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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248/2018-473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8-06-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市司法局2016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8-06-07 15:3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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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绍兴市局在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平安绍兴、法治绍兴目标,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三项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充分发挥职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职能工作,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群体性、突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打响服务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两块品牌。一年来共调处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纠纷4280件,办理金融改革中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类公证12434件,办理抵押登记13714件,发放相关法制宣传资料4万余册。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做好服务文章,组织律师作为破产管理人为纺织印染等行业破产清算、重整重组提供法律服务,配合做好“僵尸企业”处置,成立专项法律服务团队13支,处置“僵尸企业”129家,涉案标的191.07亿元。全市律师共担任各类企业法律顾问4558家,其中规上企业1675家。
  2.精准服务重点工作。围绕“拆、治、归”等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宣传,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依法办理相关公证635件,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服务政府重点工程,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镜湖旅游综合体、杭绍台高速、城市轨交一号线、新行政中心、新磐公路改建等政府重点工程和重大投资项目提供高效、精准、专业的法律服务,把好法律关。如成功为绍兴市城投集团在香港发行债券提供法律服务,成为全国地级市国有资产经营主体海外发债首家。
  3.有效服务决策部署。组织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法律论证,帮助完善法律风险预警机制和管控机制。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市202个政府部门、105个镇(街)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地方立法,组织律师对《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绍兴市城乡规划条例》等5个备选项目法规草案进行专家评估,并就进入2016年绍兴市人大地方立法项目的法规草案提出建议。
  二、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全力完成G20峰会维稳安保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及时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建立了领导分片包干督查、三级信息核查、重点对象动态排查和重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四项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实战决战阶段,领导下基层联系点督查590次,三级信息化核查36858人次,集中教育11168人次。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强戒人员的安全管控,全力打好情报战、攻心战、阵地战、攻坚战、信息战五大战役,峰会期间无一监管对象进入杭州,无一监管对象失联失控,确保特殊人群监管绝对安全,全面取得绍兴司法行政平安护航G20大会战胜利。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33人和4家单位荣获省、市、县G20杭州峰会安保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称号。
  2.全面加强监管帮教工作。全面履行社区矫正监管职责。加强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全市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建设率100%,成立了1个市级、2个县级矫正中心,社区矫正工作者配备取得突破性进展,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工103名。完善信息化监管体系,市县乡三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全面建成并联网运行,全市所有司法所配备“指纹或脸部识别”报到报告设备,社区矫正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电子腕带试点工作,对重点人员实行手机定位和电子腕带双管控,已试配电子腕带175只。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549人,年脱、漏管率为零,再犯罪率0.126%。推进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动态普查,建立监地衔接机制,落实对困难人员家庭的帮困。截至11月底,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3705人,全市安置帮教总人数为15520人,帮教率99.5%,安置率是99.2%,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96%,重新犯罪135人,犯罪率为0.90%。不断丰富完善“四四五”戒毒模式,大力推进戒毒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智能化、专业化建设,初步实现戒毒工作由转型向定型发展、从模式创新向体系完善转变。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已连续20年保持安全稳定无事故。
  3.全面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全市已建立覆盖市、县、镇(街)、村(社区)四级,网络健全、上下联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市县两级建立了多元化的人民调解平台,镇、村级调委会实现全覆盖;全市13个行业建立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69个,市医调会、校调会、保调会3个专业调委会进驻市人民调解服务中心。创新调解机制,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相互协调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警调对接实现全覆盖,诉调衔接、检调对接进一步完善,同时引入律师参与信访化解,建立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律师资源库,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503人次,办理涉法信访10件,提供法律咨询2372人次,有效降低初信初访。一年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48348件,调处成功率98.66%,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7767次。
  三、积极创新方式,深入推进法治绍兴建设
  1.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治素养。起草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七五”普法规划,制订责任清单,落实成员单位普法责任制,设计以“干部法律体检”、“校园学法崇德”、“企业诚信守法”、“基层依法治理”四大活动为载体的“法润绍兴”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模式,在加强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利用手机、互联网、微信微博等现代传媒,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普法宣传网络,丰富法治宣传形式。一年来全市公交车滚动播放法治宣传片281万余次,发布微博809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34条,播放法治宣传广播节目355期,主要媒体宣传专栏(专题)26个。
  2.深化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基层治理。围绕“枫桥经验”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截至目前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个,省级63个,市级345个。开展市级“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培育创建,下发《关于做好绍兴市“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选择企业基础好、制度规范、依法管理水平高的企业进行培育,共培育诚信守法企业45家。开展法治学校创建,截至目前我市已有上虞区青少年法治文化基地成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县级以上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44个,法治学校(村、社区、企业)1627个,法治公园(街区、广场)28个。
  3.深化各类平台建设,延伸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加大对业务用房和配套设施等硬件投入,完善工作制度,充实人员力量。今年全市新创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20家,复评成功11家。同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目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已建成区级工作中心6家,镇(街)工作站109家,村(社区)工作点2572家,其中柯桥、新昌已实现实体平台建设全覆盖,法律服务触角进一步向村(社区)延伸。市级公共法律服务网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运行。
  四、强化法律保障,有效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1.规范法律服务行业。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及时研究“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制订《绍兴市律师行业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三年规划(2017—2019年)》,并与财政联合出台《律师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对创建成为国家级、省级优秀律所或获得国家级、省级驰(著)名商标的律所分别给予10、5万元奖励,对晋升为一级、二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律师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奖励;开展律师不规范执业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整治活动,共受理投诉案件6件,向省厅提出2起吊销律师执业证建议。围绕“创新发展”主题开展“公证创新发展年”活动,省厅“公证创新项目”征集活动中绍兴共征集11项创新项目。组织开展司法鉴定执业规范提升工程、资质评审量化工程、夯实基础系统工程“三大工程”建设,严格按照《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进行量化考核,进一步完善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处理投诉3起。司法考试按照“四最” “四严”要求,圆满实施第十五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绍兴考区报名人数1478人,同比增长 19.9% ,为历年之最。一年来全市律师代理各类案件40686件,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62721件,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12840份。
  2. 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完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加强行业部门工作站建设,成立了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工作站。优化援助服务,突出“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目标,放宽法律援助审查标准,扩大援助事项范围,继续开展窗口“两优一满意”活动,深入实施“法律援助进军营”、“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巾帼工程”及“春苗工程等专项法律服务。强化案件监督,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一年来全市共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112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49件,受援群众4670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536万元。
  3. 规范人民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管理登记制度,全市人民监督员按照“一人一档”标准全面建立电子档案。建立与市检察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跟踪了解案件监督评议情况,定期交流沟通。建立司法行政与人民监督员信息互通反馈机制,为每位监督员发放了“履职日志”,建立监督员微信群。一年来共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33件,其中拟不起诉案件9件、拟撤销案件24件。
  五、从严依法治警,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1.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争做合格党员。按照“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和“学用结合、知行合一”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及学习教育计划,召开“两学一做”专题党课暨动员部署会,全面动员部署。以支部为单位,制订学习计划,下发学习书目,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通过领导带头讲党课、组织参观“建党95周年”“红色征程”等图片展,收看党风廉政电影、举行“司法行政学堂”、开展专题讨论和撰写学习心得等多种形式,深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稳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突出文明创建,加强作风建设。主动查补短板,以创建“文明单位”为抓手,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将文明单位创建纳入全年重点工作,制订创建规划,推行文明创建“一把手”工程和创建目标责任制。营造文明创建氛围,优化窗口服务单位的“窗口”环境,创设文明单位宣传栏,张贴走廊文明宣传标语。查补创建短板,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开展文明用餐、节俭教育等创建活动。提升文明学风,组织实施“读好书、品好书”读经典活动、“学党章、强党性、作贡献”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文明创建,进一步带动了机关作风转变。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机关公务员、戒毒民警、司法所干部能力培养,组织干警参加市委党校各类专题培训班、专业学历教育和知识更新培训,举办全市司法所所长业务培训,着重提升司法行政干警能力素养和业务水平,收到良好效果。加强对法律服务者执业培训,引导广大律师参加各类培训、研讨活动,组织举办家事公证业务培训和“公证人员综合能力提升研修班”,举办二期全市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班,提高执业能力。加强对全市社区矫正专管员、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等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的专项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一年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8期,培训2067人次。
  4.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党风廉政专项督查,严防责任风险。从严治警,深入查摆纪律作风建设存在的“潜在风险点”,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