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绍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绍兴市水利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绍兴市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575-85158754。
概述
2017年,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36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深化便民服务理念,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完善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时效,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绍兴水利事业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1.强化领导体系构建。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顺利开展了各项相关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根据局领导班子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按照“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管的原则,明确办公室具体落实,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建立信息统一报送机制,明确专职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处室(单位)有关政务公开信息,并按照处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核审的原则,统一对外公开政务信息。基本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完善规章制度建设。2017年,我局对《绍兴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制度》、《绍兴市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绍兴市水利局网站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机制,做到目标任务清晰,岗位职责明确,监督奖惩规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做到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3.主动政务信息公开。2017年,我局以绍兴水利网为依托,设置“领导讲话”、“机构简介”、“通知公告”、“工作规则”、“人事任免”等政务信息公开栏目,推进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今年我们根据局领导班子调整及原市河管办事权下放,及时对领导信息及机构简介信息进行调整更新。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认真全面梳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网上互动栏目,将“领导信箱”、“监督投诉”、“网上咨询”和“调查征集”等栏目归口统一到省浙江政务服务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在市党政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311条;在绍兴水利网站发布信息2310条,梳理完成33项“最多跑一次”事项以及64项公共服务事项,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其中,公开政策文件44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7年度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我局继续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专线,由办公室专人接听,解答公众关于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问题。收到网上咨询42次,均按规定时间进行回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的个别栏目更新还不够及时,有些工作虽然做了,但是没能及时在政府门户网上公开。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不够灵活多样,对于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官方网站公布,形式比较单一,效果不是很明显。三是内容有待增加,在网站公开的信息量偏少,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加。下一步,将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做到信息的及时规范录入,努力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绍兴市水利局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