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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73X/2018-21898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8-07-17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字号: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业务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8-12-17 09:5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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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稳定运行,有效应对各种紧急状态的发生,减少信息系统故障对业务的影响,特制订本《国库支付系统业务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遭受3级及以上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时的具体业务应急响应工作。发生低等级安全事件时,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3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黄色)即重大安全事件。造成国库支付系统的业务中断(一般为2个工作日以上)、影响系统效率、对国库支付系统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有较为严重的影响或危害。
    二、应急准备
    (一)开展安全教育。明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应急响应责任岗,并做好应急响应相关工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在应急状态下对国库支付业务的处理能力。
    (二)及时情况记录。设计所需工作表单(详见各附件),经办人根据本预案应急内容所涉及岗位,做好相关表单填制工作。
    三、应急处置
    (一)故障报告
    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业务组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有下列异常情况的,立即报告业务组和技术组:
    1.系统无法登录或处理不畅通;
    2.第三方信息交换出现异常,如银行回单信息、银行清算信息等出现异常情况;
    3.程序运行出错。
    4.其他可能会引发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的故障。
    (二)应急处置具体实施
    进入3级及以上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紧急状态后,按下列步骤进行应急处置:
    应急预算启动后,业务组在5分钟内通知相关预算单位系统出现故障情况。故障半天之内可以恢复的,一般通过QQ群、LED大屏等载体告知;故障恢复需要半天以上的,通过QQ群、LED大屏等载体告知以外,结报大厅工作人员1小时内对各自联系单位进行电话告知,做好解释工作。
同时按办理业务的不同情况以下列办法进行操作。
    1.已经在结算大厅等待办理相关结报业务的预算单位,如果支付的为非紧急资金,由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同时,按支付业务的不同环节作应急处理:
    (1)如果是审核之前的支付业务,前台审核窗口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确认无误后,留下单位纸质的支付申请书,待系统恢复正常以后,第一时间按流程办理,并由审核人员及时电话告知预算单位该业务已办妥。
    (2)审核通过,但尚未经过支付环节的业务,由支付窗口人员受理纸质申请书,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第一时间予以支付,并由支付窗口人员电话告知预算单位该业务已办妥。
    (3)审核、支付环节完毕,但尚未清算的业务。中心清算人员无法进行系统数据与代理银行支付数据的核对,中心与代理银行沟通协调,要求代理银行在当天国库支付明细日报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和领导签字,中心清算人员根据此日报表进行手工清算。待系统恢复正常后,中心清算岗按原流程对已手工清算的资金进行核对,如有不一致的,则多退少还。
    如果与人民银行清算之前,系统尚未恢复,则以代理银行加盖公章的国库支付明细日报表为依据向人民银行申请清算。
    2.系统无法登录或无法操作时,预算单位有必须及时支付的紧急业务,由单位填制《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应急处理申请表》,按照审核流程审核无误后,手工填制支票,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持支票到相关的代理银行进行资金的支付。待系统恢复正常,预算单位通过国库支付系统将垫付资金作冲回处理。
    (三)故障恢复
    故障恢复应急结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技术组确认技术故障已排除,可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
    2.业务组确认业务已得到有效恢复。
    四、报告与发布
    故障解除后,业务组要及时对整个应急事件进行总结,向局信安办报告紧急状态下办理业务的情况和紧急处置的结果,以及预算单位对整个事件的反映情况,同时在业务和技术应急方面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五、应急处置相关附件
    附件1:相关应急小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2: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表单
附件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