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73X/2017-1921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地税) | 成文日期: | 2017-08-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字号: |
2016年,绍兴市财政地税局以积极推进法治财建设为抓手,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推进法治财税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队伍建设,锐意创新,务实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我局2016年法治财税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基础进一步夯实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出台《全面推进法治财税建设实施意见》,围绕规范的财税制度制定体系,高效的财税实施运行体系,严密的财税权力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财税保障体系五大方面提出了25项具体任务,力争到2020年全面实现上述任务。二是出台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2016年度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并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落实。三是牵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相关工作。根据省厅和市政府法治政府考核的有关要求,分解落实各相关考核任务,修订了绩效管理考核依法行政部分考核指标和内容,并对相关指标考核结果进行月度通报。四是继续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由局主要领导分别与县(市)局、处室单位在全系统会议上公开签订责任书,明确单位负责人对于落实依法行政应承担的领导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有人议、有人抓、有人做。
2、健全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较好地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经过长期工作实践,我局已逐渐形成了《定期工作通报交流机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绍兴市财税局工作规则》、《关于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议事决策制度,在作出与管理相对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前,认真收集分析数据和证据,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今年结合法律内部控制办法的制定,特别细化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和合法性审查要求,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
3、加强机构保障。自2001年我局政策法规处单设以来,力量配备与时俱进,同时我们积极完善法制工作网络:一是积极打造公职律师队伍,发挥公职律师研究执法难题,规范执法实践的积极作用,目前全局公职律师7名。二是在全局范围内设置22名普法联络员和兼职法制员,充分保障全局财税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为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效的组织队伍保障。
4、严格证件管理。按照新修订的《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管理。及时组织执法人员注销、换证和考试报名,确保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持有执法证件率达80%(附表)。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局新录用、岗位变动人员进行知识能力培训考核,考试合格并取得执法证件后才允许上岗执法,坚决杜绝无证执法。
二、注重普法、内外兼顾,财政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1、深入推进普法工作。一是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总结,发布“七五”普法规划。我局的普法工作受到上级充分肯定,今年被中宣部和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创新普法宣传教育 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一文在《浙江财税与会计》第10期上发表。二是开展“财税普法进校园活动”。作为我局“七五”普法的启动仪式,组织普法宣讲团成员走进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开展“大学生创业创新财税扶持政策”主题普法活动。该项活动受到大学生的广泛欢迎,并获得绍兴日报、浙江日报等媒体的关注和报道。三是积极参加“法润绍兴”活动。组织全市系统干部积极参加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我读宪法”征文活动,共上报23篇文章,其中《“宪法”就在身边》等5篇文章获奖,受到浙江省普法办通报表彰,被授予全省“我读宪法”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奖。
2、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和法律顾问团队建设。今年修订了出台《 绍兴市财政地税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对公职律师的证书申请及管理、执业管理、年度考核、执业责任、执业保障等方面作了规定,给予公职律师充分的权利保障,鼓励其全面地开展业务活动。积极推动公职律师在办理复杂案件、处理疑难问题和开展普法活动中发挥作用。推行《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地方税务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范对法律顾问团队的管理,保障法律顾问团队依法执业。
3、注重法制培训教育。组织全市法制工作者和公职律师在南京税务干部培训学校参加法律相关知识培训。此次培训课程内容丰富,切合工作实际,注重实务的违法案件的定性分析、证据收集与运用,并对行政强制的实际执法问题进行探讨。组织开展市管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
三、科学管理、规范执法,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1、高质高效管理规范性文件。健全制度,创新方法,狠抓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制度要求,完成《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介机构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及时报备登记,同时对县市区局报备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备案审查(附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文件夹)。完成1件财政处罚案件和1件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2、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一是认真完成《《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60余只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二是完成《绍兴市财政局网络安全设备升级项目采购合同》、《绍兴市财政局财政数据分析系统开发实施合同》等69件机关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工作。三是帮助解决基层法律疑难。积极答复基层在实施行政处罚、政府采购监管等方面的执法疑难咨询100余次。
3、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在去年清理的基础上对局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及推进网上办公审批工作,组织做好市政府布置的责任清单梳理审核工作。先后3次部署相关处室对市级部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年办件情况、行政审批(管理)事项行权现状及下放事项、除行政许可外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情况等的调查摸底,并总结上报审管办。做好政务服务网行政权力“一站式”运行工作。持续稳妥动态管好浙江政务网公共服务事项网上事项梳理和运行工作,多次对财税的113项权力事项进行动态梳理(见文件夹1“三张清单”材料)。
4、积极推进“信用浙江”建设。由纳税服务处牵头,协调稽查局、征管处、税政处、法规处、信息中心、分局等相关处室,结合工作制定了《关于落实有关事项的函》,对各部门工作进行分解落实,由纳税服务处牵头负责《合作备忘录》的落实工作,汇总反馈落实成效由征管处归口管理与工商部门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业务,全力做好此项工作(见文件夹1信用建设材料)。
5、健全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一是组织学习《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规范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出台贯彻落实意见,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细化标准,并组织落实。二是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内控机制建设。在省厅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调整完善有关法律风险点和业务流程,起草《局法律风险防范内部控制办法》。
6、牵头制定“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方案和事项清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厅省局和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会同相关职能处室研究制定了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职责分工,并对外公告我局财税执法随机抽查清单,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检查、财政票据监督检查等(见文件夹3双公示截图)。
四、强化监督、化解争议,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
1、有效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以评促查”、“以案促法”,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评查工作,以口头评述和证据展示相结合、互查互评和专家点评相结合、纠错提高和评奖鼓励相结合等方法,对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对优秀的案卷予以表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2、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贯彻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对市政府受理的契税补贴等行政复议案件做好答复和指导答复工作,市政府最终作出了维持的复议决定。会同政府采购监管处一起处理省财政厅受理的政府采购复议案件,经多次与申请人协商,最终实现撤销申请。依法受理一起对柯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不服行政复议案件,最终实现因当事人撤消而终止。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共办理信访案件9个(见文件夹5信访登记表),信访案件按时办结率100% ,署名有效初信访事项按期处理率100%,办理差错率为零。
3、切实高效推进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信息政府公开相关制度。今年全面优化绍兴财税网建设,为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提供更加快捷的方式。同时,及时做好行政相对人申请信息公开的处理工作,积极应对网络舆情,处理依申请公开1件(见文件夹4信息公开截图和依申请公开文件)。
2016年以来,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法治财税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迈上了新台阶。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的法治财税工作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各界的需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增强财税制度执行效力、进一步提高财税法律制度执行的监督效能、进一步提高财税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为全面推进法治财税建设工作不断向前而努力。
绍兴市财政地税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