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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248/2018-473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8-06-07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8-06-07 15:3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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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厅的指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紧扣“为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工作主线,以开展“法律服务深化年”“基层建设推进年”“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势,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充分发挥职能,在服务绍兴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1.围绕转型升级主动服务。围绕经济转型升级打好法律服务组合拳。组织律师作为破产管理人,为房地产、机械制造、纺织印染等行业开展破产清算、重整重组等系列法律服务,累计参与处置“僵尸企业”和破产重整、清算235家,涉案标的779.7亿元。组织公证机构服务金融风险防范,共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及执行证书11975件,抵押登记20152件,其他涉及金融活动和企业重整重组的公证1300余件,涉及金额344亿元。

2.围绕重点工作高效服务。围绕“拆、治、归”等中心工作,组织律师参与服务剿灭劣Ⅴ类水和“治危拆违”相关工作576起,参加“三改一拆”法律分析工作会82次,提供法律咨询2980人次,组织公证办理涉及拆迁安置继承、拆迁安置协议、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公证29777件。围绕村级组织换届、文明城市复评、小城镇建设等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积极参与服务,提供法律支撑。围绕参与党委政府依法决策和地方重大立法项目,组织律师担任各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178家政府部门、119家乡镇(街道)聘请法律顾问,5名律师被聘为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为起草论证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30条。

3.围绕惠企便民优质服务。在省厅下发“惠企便民二十条”后,第一时间,在我局年初出台的《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绍兴市司法行政惠企便民精准服务五十条》,在主题上更加突出主动服务,载体上更加突出精准服务,方式上更加突出专业服务,落实上更加突出高效服务。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走访企业10320家,为企业解决融资引资、化解债权债务纠纷、优化升级、风险评估等出具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函1828份,帮助解决法律问题4373个。积极整合司法行政职能资源,成立“一带一路”等各类法律顾问团67个,同时开展“百场法律专家课”270场。实施企业法律顾问倍增计划,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企业5075家,比上年增长16.8%,有效扩大了企业法顾覆盖面。积极服务小微企业,全年提供免费法律服务1401次,其中,柯桥区司法局按照“一镇一律所”形式,选派律师为326家小微企业提供免费法律顾问服务,得到了省厅肯定。推行公证便民利民举措,开设2个公证服务“一带一路”专窗,推行代为取证服务、代办不动产权证一站式服务等便民举措。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市县两级相关改革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基础上,将改革服务向其他法律服务领域延伸,并率先在全省推行法律援助审批“全容缺全代办”制度,自2017年8月份实施以来我市已有842件法律援助案件采取容缺代办,超过同期援助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新昌县司法局全面推行“你点我援”淘宝模式法律援助服务,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透明度。

二、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作出新贡献

1.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和追责清单,完善G20期间形成的领导分片包干、联系督查、“定人包案”等有效制度并实现常态化运行,层层部署落实,周密组织安排。按照“从严动态排查、从严重点监管、从严信息核查、从严请销假制度、从严违规处罚、从严值班备勤”等“六个从严”要求,通过排查摸底、研判预警、教育帮扶、督查监管等措施,全力打好重点人员监控“前哨战、信息战、阵地战、攻坚战、攻心战”等五大战役,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市特殊人群无一脱漏管,无一重新犯罪,无一参与非法信访,取得绍兴司法行政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大会战的全面胜利。

2.全面加强监管帮教工作。全面履行社区矫正监管职责,重新调整绍兴市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大力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越城、柯桥、诸暨和嵊州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上虞、新昌已经启动建设。深化科技强矫措施运用,全面实施指纹报告、移动执法、电子腕带试点工作,三级信息化核查进一步加强。截至2017年年底,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134人,全年入矫2489人,解矫2881人,年脱管、漏管率为零,再犯罪率0.08%。推进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建立监地衔接机制,与全省25个监狱签订监地衔接协议实现无缝对接,组织开展对118户刑释人员困难家庭的志愿者结对帮扶。一年来共接收刑释人员3806人,全市累计在册15193人,建档率100%,重新犯罪率0.8%。丰富完善“四四五”戒毒模式,大力推进戒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对标督导,落实整改,市九里强戒所顺利通过省戒毒管理局《戒毒工作纲要》达标考核,并实现连续21年保持安全稳定无事故。

3.有效强化人民调解优势。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市县两级建立了多元化的人民调解平台,镇村两级调委会实现全覆盖。深化拓展行业性专业人民调委会建设,新成立绍兴市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调委会,并重点向物管业、物流业、银行业等新领域推进。目前全市13个行业建立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69个,下设人民调解工作室171个。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诉调、警调对接工作室建设实现全覆盖,检调对接进一步完善。越城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开展“一镇一律所”模式的专业调解试点;诸暨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和推进“枫桥式”多元化矛盾调解体系建设,在枫桥试点“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进一步落实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和专职调解员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专项经费,全面落实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政策。一年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55681件,受理率100%,调处成功率98.88%。同时市局出台《关于做好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律师参与市领导接访下访工作要求的通知》,引导律师参与信访化解,共参与信访接待437人次、值班350人次,提供信访咨询3415人次,有效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积案18件。针对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与群体性、突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共调处环境纠纷、征地拆迁、农村土地及农民负担纠纷相关案件7555件。

三、积极创新方式,在推进法治建设上开创新局面

1.全面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落地见效。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按照一部工作规划、一个专项行动、一份责任清单、一个年度计划、一项考核制度、一份普法菜单的要求,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工作要点,起草下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普法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进一步落实责任,基本实现普法工作由“独唱”到“合唱”、普法任务由“单一”到“多元”、国家机关普法由“软任务”到“硬指标”的转变。

2.深入开展“法润绍兴”三年行动。专门制定“法润绍兴”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开展四大专项行动,提出八个方面工作目标。在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干部法律体检”活动,与组织部联合下发《绍兴市新任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新任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全年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实现“两个百分百”,实施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目前市县两级已举办31期、轮训7748人;在青少年中开展“校园学法崇德”活动,青少年“法在心中”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全面实施,共聘请法治副校长556人,创建青少年法治文化阵地,截至目前,全市已有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1个,县级以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44个;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企业诚信守法”活动,培育市级诚信守法企业51家,出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标准,全年共创建“法律风险防范平台建设先进单位”340家。在村(居)民中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开展换届选举后新任村两委干部和村(居)民代表法律知识培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申报4个全国法治村(社区)创建先进单位,目前全市已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个,省级76个,市级383个。

3.积极创新普法工作载体。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综合运用,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普法宣传网络。一年来在全市公交车滚动播放法治宣传片52万余次,发布微博信息418条、微信公众号信息731条,播放广播31期,发放专题普法宣传资料11万余份,发送法治短信600余万条,张贴挂图、悬挂横幅13395张,开展“电影下乡”片头法治宣传500场,法治文艺演出251次,主要媒体宣传专栏(专题)27期。诸暨市司法局深入开展“菜单式”法律讲堂,推出涵盖治水拆违等12个领域的精品特色普法课程,实行精准普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邀请省委党校专家作专题辅导,举办“我与宪法”征文、宪法小故事演讲、漫画等各类比赛,维护宪法权威。大力推进微信塔群建设,目前全市已完成建群839个,入群15416人,三级四级群实现建群全覆盖。

四、强化法律保障,在促进公平正义上实现新作为

1.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律师行业推进“三名工程”,专门下发“三年建设规划”,制定全省首个评定标准,举办“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修班,推进“名律师”培育,打造服务品牌;开展律师不规范执业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整治,严肃执业纪律;在市律协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公证行业严格落实司法部“五不准”要求,开展公证质量检查,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质量约谈。司法鉴定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执行《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量化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一年来共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双随机”抽查4次,实现抽查事项全覆盖;受理各类投诉11件,全部都按规定程序限时办结;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48225件;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91118件,比上年增长32.13%;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各类鉴定14970件。

2.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完善援助网络,加强基层和行业部门工作站建设,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全覆盖,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至71个。同时越城区司法局率先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与区法院建立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实现法院指定的普通刑事案件全部指派辩护律师。狠抓降限扩面,将经济困难标准从低保2倍降低到最低工资标准,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民生事项纳入受援范围。完善服务机制,健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视频咨询律师值班制度,实行案件“点援制”。优化便民举措,继续开展窗口“两优一满意”活动,深入实施“法律援助进军营”“农民工讨薪”等专项行动。加强质量管理,出台《法律援助工作考核细则》《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实施办法》,建立援助服务跟踪评价机制,严格落实援助案件指派、办理质量监控、受援人满意度评价、法律专家评估等质量控制措施,全面提高办案服务质量。一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74件,受援群众8655人,群众满意率100%,实现“零”投诉。

3.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市两办名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标省文件新增目标任务10项、提前完成17项,从平台、项目、制度、人才体系建设四方面进行全面部署和推进。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建设,目前全市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建设率达100%,“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网上线,移动终端APP启用;“12348”热线与“12345”绍兴市政务热线实现整合,成为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联系群众的重要阵地。一年来“12348”热线共接听电话16954人次。嵊州市司法局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调研,制定创建“枫桥式”司法所实施方案并启动试点,作为司法行政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上虞区司法局以区委办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设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对成功创建星级的司法所实行以奖代补。扎实开展案例选编工作,编写案例462篇,并组织16名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审核,按期上报省厅案例130篇,被司法部录用24篇,录用数位居全省前列。同时汇编绍兴市人民调解典型案件选编书籍,启动绍兴市法律服务案例库建设,并适时向全社会开放,极大地丰富完善绍兴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平台。

五、从严依法治警,在提升队伍能力上展现新风貌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迅速动员部署,层层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委扩大会议、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学习宣传贯彻“十条意见”,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局党委、机关党委、“两新”党组织分别制定方案、下发通知、提出要求,做到学习宣传全覆盖。围绕“新时代、新思想、新作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和主题宣讲活动12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到所在支部、下属单位、挂联镇村宣讲,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制定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开展紧扣主题的各类学习活动,扎实推进学习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2.大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深入开展“队伍能力提升年”活动,组织开展了“五个一”系列活动和“双十大”评比活动。其中,开展了一次政策理论网络考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参加451人次;开展了一次业务技能大比武,律师、公证、社区矫正等3条业务线共计20家单位95人参加;开展了一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调研文章评选,共推荐上报56篇;开展了一次年轻干部蹲点调研,局机关15名年轻干部到基层司法所开展为期一周的调研,并提交调研报告;开展了一次党风廉洁警示教育活动,提升局机关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同时加强经常性培训,举办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各类培训班5期,共计培训1403人次。

3.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2017年工作要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等文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承诺书,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问题,全力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