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73X/2017-1257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7-06-2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字号: |
“十三五”时期是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八八战略”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建设生态绍兴、共享品质生活战略决策部署的重要时期,也是落实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要求,率先建成“两富”“两美”绍兴的关键时期。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全市财政地税事业持续平稳发展,努力为实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发展规划提供坚强财力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省局规划编制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我市财税发展的实际情况,编制《绍兴市“十三五”(2016-2020年)财政地税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财税规划执行情况
“十二五”时期,全市财税系统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两重”战略部署和省厅省局的各项决策部署,重创新、抓统筹、促规范、优服务、强基础,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在依法理财治税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坚持把税源培育和收入组织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实现财政总收入2546.44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1.89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8.68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07倍;地税部门组织收入1939.09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25倍,其中税收收入1100.05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06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1.94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16倍,其中民生支出1187.42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37倍。2015年,按同口径计算,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602.19亿元,是2010年的1.67倍,年均增长10.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2.89亿元,是2010年的1.77倍,年均增长12.1%;地税部门组织收入473.94亿元,是2010年的2.03倍,年均增长15.2%,其中税收收入达到262.49亿元,是2010年的1.82倍,年均增长12.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1.37亿元,是2010年的1.81倍,年均增长12.6%;其中民生支出320.56亿元,是2010年的2.02倍,年均增长15.1%。
(二)坚持把制定和用足用好财税政策作为财税职能发挥的重要杠杆,经济转型升级态势良好。五年来,围绕经济转型升级这个中心,实施积极的财税政策,先后制定完善实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浙商越商回归、服务业发展等财政扶持政策,及时兑现落实扶持资金。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税费减免和养老保险减征等政策,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累计减免各类税费135.52亿元,发放中小企业信用贷款38.99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
(三)坚持把民生支出作为公共财政的重中之重,城乡社会事业和发展环境改善提升。“十二五”期间,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支出达1187.42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37倍,占总支出的73.7%,比“十一五”期间提高4.24个百分点,公共预算支出和新增部分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社会民生事业得到有力保障,强势推进“五水共治”、“五气合治”、“四边三化”、“美丽乡村”、“三改一拆”“交通治堵”等一批重大民生项目,城乡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四)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财税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现代财政制度逐步完善。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本账”为内容的“全口径”预算体系初步建立,财政总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实现“四公开”。深入实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行动,制订完善预算定额标准体系,“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比2010年下降34.9%。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省级试点积极推进,全力推动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深入开展绩效评价,积极推进“阳光评审”,不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营改增”和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试点稳步推进。
(五)坚持把“基本、基层、基础”建设作为财税工作重要支撑,财税监管水平不断提升。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建设不断加强,编制确定财政地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细化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和金财一体化系统应用,全面运行《税友龙版》,成功开发应用“地税数据综合分析平台”。成立全省首家纳税人维权中心,推进示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创建网上纳税人学校。出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队伍建设意见,成立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实现会计考试无纸化全覆盖,培养各类高级会计人才209人。
“十二五”时期,全市财政地税工作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对照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社会各界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如财政增收基础不够稳固,税源引进培育力度欠大,税收征管体系欠完善,收入增长的持续性不强。各类民生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越来越大,收入的低增长与支出的高增长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各类扶持政策的清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规范,依法理财治税的深入推进,对财税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十三五”时期财税发展面临的背景形势
(一)全球治理正处于冲突与重构的叠加期。全球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世界多极化继续演进,总体呈现深度融合、多极演变的特点。美国经济增速不断回暖,其他主要发达国家经济逐步复苏,新兴国家经济增速虽有下降,但仍保持较快发展,新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的重组和流动进一步加快,和平与发展依然是时代的主题。同时,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在增多,全球金融危机余波仍在,真正走出危机尚待时日,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依旧艰巨,贸易保护主义日趋抬头,货币金融战争越演越烈,通货膨胀阴影一时难以去除。WTO规则下的区域合作将广泛开展,全球经济秩序的重构渐行渐近。全球治理离不开中国,中国需要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一带一路”的实施,人民币加入IMF,亚投行成立,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搭建了平台。
(二)国内发展正处于改革与转型的关键期。“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实施,经济中高速增长将成为新常态,改革成为推进发展的最大动力和最大红利。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速度加快,投资、出口、消费拉动作用更趋平衡,创新驱动效应日益显现。与此同时,经济增长速度下行压力较大,保稳定、保增长、促转型任务艰巨,影响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在增多,经济发展的风险若隐若现。从全省情况看,今后五年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加快推进“两美浙江”建设,率先全面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五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产业转型升级、城乡协同发展等重大战略的加快推进,将为我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但同时我省发展的先发优势正在逐步减弱,面临的国际、国内竞争将更加激烈。
(三)财税体制改革正处于深化与完善的攻坚期。按照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主要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因此,财税体制改革是影响我市“十三五”财政工作最重要的体制性因素。随着现代财政制度的逐步建立,财政预算管理将更加科学、精细、规范;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陆续推进,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划分将发生重大变化,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推进地区间均衡发展的力度将更大,对地方财政影响不可小觑。
(四)绍兴发展正处于工业化时代向后工业化时代跨越的转换期。今后五年是绍兴大城市建设的关键期、产业转型升级的攻坚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撤县设区后,省域中心城市地位更加巩固,大城市建设面临难得机遇;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进展,转型速度将不断加快,新兴产业得到加快发展;特别是后工业化时代的到来,为绍兴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产业的发展带来重大契机,服务业将成为推动绍兴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从财政收入形势看,今后五年,绍兴产业处于新老转换期,经济出现高速增长的可能性不大,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将成为新常态,提高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根本还在于有效投资产出与新兴产业培育情况。
(五)资金需求正处于投资建设的高峰期。今后五年,是绍兴推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南生态宜居水城、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关键时期,交通、水利、城乡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很大。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将逐步从原来的直接补助方式向基金投资方式转变,叠加期资金需求更大。全市社会民生事业将继续平稳快速推进,特别是社保扩面提标、加大教育投入、深化医疗改革、推进基层治理等,资金需求将持续增加。另外,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五水共治、五气合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美丽乡村、生态保护、小城镇环境污染整治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保障,资金需求也将维持较高水平。
三、“十三五”时期财税发展总体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八八”战略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两重战略”,积极适应经济发展和财税运行新常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依法理财治税为主线,以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和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为方向,进一步重创新、抓统筹、促规范、优服务、强基础,着力打造“稳健、阳光、民生、效率、法治”五个财政,努力为加快现代化绍兴建设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远近结合。坚持即期增收和长远增长、收入组织与税源培育、远期规划与梯次推进并举。
2.统筹兼顾。坚持组织收入和优化支出、通盘谋划和兼顾重点、扶持发展与保障民生并重。
3.规范透明。坚持深化改革与规范管理、依法理财与严明纪律、主动公开与社会监督并进。
4.精细高效。坚持细化标准与夯实基础、强化绩效与提升效率、加强监管与优化服务并行。
(三)主要目标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按照绍兴“十二五”期间财政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及“十三五”期间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和主要预期目标,确定“十三五”期间财税发展的主要目标为(详见表3):
1. 财政收入有新增长。“十三五”时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7%左右。
2. 支出结构有新优化。“十三五”时期,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增长8%左右,用于民生支出占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行政经费有效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各项收支总体平衡。
3. 财税改革有新深化。基本建成现代财政制度;市、区、镇三级财政体制不断优化完善;融资手段不断创新,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税制改革稳步推进,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基本成形。
4. 监管水平有新提升。财税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财税监督和财经纪律有效加强;数据综合分析不断深化,财政资金实现全程动态监控,资金绩效有效提升。
5. 队伍建设有新加强。“三型”机关、“五型”干部创建成效显著;实现财税系统“零有效投诉、零违法违纪案件发生、高满意率”;年度行风评议名次进位争先,位居前列。
(四)主要措施
1.牢固树立绿色理念,全力打造“稳健财政”
(1)加强重点产业发展。按照重构产业要求,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产业政策要准”,突出以八大产业为重点,积极推进财政政策、资金、制度供给改革,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贯彻落实中央清费减税政策,优化完善重点产业财税扶持政策,扩大政府产业基金规模,推进产业基金项目实质性落地运作,加快提升高端纺织、印染化工、金属制品、建筑业等传统产业,培育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生命健康、信息经济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形成以互联网经济为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传统优势产业为支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中高端绿色产业体系。
(2)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抢抓大城市发展机遇,深化财政需求侧改革,落实绍兴全市一体化建设管理意见,推进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协同发展,加快中心城市融合发展。重抓有效投资,积极推广应用PPP模式,构建“PPP项目库”,以开发区为发展主阵地,以上市公司、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快引进培育一批重大项目;强化项目准入标准、建设进度以及投资方向、投资总量等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建设进程,力争早投产、早生效。积极推进政府投资,谋划制订政府投资项目五年规划和年度资金计划,构建政府投资动态项目库,推进杭绍台、金甬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探索实施投资绩效考核,继续推进历年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工作,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3)加强税源培育管理。制定出台税源培育若干政策意见,建立完善优质税源库,配套制定税源培育相关政策及扶持办法;加大行业龙头支持力度,深入推进浙商越商回归、“四换三名”和上市企业“112”工程等工作,着力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建立大企业联系制度,加强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评估,建立健全重税源引进防税源外流工作机制;深化全市联动稽查工作,继续实施“红黑名单”制度;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深化完善税源间接控管模式,规范涉税事项后续管理;实施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入库税收分成机制,提高区域税收实力,向管理要收入。
(4)加强税收收入组织。建立健全税收收入和规费收入目标管理体制,巩固地税部门征收主体地位。探索构建自然人税收征管工作机制,积极谋划新型的地税收入征管体制。科学制定税收收入预期目标数,密切关注税制改革动向,积极做好“营改增”全面推开和消费税、环境保护税改革等应对工作。积极应对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等地方税种改革,完善房地产税收入一体化征管。规范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制度,加强存量房产交易税收征管,加强非劳动所得收入征管和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构建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深化税款追缴司法协作机制,加强国地税互动合作,落实《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探索部门“协作管税”新思路,严厉打击各类偷逃税行为。
(5)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快推进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和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机制建设,发挥政府非税收入政策调控功能,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资金保障。建立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制度,完善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制定土地出让收入中长期计划,维持土地出让市场平稳发展。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完善国有企业监管机制,逐步提高经营收益收缴比例。
2.牢固树立共享理念,全力打造“民生财政”
(1)健全“三农”投入保障体系。制定完善农业农村配套政策,科学安排财政支农资金,探索设立农业产业基金,全面推进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积极保障“五水共治”,努力实现全省领先。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精心培育省级、市级、县级特色小镇,培育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兴农业业态。以农业“两区”建设为主平台,不断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继续抓好钦寸水库等重大项目,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扶持发展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千方百计促进低收入农户持续普遍较快增收。
(2)健全社保投入保障体系。巩固和提高社会保险的参保比率,完善保险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多缴多得的基本养老保险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大病保险最高补偿限额和支付比例。实施社保政策统筹,加快各类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各类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推进全市统一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加强多渠道筹措社保资金,制订社保资金保值增值工作方案,努力实现社保资金收支平衡。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监管。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促进职工收入稳步增长。
(3)健全文教卫投入保障体系。加大文化资金保障力度,支持开展文化建设“六大行动”,推进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博物馆、艺术馆、植物园等重大文化休闲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名品、名家培育工程,确保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加大教育资金投入力度,重点保障义务教育,扶持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继续支持绍兴文理学院创建绍兴大学,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保障各类国内外重大赛事,大力推动群众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支持实施“3+2”健康绍兴创建行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和全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支持市妇保院、市立医院等基础医疗设施建设,支持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确保城乡居民的主要健康指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水平。
(4)健全环保科技投入保障体系。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实施循环经济示范行动,加快绍兴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完善源头严控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实施大气、土壤、固废三个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之以恒抓好“五水共治”“五气合治”,大力支持“海绵城市”创建;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推进平原绿化、林相改造和森林扩面提质。完善科技投入机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积极发挥人才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330海外英才计划”和院士智力集聚工程,积极引进培养创新型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各类高层次与高技能人才,支持各类人才创新创业。
(5)健全创新社会管理投入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机制和社会治理保障体系,支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政体制、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全市“一张网”的基层社会治理网络体系、大调节工作体系、一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防灾减灾体制机制,深化平安绍兴建设。加大政策资金支持,深化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户籍制度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城乡公用事业长效化运营、维护、管理机制,理顺市政公共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协商民主建设、群团组织和双拥工作。加强城乡住房保障建设,推进城乡危旧房改造,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3.牢固树立开放理念,全力打造“阳光财政”
(1)深入推进阳光预算。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四公开”。不断完善和优化预决算报告的框架设计和具体内容,不断改进预决算表式,不断细化预决算支出功能分类。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成为预决算公开的检验标准。
(2)深入推进阳光支付。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改革,加快两项改革从制度全覆盖向使用全覆盖推进,不断提高公务卡使用率。推进市县(区)两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试点,加强预算执行动态分析,实施全过程监督,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能力。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审核方式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的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全面清理财政专户,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置。
(3)深入推进阳光绩效。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绩效评价办法和相关工作制度,推进管理信息库、绩效指标库建设,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第三方评估和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拓展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和领域,加强中期绩效目标管理,强化事后绩效评价结果的整改落实和结果运用。建立健全政策、资金、制度相结合的全领域绩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质量,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范围,探索财务管理制度绩效评价的方法。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机制,加强绩效评价信息共享,加大绩效评价考核力度,不断提高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水平。
(4)深入推进阳光采购。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突出采购预算、采购需求、评审专家、采购程序、合同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努力建设涵盖政府采购活动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减少事前审批管理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告事项,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强化项目带动,着力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创新政府采购模式,推行网上超市、网上询价、传统与现代相融合等新采购模式。
(5)深入推进阳光审批。落实“阳关政府”建设要求,完善财政审批事项清单,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巩固历年提速增效成果,进一步挖掘办理涉税事项提速空间;探索部分涉税资料电子化,简化涉税事项审批流程;深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试点,探索“电子登记”方式;积极实施大企业个性化服务举措,探索建立大企业及回归企业事先裁定制度,为企业经营及管理决策提供涉税方面的权威依据;加快推进网上办税、区域通办,积极探索电子退税新模式。
4.牢固树立协调理念,全力打造“效率财政”
(1)建立财政权力运行清单。聚焦预算管理、资金分配、政策执行等核心业务环节,深化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规范,制订出台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实施办法,建立财政权力运行清单,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切实提高财政运行效率和规范程度。研究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审核审批流程,合理界定部门职责;抓好内控制度执行,建立预算、执行、监督相统一的风险防范机制,有效应对风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监控权力运行,加强财政权力运行监控体系建设,配合“金税三期”上线,进一步健全地税权力风险防控机制。
(2)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根据“四张清单一张网”工作要求,牵头推进政府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进一步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不断提高专项资金规模,减少专项资金项目数量。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现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的目标,并不断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专项资金使用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投入。逐步取消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探索对基本支出以外的支出需求按规定编制项目预算。
(3)建立财政存量资金统筹机制。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完善资金分配和拨付办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政府债务余缺调剂制度》,探索开展政府债务余缺调剂,加强出借资金管理,防止资金留滞。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制度,逐步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从源头预防沉淀问题。全面清理整顿存量财政专户,进一步精简压缩专户数量,规范财政专户设立程序,厘清不同专户职能,透明财政专户资金的使用管理。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合理调度好库款,稳步推进国库现金管理。
(4)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清单。以推进制度建设、完善信息管理、加强日常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清单,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考核奖罚、损失赔偿机制,切实履行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监管的职能。继续推进“公物仓”资产管理,促进闲置资产“共享共用”。加强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实施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加强“专家库”建设,提高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5)建立信息化项目管理清单。建立局信息化项目集中申报审批制度,实行信息化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绩效。加强地税大数据和“互联网+”探索应用,加快建设地税数据综合分析系统,不断提高“税友龙版”便民服务能力,确保“金税三期”成功上线并平稳运行。加大数字财政开发力度,深化财政数据综合分析系统应用,不断拓展完善有关功能;整合优化财政业务管理系统,投入运用财政预算门户网站。
5.牢固树立创新理念,全力打造“法治财政”
(1)完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意见,积极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统一预算管理权,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预算统一分配。进一步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细化功能分类、严格预算编制,规范预算追加调整管理。完善预算定额标准,建立健全规范系统的支出标准体系。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强化预算项目审核,逐步完善项目退出机制。进一步推进中期财政滚动规划管理,合理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统筹安排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所需政府财力,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2)完善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精神,完善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政府性债务举债程序,积极争取存量债务置换和新增债券指标,有效降低债务利息支出。将政府性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依法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逐步推进债务信息公开,形成与公共财政体系相适应、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按期落实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资金及偿债资金来源,对确需政府偿还的债务,制定偿债方案,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3)完善财政大监督管理制度。坚持财政监督与财税改革相协调、与管理服务相统一、与内部审计相结合的工作理念,以预算监督、绩效监督、会计监督、内部监督为重点,努力实现点对点监督向系统性监督转变,事后性监督向全过程监督转变,单一性监督向多样性监督转变,重结果向用结果转变,着力构建“嵌入式”预算监督机制、信息化非现场监督机制、多种力量协同监督机制、全覆盖无缝隙监督机制、信息透明监督机制,确保财政管理和资金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4)完善财会队伍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探索推进会计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管理若干意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行为。推进管理会计应用试点顺利开展,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推进中高端会计人才“十百千万”培养工程,到“十三五”期末,力争拥有十名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百名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会计领军人才、千名高级会计师、万名中级会计师的中高端会计人才。优化各类会计资格考试,深入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加强会计工作研究和会计中介监管,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5)完善财税法规制度。制订出台绍兴市法治财税建设意见,着力提高依法理财治税水平。贯彻落实总局、省局《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最新版本,大力推动全市各级地税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深化纳税维权服务,明确征纳双方权利与义务,提高纳税遵从度和纳税服务水平。加强财税普法宣传,完善依法行政责任制;规范财政税收执法行为,建立自由裁量权标准体系,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面开展重点督察、专项督察和专案督察,加强大要案审理;深化公检法合作,落实行政强制执行。
四、保障措施
坚持以“三型”机关、“五型”干部创建为目标,不断加强“五大建设”,努力为完成“十三五”财税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机关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县(市、区)局和局机关处室年度工作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不断完善考核的机制和办法,提升财税工作绩效管理水平。完善干部个人考核,有效运用管理手段,强化日常考核和结果运用,促进工作改进和绩效提升。完善局机关财务、后勤、固定资产、公文流转等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机关管理水平。加强年度重点工作、月度重点工作督查力度,完善督查落实机制,推进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运转机制,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机关运行效率。完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机制,推进财税政策研究,加强财税工作宣传,提升财税工作影响力。
(二)加强干部能力专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局党委领导,不断提升机关党委工作影响力,广泛开展“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科级领导干部选拔工作,加强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推荐和管理,规范非领导职务晋升,完善人才引进、录用方式。继续完善财税网校教育培训平台建设,拓展内培外学、处长讲坛、“勤政、廉政、善政”系列教育和下派上挂学习锻炼等干部培养锻炼渠道;探索专业人才定向培养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人才梯队;完善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充实专业教师队伍和培训管理人员,提高培训质量。
(三)加强行风效能高效化建设。继续坚持巩固、深化、创新的思路,以解决问题、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投入“企业评部门、群众评行风”评创活动。坚持反“四风”,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与各部门、企业的联系沟通,简化办事程序,完善工作措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全市系统在省、市行风效能测评、评比中力争高满意率,创先争优。
(四)加强党风廉政体系化建设。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党委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强化职责分工,驻局纪检组积极履行好监督责任,以监督责任的落实来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制度建设这一核心,结合财税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继续创新廉政教育,坚持一年一个主题,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信访处理和案件防范,力保信访件办结率、“12345”承办率达到100%,努力确保案件“零”发生。
(五)加强财税文化精品化建设。围绕“三型”机关、“五型”干部目标,着力打造绍兴财税文化品牌。加强财税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和充分发挥好财税网校、财校培训基地、文化广角、陈列室、活动室等五大阵地作用。创新财税文化活动载体,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工青妇、协会的工作积极性,广泛组织开展各类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深入推进以廉政文化为重点的财税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创作一批以清正廉洁为主题的作品,建设一批廉政文化教育新基地。拓展廉政文化阵地,充分发挥文化在拒腐防变中的基础性作用,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