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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绍兴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18-03-30 22:0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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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我局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1.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91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到100%。

  2.回应舆情情况: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设置核心网评员1人,各处室设置网评员1人。核心网评员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涉及部门舆情进行引导回应,出现负面舆情时,全体网评员参与回应。2017年我局未发现负面舆情。

  3.政务服务情况:我局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并都已纳入政务服务网。

    4.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2017年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我局2017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6.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属于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无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发生。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二、主要工作和做法

  一是进一步组织机构完善,规范工作流程。我局从认识上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本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局机关同志中广泛宣传、牢固树立政务公开的意识。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组长、办公室、政治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专职负责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的审核、发布,建立信息网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由各处室信息员提供信息并审核,局办公室进行专业审查,分管领导复核审查,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保证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形成了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的良性工作局面。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厅的统一要求,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创新了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按照《绍兴市政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的规定,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推出《绍兴市商务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绍兴市商务局信息公开制度》、《绍兴市商务局网站管理办法》等制度,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各科室的整体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或按规定要公开而不公开,或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兑现,投诉处理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是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我局充分发挥网站功能,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畅通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现有的绍兴市商务局网站、绍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绍兴商务公众号等网站,及时公布信息。使用政民互动平台、12345平台等,及时回复公布结果。规范服务,现有公开查阅点一个,依申请受理点一个,建立完善依申请制度及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加强宣传工作,主要是通过媒体推介宣传单位工作动态,主动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同时通过局门户网站、贸促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纸质宣传册等多种媒介为广大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三、存在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有待加强。当前政务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部分制度的落实还不够。

  2.政务公开传统形式要改善加强。当前政务公开的形式不够灵活、缺乏特色。仍然以政府网站、公众号为主,其他方式太少,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接触途径过少,导致关注度不高。

  3.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规范。当前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和系统,未能将所有工作涵盖包括,也未将群众最关心、最密切的工作突出重点,随意性较强,不够规范。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有关决策、规定、方案的草案公开、政策性解读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公共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之前的工作之中,对于政策解读所做工作不够。在接下来的工作之中,要加强对政策的解读,特别是对企业鼓励、扶持政策等。

  三是做好网站信息更新力度。对于我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半年要加大更新力度,做到及时公开信息。

  绍兴市商务局

  2018年1月9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