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绍兴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5月3日
绍兴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绍兴”战略的关键时期。根据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等精神和《浙江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健康绍兴2030实施计划》、《绍兴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结合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市“十二五”中医药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十二五”以来,我市以深化医改为契机,以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为抓手,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传承“越医”经典,实施中医药扶持倾斜政策,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注重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市中医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一)中医药医改工作取得突破
“十二五”期间,我市中医药系统深度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实施向中医倾斜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全市各级公立中医医院与西医医院同步实施了药品零差率。市中医院获得每床日15元的倾斜扶持,并成为全市首家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全市五年共安排中医药事业费13.2亿元,占总卫生事业费的14%,年均增长比例高于同期卫生事业经费增长比例。为加强中药饮片使用监管,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药饮片使用管理的通知》,促进中药饮片合理规范使用,遏制中药饮片费用不合理增长。医改实施后,全市公立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和出院病人数在继续保持适度增长的前提下,门诊均次费用、出院病人均次费用基本保持零增长。市县两级中医医院积极开展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工作,均设立基层医疗指导科,截止2015年底,全市共建立11家中医医联体。
全市于2013年11月起启动实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健康指导和儿童中医调养健康管理项目。至2015年底,全市接受中医体质辨识服务的老年人达69余万人次,接受中医调养指导服务的0-36个月儿童达9.7余万人次,覆盖人群分别达到43.9%和43.3%。开展中医药免费治疗高血压、哮喘病项目,惠及1367人。以中医“治未病”为抓手,开展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绍兴市中医院被列为全国治未病试点单位。
(二)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持续推进中医名院和名科建设,4家中医医院开展迁建、扩建和改建,公立中医医院的服务条件进一步改善。4家中医医院被评为国家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三甲中医医院数量位居省内各地市第一。所有区、县(市)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和示范中医科建设,1个专科成为全国“十二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嵊州市中医院的脑梗死病项目与新昌县中医院的腰椎间盘突出症项目被列为全省基层中医优势病种建设项目。绍兴市人民医院、绍兴第二医院、绍兴市中心医院等3家医院被评为全国综合医院及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位列各地市前列。
“十二五”期间,全市公立中医医院总诊疗人次达1635.45万人次;总出院人次达40.57万人次。“十二五”期末全市公立中医医院开放床位数达到2512张,固定资产总额达到10.51亿元。全市有民营中医医院2家,开放床位467张。
(三)基层中医药工作扎实推进
以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载体,推动中医药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市卫生计生委联合4部门出台《绍兴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建立服务全覆盖、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至2015年底,全市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92.7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6.79%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市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心)中医门诊和中药房配置率100%,创建基层中医特色专科18个。“十二五”期间,我市顺利通过全国地市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柯桥区、上虞区、嵊州市、新昌县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建立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市县乡三级联动网络,推广成熟安全有效的适宜技术11项,培训学员1650余人次。
(四)中医药科技工作得到加强
“十二五”期间,全市以平台建设、学科建设、项目研究为主要抓手,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整体实力。与市科技局联合建设市级中医科技创新平台,挂靠市中医院。成功创建省级中医重点学科6个,市级重点学科3个。全市共立项市厅级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77项。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36项。
(五)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稳步发展
“十二五”以来,我市以学术传承、临床实践和综合能力培养为重点,着力培养高层次人才、中青年临床骨干和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十二五”期间有3位名老中医药专家入选第五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个获批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绍派伤寒列入国家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计划。培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6名;2人入选全国优秀中医临床研修项目;1人成为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培训项目培养对象;新增1名省级名中医。实施新模式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体系,建设省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基地4个、后备基地3家、社区实践基地16家,诸暨市中医医院被列为首批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获国家和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立项76项,培训人员达5000余人次。面向农村社区岗位定向培养中医类本科生35名,完成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100余名。至2015年底,全市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助理)达到1850人。
(六)中医药文化建设成效显著
依托越医文化发展扶持资金和绍兴市中医药文化研究所,实施越医古籍经典再造工程,出版《越医薪传》、《越医文化》等11部中医药专著,“越医文化”、绍兴“三六九”伤科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绍派伤寒”等9个传统项目列入市级名录。
二、形势分析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原创的医学科学,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性机遇。
首先,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对中医药工作提出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高度关注中医药发展,多次对中医药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提出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体现了中医药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不断提升,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经济社会发展大势,为中医药发展带来新课题。一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利用好中医药这一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二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需要挖掘好中医药这一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增强中医药的科技竞争力和引领支撑作用。三是医改的深入推进,需要发展好中医药这一独特的卫生资源,为探索“中国式办法”解决医改难题做出新贡献。四是文化强国的建设,需要弘扬好中医药这一优秀的文化资源,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和文化软实力。五是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需要维护好中医药这一重要的生态资源,引领绿色医疗发展模式。
第三,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为中医药事业开辟新领域。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有利于充分激发并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是全面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中医药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也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一是中医药事业发展不够平衡。区、县(市)间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对实施“中西医并重”,保护和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具体,中医药的依法管理能力亟待加强。二是基层中医药人才相对缺乏。基层中医药人员招聘困难,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及中医医师的比例仍不够高。中医药优秀人才缺乏,科研工作相对薄弱,中医后继乏人形势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三是中医药特色发挥不够。“简、便、验、廉”优势不够突显,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未能得到充分认可和应用。针对这些问题和挑战,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树立改革创新精神和法治思维,提高中医药系统的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好影响和制约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矛盾,不断提升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全力打造“健康绍兴”为目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进中医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为我市在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优势突出、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均衡发展、功能完善、优势突出、与现代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服务机构建设更趋完善,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防治重大疾病中的作用更加显著;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持续增强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优化和提高中医药人员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培养一支名中医药专家队伍和基层中医药骨干队伍;推进中医药政策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不断增强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中医药健康保障。
“十三五”期间,我市中医药事业的主要发展指标:
——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到2020年,所有区、县(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乙等医院以上水平,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0.8张以上。
——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到2020年,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80%以上的妇幼保健院能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服务,90%的病人看中医不出县。
——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到2020年努力打造中医药特色小镇(特色街区)1个,并争创省级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1个。
——中医药创新能力持续发展。到2020年,新建设10个中医重点学科(专科);每年15项以上中医科技项目列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每年获7个以上各级科学技术奖。
——提升中医药人才素质。中医药人才数量稳步增长,结构、布局更加合理,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5人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医改,发挥中医药在医改中作用
积极稳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完善中医医院的补偿机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扶持和促进公立中医医院发展的政策措施力度,逐步理顺中医药服务价格体系,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开展中医按病种付费的试点工作,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建立符合公立中医医院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人事薪酬制度和绩效评价机制。
深入推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以托管、集团化、共建等形式加强市、县级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实质性合作,建立长效运行机制。鼓励县级以上中医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或与乡镇卫生院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协作,探索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贯彻落实中医师多点执业、自由执业相关政策。
推动中医医疗和健康服务多元发展。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参与中医医疗和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优先发展中医类专科医院和诊所。鼓励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推动中医门诊部和诊所规范建设和连锁发展。
(二)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紧紧围绕“健康绍兴”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多元投资,加快市场培育,充分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潜力和活力,充分激发并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推动构建我市特色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全面促进中医药养生、中医医疗、康复、养老、文化、旅游等服务产业优化发展,不断扩大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以及中成药、养生保健器械、中药保健食品等研发、制造和流通规模,培育创建若干个中医药特色小镇和特色街区,建设若干个中医药健康服务示范基地和旅游线路,形成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集群,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服务知名品牌。
加快推进以“治未病”为核心的中医特色预防和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和各类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为提升全民健康素质做出新贡献。稳步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业融合,形成较为完整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链,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形成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具有绍兴特色的知名品牌和拳头产品。
专栏 |
中医药知识进校园项目。支持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设置中药等中医药相关专业,将越医文化列入相关高校和职业学校的校本教材和地方特色课程。 中医药旅游项目。发展中医药生态经济、弘扬越医文化为重点,整合我市中医药行业力量,特别是具有深厚的越医文化积淀的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中药企业、中医药古迹和博物馆、老字号名店以及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药膳食疗馆等资源,开辟2条中医特色旅游线路,创建1个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 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促进项目。依托市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专家委员会,围绕中医养生保健基本理念和知识、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常用养生保健内容、常用养生保健简易方法四个方面,创新行动载体,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着力提高广大群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 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建设项目。支持社会资本开设经络馆、太极运动馆、药膳馆、情志调摄馆等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应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体质辨识、健康咨询,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 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加强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和中医医院康复科服务能力建设。支持中医医院与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伤康复中心、民政康复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进行合作,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 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配备中医药专业人员,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推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建设具有中医特色的老年康复中心、老年医院。开展社区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加强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 |
(三)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配置好中医医疗资源,夯实以公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市县级中医医院中医指导科作用,有机统合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能力。
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以医院等级评审为抓手,强化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完善综合服务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十三五”期间,绍兴市中医院要建设成为管理制度领先、特色优势明显、技术水平先进、服务功能完备的省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并高标准通过三甲甲等中医医院复评。要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开展融医疗、康复、保健、预防于一体的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多种中医药方法综合应用的治疗模式和全链条健康服务模式综合试点与示范推广工作。
各区、县(市)中医医院要充分发挥本区域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龙头作用,以医院迁、改、扩建为契机,将医院建设成为管理先进、科室设置齐全、人才队伍建设良好、中医特色明显的现代化中医医院;并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能力与研究能力。上虞中医医院、诸暨市中医医院、新昌县中医院顺利通过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复评,柯桥区中医医院、嵊州市中医院力争成功创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
加强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基本设施配置,在城乡社区普及中医药服务技术和中医药知识,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知晓率和满意率。加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力度。
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优势,推广应用疗效确切、技术规范的中医单病种诊疗规范,促进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标准化建设,支持中医药特色制剂的研究开发,不断提高诊疗水平。重视中西医结合工作,发挥中西医结合学科优势,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抓住重大及疑难疾病防治的关键问题,开展中西医结合研究,促进中西医结合学术发展。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增强中医医院对感染性疾病防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专栏 |
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项目。加强中医医院基本建设,绍兴市中医院完成原市科技馆地块与原市工商局地块的建设,柯桥区中医医院完成二期扩建工程建设,上虞中医医院完成城南新院区建设,诸暨市中医医院完成浣东院区二期扩建工程,嵊州市中医院利用原嵊州市人民医院院区将开放床位数扩增一倍。 中医药名科建设项目。提升中医药临床诊疗水平和综合实力,建设10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和10个基层中医药优势病种,争创5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打造1个省级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完善中医专科专病防治体系。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十三五”行动计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大力推进中医馆建设,到“十三五”期末, 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建立中医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特色示范单位项目。积极参与省级中医药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力争创建20家以上示范单位。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依托我市5个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基层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项目,提高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质量和覆盖面。 妇幼保健院中医药项目。争取国家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1个,省级示范单位2-3个。 |
(四)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优化中医药队伍结构
以培养和造就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的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为目标,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中青年临床骨干和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培养,全面提高中医药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启动绍兴市中青年临床名中医培养项目,培养一批读经典、跟名师、勤临床的中医临床骨干力量。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通过新型师带徒形式培养中青年中医药骨干。启动绍兴市基层中医骨干培养项目,每个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要建设1-2个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培养基层中医骨干。
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强化国家级和省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做好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工作。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体系,在每个区、县(市)组织开展西学中培训。加强中医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护理专科护士和骨干人才培养,组织开展护士系统学习中医培训。强化继续教育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及学分证书管理,提升中医药继续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准入和培养工作。加强中医预防、保健、养生人才队伍建设。
专栏 |
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遴选10名符合条件的市级名中医,整理、继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观点和临床经验,培养一批基层中医药骨干。 市级中青年临床名中医培养项目。选拔10名有一定临床水平和知名度的优秀中青年临床中医师,经过三年培养,使其成为具有扎实中医药理论,有精湛临床技术能力,并具有较高科研水平的优秀临床名中医。 市级基层中医骨干培养项目。在基层选拔20名具有一定知名度、常年从事临床一线的中医骨干,通过培养,使其成长为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较为扎实的中医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中医服务水平、知识结构合理并拥有一技之长的基层名中医。 中西医结合人才研修项目。依托浙江中医药大学,在各区、县(市)培育西学中教学点,并在全市培育1-2个护士系统学习中医教学点。 |
(五)强化中医药科技支撑,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强化中医药科学研究。积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每年15项以上中医科技项目列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每年7个以上中医科技成果获各级科学技术奖。形成一批高水平项目成果并予转化应用。
结合“基层中医馆”建设项目及其云平台系统建设,基于省级中医药大数据平台和卫生虚拟专网,按照云平台模式部署中医药信息系统,提升基层中医师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中医药服务分级诊疗需求。
全面推进数字化中医医院建设。重视信息化技术在中医药科技创新领域的应用,加快中医药资源、医疗、文献、科研数据库的建设,推广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电子病历等信息技术服务,不断完善中医药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支持“互联网+中医药”等电子商务服务新型业态,实现中医药互联网服务、在线交易支付和移动互联网等的融合,探索网络医院、物联网、大数据以及“互联网+”在提升中医药医疗服务品质、助推中医药事业繁荣与发展中的作用。
(六)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
充分发挥绍兴市中医药文化研究所职能,积极开展越医文化研究,总结越医名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挖掘、征集、整理散落民间的偏方、技艺,组织编撰出版5部以上的中医药学术著作。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的保护利用和传统中医药文化基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中医药博物馆、中草药博览园等。积极组织传统医药项目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争取有2—3个项目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立中医药科普宣讲团,举办中医药文化大讲堂,推进中医药文化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
五、保障措施
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发展中医药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深化中医药改革,完善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政策体系,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健全管理体制,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推进机制。各区、县(市)要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相关机构,加强中医药管理队伍建设。要加强对本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加强实施中的监测评估。
(二)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确保经费逐年增长。在安排经费时,要给予中医医疗机构重点支持和倾斜,保证中医经费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中医经费占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在15%左右。
(三)加强行业监管,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中医药监管机制,推行属地化管理,重点监管服务质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中医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倡导行业自律。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引入认证制度,通过发展规范化、专业化的第三方认证,推进中医药服务标准应用,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强化服务监管。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咨询、标准制定、行业自律、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办专门的节目栏目和版面,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持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让更多的群众有机会感受中医、了解中医、认识中医。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宣传,应当聘请中医药专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科学精神,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以中医药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