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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73X/2018-1921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地税) 成文日期: 2018-04-02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4-02 16:3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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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绍兴市财政地税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队伍建设,锐意创新,务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我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部署,依法行政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制定实施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财税工作实际,于年初及时制定下发《2017年度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并制定2017年度法治财税建设和普法工作清单,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二)做好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相关工作。根据市政府法治政府考核的有关要求,分解落实各相关考核任务,修订了绩效管理考核依法行政部分考核指标和内容,并按月对相关指标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三)深化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工作有关要求,市财政地税局主要领导分别与县(市)局、处室单位在全市财政地税工作会议上公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注重普法、内外兼顾,财税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加强财税法律法规宣传。开设《新法速递》专刊,辑录最新财税法律法规及政策动向和调研文章,定期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发送市级机关各部门领导参阅,有效扩大财政法律制度的知晓面。推广绍兴财税公众微信号,进一步扩大与广大群众的互动,打造财税法律法规宣传的新阵地。发挥绍兴财税网门户网站的宣传作用,认真部署“浙江法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专项活动。
  (二)开展形式丰富的普法活动。一是开展“财税普法进园区”特色普法活动。组织普法宣讲团,开展“财税普法进校园活动”,走进文理学院等学校进行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政策宣传,组织普法宣讲团走进金德隆产业园区,开展财税支持创业创新政策宣讲,该项活动受到园区企业的广泛欢迎,并获得绍兴日报等媒体的关注和报道。二是参加“法润绍兴”活动。在绍兴电台开展“市民与法律”节目宣传,通过访谈、微信提问等形式,进一步宣传财税政策。三是拍摄微电影《爱在水乡》,通过东北在绍大学生创业恋爱记,将财税支持创新创业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由于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得到上级单位的高度认可,我局的普法工作作为市级机关唯一代表在全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三)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和法律顾问团队建设。推行《绍兴市财政地税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对公职律师的证书申请及管理、执业管理、年度考核、执业责任、执业保障等方面作了规定,给予公职律师充分的权利保障,鼓励其全面地开展业务活动。积极推动公职律师在办理复杂案件、处理疑难问题和开展普法活动中发挥作用。推行《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地方税务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范对法律顾问团队的管理,保障法律顾问团队依法执业。
  (四)注重法制培训教育。组织开展《民法总则》、《党内法律法规》等专题讲座,提高广大干部的学法用法能力。组织开展市管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
  三、科学管理、规范执法,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高质高效管理规范性文件。健全制度,创新方法,狠抓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要求,严格规范文件起草程序,明确规范性文件需由起草处室广泛征求意见,并经由局政策法规部门审核把关后,提交局党委会审议,由局主要领导签发,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全年未发生规范性文件被撤销或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多次表扬。2017年审查市级规范性文件 3件,备案审查所属县市规范性文件8件。
  (二)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一是认真完成《浙江绍兴政企合作投资基金投资方案(初稿)》等40余只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二是完成《“用友A++政府资源规划(GRP)系统”年度运维服务合同》等60余件机关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工作。三是帮助解决基层法律疑难。积极答复基层在实施行政处罚、政府采购监管等方面的执法疑难咨询80余次。
  (三)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出台《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工作计划部署,组建非税收入管理组、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组、综合协调组、信息保障组等14个“最多跑一次”工作团队,明确职责分工,层层推进工作。“最多跑一次工作”系统已上线运行,全力打造“扁平化管理、快递式服务、社会化评价”的财税“最多跑一次”改革新模式。
  四、强化监督、化解争议,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
  (一)有效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以评促查”、“以案促法”,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评查工作,以口头评述和证据展示相结合、互查互评和专家点评相结合、纠错提高和评奖鼓励相结合等方法,对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对优秀的案卷予以表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二)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贯彻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办理财政行政复议答复案件1起,协同政府采购监管处向复议机构省政府法制办做好答复工作,提交案卷证据资料,参加复议听证会等。对1起涉及征税行为争议的行政诉讼依法提交答辩,法院已驳回原告起诉。
  (三)切实高效推进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建立完善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的工作制度,出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全面优化绍兴财税网建设,为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提供更加快捷的方式。
  (四)健全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或内部决策程序的规定,经过长期工作实践,我局已逐渐形成了《定期工作通报交流机制》、《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绍兴市财税局工作规则》、《关于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等一系列议事决策制度,在作出与管理相对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前,认真收集分析数据和证据,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充分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2017年进行《新大剧院及配套服务中心PPP项目》重大决策,邀请专家,通过座谈会论证会,进行评审论证决策。

 


  绍兴市财政局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14日
 

 

 

编辑:(市财政局)
信息来源:市财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