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审计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42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年初的工作计划,现对2017年度市审计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市级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是重视制度建设,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修订了《绍兴市审计局网站维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
三是深化政务公开,拓展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以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为载体,推进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监督。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提高政务公开社会效益。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努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2017年市审计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推进审计信息公开,继续深化审计结果公告,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文书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告。2017年度共在部门网站公开审计结果公告12个,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公告审计整改情况39个。对绍兴市企业去产能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结果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进行结果公开,促进政策落地生根。
(二)积极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审计领域各项法规政策,推进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政务信息公开。
二是及时公布审计信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和审计局部门网站平台,向社会发布审计部门相关信息,2017年度共更新审计新闻、内审动态、机关党建等栏目的动态信息206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发布审计信息7期,发布审前公告16则,政策文件8则,政策解读8则。
依申请公开方面,2017年市审计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公开政务信息申请1则,按时办结答复1则,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相关申请请求。
三、存在不足与下一步工作举措
2017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总的来说能按照统一要求进行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在操作流程的规范性、信息公开效率上还有一些不足,对网上咨询等项目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市审计局将继续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结合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结合市政府网站群建设,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坚持以公开促进服务,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积极推进审计结果公开。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审计机关网站建设。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涉审舆情应对,结合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互联网等发布信息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