等蝇蛆孳生地,用于杀灭蚊蝇幼虫。
飞彪(5%倍硫磷)杀虫颗粒剂:每平方米撒施30克,每10天投放一次,可投放于垃圾场(桶、箱)、窨井处、下水道等蝇蛆孳生地,用于杀灭蚊蝇幼虫。
保世洁(球形芽孢杆菌):每平方米水面投放(喷洒)3-5毫升,稀释50倍后喷洒,间隔10-15天,重复用药一次。可用于河塘、河渠、下水道、水渠、花盆、水缸、稻田、树洞、湿地等蚊虫孳生地,用于杀灭蚊虫。
(2)灭蟑螂方法
①乙酰甲胺磷片剂、灭蟑螂颗粒剂和灭蟑药笔的使用:单位、住户室内沿角投放乙酰甲胺磷片剂、灭蟑螂颗粒剂;灭蟑螂颗粒剂在投放时置于瓶盖内,放于蟑螂活动场所的靠边、角处,以防止受潮;灭蟑药笔可在蟑螂经常栖息的场所和经常活动的通道上画上粗线或井字形。
②灭蟑螂烟雾剂的使用:单位、住户密闭房间可用灭蟑螂烟雾剂,每40立方米房间燃放1-2只,点燃前打开室内橱、柜门,拉开抽屉,关闭门窗,点燃烟熏密闭约2小时后打开门窗通风排气,同时清理死蟑螂。燃放烟雾剂时避开与食物直接接触,以免污染。德国小蠊杀灭应使用灭德国小蠊烟炮。
③灭蟑螂杀虫粉剂的使用:按每平方米3克的用量将大功化(0.6%高效氯氰菊酯)粉剂均匀洒施于缝隙、孔穴、地面、配电箱等蟑螂易聚集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提高防制意识。夏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一项常期常规的工作,时间跨度长、辐射面广、社会影响大及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联密切。因此,各区爱卫办一定要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且纵横交错的原则,积极开展宣传发动,逐渐改变群众病媒生物防制理念,调动其参与积极性、主动性。市爱卫会委员部门要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统筹推进,积极在本部门和本系统做好宣传发动、知识普及、防制活动开展及协调沟通等工作。
(二)采取各种措施,确保防制效果。一是确保防制经费到位。没有经费保障,防制工作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各区一定要落实经费,争取列入财政预算;各镇(街)一定要及时采购正规可靠的药械并确保药物的投放,严禁使用无证或过期产品。二是加强对PCO消杀公司的监管。要按照《绍兴市区公共外环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市场化运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绍市爱卫办〔2017〕7号)要求,对第三方PCO消杀进行精准监管及消杀效果评估。特别是外环境及指定区域的“八小行业”的监管及消杀效果评估,同时,将情况及时上报各级爱卫办。三是强化技术指导。各级爱卫办要紧紧依靠当地疾控预防机构,加大对社区(村、居)、企事业单位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提高群众防病灭蚊、蝇、蟑的意识,提高现场操作水平。
(三)强化属地管理,明确责任落实。按照病媒生物防制属地管理原则,市区所有单位都要服从所辖镇(街)、社区(村、居)的统一管理,各部门要对下属单位进行督导,确保工作到位。
12月5日前,请各部门(单位)将夏季病媒生物防制总结报所属镇(街)爱卫办。12月9日、12月15日前各镇(街)、各区(开发区)分别将辖区活动总结报上一级爱卫办。
附件:市区镇(街)爱卫办联系电话
绍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