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绍兴市公安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门户网站上(ga.sx.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绍兴市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处(联系电话:057588582262)。
一 、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各部门兼职工作人员30余名,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1个,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截至201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一年中,我局继续发展和完善“绍兴公安网上服务中心”网站信息公开版块,以及手机客户端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我市公安信息进行全面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179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本年度共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30个,浏览量超过100的信息数为50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接受群众咨询9.9余万件(次),其中电话咨询8.8万人/次,网上咨询11679件(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我局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0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7年度,我局共安排信息公开专项经费0万元。对信息公开重要平台--门户网站进行了软、硬件建设,实际支出60万元。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与诉讼(包括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7年度,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一年来的大力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得到了有效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也取得了质的飞跃,但我们也深刻认识到,我们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具体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局只有一名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且还同时承担了其他工作,同时兼职人员变动频率高,工作职责有待进一步明确,常常导致工作脱节,工作处于“推一推,动一动”的局面。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信息公开联络员缺乏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的意识,未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在信息生成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面的工作程序都有待进一步规范,特别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环节需要加强,信息目录分类杂乱,公开内容与目录说明不相符,信息格式不规范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需要上级部门加强指导。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虽然从信息公开的数量上看比较多较多,但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还存在着不足,公开内容单一化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
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高全局上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二是健全机制,规范运行。进一步落实信息更新、检测、督查、考评的长效工作机制。要求各责任部门至少一周更新发布一次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民生工程、督查督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督查等工作相结合,到各责任部门现场查看工作开展情况;每年年底对全局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综合打分,评出优劣。
三是强化落实,提升水平。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时效性工作,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八、附表
1.公开情况统计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06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73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9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3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6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6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2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