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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1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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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司法局2014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8-06-07 15:3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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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市司法局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三项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调处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积极履行大调解体系建设牵头职责。修订完善对市本级、区(县、市)分类考核制度,下发《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大调解工作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将乡镇(街道)大调解工作平台建设列入市综治平安考核内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七个协调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工作进一步深化。目前,市县两级建成大调解平台7个,乡镇建成118个。警调对接实现全覆盖,诉调衔接、检调对接进一步完善。

  2.深化完善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医患纠纷、校园伤害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家庭婚姻纠纷等专业调委会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年全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案17092,调处成功16644件,调处成功率97.4%。市保调会成功进驻市人民调解服务中心,市劳调会正在筹建中。

  3.巩固提升传统人民调解工作。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同时,健全村级人民调解组织,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并实行了全员培训。全市全部落实了“以奖代补”保障政策,较好地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新昌沙溪镇“3+x”调解工作经验被中央、省、市政法委充分肯定。围绕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全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传统性矛盾纠纷21412件,调处成功21078件,调处成功率98.4%。

  二、切实抓好特殊人群教育管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全面落实省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帮教”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教育帮扶体系。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和《浙江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等规定,完善具体工作制度,依法规范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开展“三类人员”暂予监外执行清理专项行动和“三查”专项行动,清理相关人员30人,评查案件1053件,排查人员2040人次。开展审前风险评估1505件。过半区(县、市)完成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组建和矫正指挥中心建设。扎实开展为期六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670余人次接受教育。20:1比例的社区矫正专管员配置工作不断推进。截至11月份,全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3499人,全年矫正人员再犯罪率0.23%,脱漏管率为零。

  2.劳教场所顺利转型。严格按照过渡期“队伍不散、人心不乱、资产不失”的方针,做好原有场所、设施改建、完善工作,调整内设机构和人员,开展转型技能培训。收治强戒人员后,强化安全管理,推行“四四五”戒毒模式,落实防控排查、应急处置、领导责任等“四项机制”,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竞赛活动,实施安全隐患的“销号式”管理,确保场所人员安全稳定。截止11月30日,正式收治100名强戒人员。

  3.深化安置帮教工作。切实担负司法行政系统牵头职责,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实施社会化安置帮教工作模式。认真做好服刑人员的信息核对工作,核对成功率达90%以上,落实重点刑释人员的必接必送工作和教育帮扶工作。开展真情帮教,联合人力社保、民政、妇联等单位,与乔司、南湖、女子等监狱结对开展“真情、温暖、回归”系列帮教活动,做好服刑人员家庭成员以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生活困难帮扶工作。加强帮教队伍建设,组建以刑释人员居住地司法所、村(居)、家属以及帮教工作志愿者为成员的帮教小组队伍。全年全市共有刑释人员14378名,安置率95.3%,帮教率97.5%,重新犯罪率1.23%。

  三、发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业,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服务和管理律师行业。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主动服务经济建设、助推民生事业、维护社会稳定,出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主动积极依法帮扶企业的指导意见》,通过组建律师服务团、走村入企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金融支持经济‘百日服务’活动”,积极做好帮扶企业工作。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政府、村(社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出台了经费补贴办法。目前全市共有市县两级政府法律顾问26人,企业法律顾问数量逐年增加,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出台了农村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在市主要领导重视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基本完稿。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通过不断深化案卷倒查、抽查旁听庭审、主动排查律师违规违法执业线索等方式,有效整治和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全年共受理投诉9起,均已办理完毕,共对2家所、2名律师做出行政处罚,对1家所、2名律师做出行业处分,对1名律师作出开除党籍处分。以律师行业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律师参政议政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律师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5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4人,占律师总数的5%,2名律师担任省人大代表。全年我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28904件。

  2.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完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加强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规范化建设。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推出完善服务窗口、拓宽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形式等八项惠民措施,开展了“法律援助惠民服务”主题活动及“送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民工讨薪专项行动”、“法律援助拥军维权月”、“敬老月”等专项活动,为更多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案件管理,全面实施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庭审旁听制”、“双回访制”等案件质量监控机制,提升援助服务质量。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列全省考核第一,受到省高院齐奇院长的批示。全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解答法律咨询29374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519件,各类受援人总数达6431人。

  3.有效加强公证管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工程和疑难事项,为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危旧房改造等决策部署和中小企业提供公证服务,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涉及“五水共治”有关公证250余件,涉及金额11亿元,办理“三改一拆”相关公证993件,涉及家庭557户,涉及改造面积和拆违面积9万余平方米,为中小企业办理保护知识产权等各类公证260余件,涉及金额约2亿元。加强规范化管理,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推进公证信息化管理工作,完成全国遗嘱公证信息录入工作,实现全市办证软件的统一化并实现办证信息与省司法行政专网的成功对接。全年全市七家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7726件。

  4.组织实施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管理。按照“四最”、“四严”要求,圆满完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绍兴考区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了考试“安全、顺利、有序”。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绍兴考区报名人数1190人,实际参考827人,参考率为69.5%,通过率为22%。大力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围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完善考核标准,开展司法鉴定案卷评查,形成执业专项检查常态化,抓好司法鉴定继续教育培训,促进鉴定机构规范运行。加强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处理投诉3起。截至11月,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年鉴定数量10641件,公安、检察、法院部门委托鉴定1697 件,自行委托鉴定8944件。

  四、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1.围绕中心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先后组织开展了全省“平安和谐”、“依法信访”和市“五水共治,重构重建”、“三改一拆”、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项宣传活动,举办了“五水共治”法律知识竞赛,印制“重构重建”、 “三改一拆”等宣传挂图38500份发到千家万户。

  2.实施普法阵地示范工程。下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培育推进计划》,对公共传媒、文化宣传、教育宣讲、体验教育等四类阵地分类示范推进,已建成8家,同时探索普法成效社会化评价机制,与城调队联合对法律法规知晓率和依法治理工作满意度进行群众测评,共有3000人次参与调查,全市普法工作满意度平均综合得分为88.17分。

  3.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重点对象普法力度,继续组织好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丰富青少年“法在心中”校园法制宣传系列活动,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热点时段法制宣传,借助《绍兴普法》杂志、《绍兴普法之窗》专版、普法短信等传统媒体和 “绍兴普法”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兴平台,推进“法律六进”向纵深发展。共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册,举办专题法律讲座396次,发送普法短信共十余期,发布微博662条。

  4.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做好“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今年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2家,新增市级“诚信守法企业”培育对象25家。目前我市共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67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23个。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工作保障能力

  1.加强司法所建设。积极沟通协调汇报司法所建设情况,努力为司法所发展争取政策支持。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今年新成功创建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14家,市级规范化司法所15家。目前全市共建有直属司法所119家,建成率达100%;现有司法所工作人员508人,其中司法所专职在编人员316人(政法专编186名)。以司法所为依托,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化、直观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

  2.推进基层单位建设。县级司法行政办公业务用房建设进一步推进,越城、上虞、嵊州已全面完成装修和搬迁工作,全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全部沿街落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完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强戒所等基层单位和管理对象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6个县级大调解中心全部建成。

  六、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队伍建设

  1.全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多形式专题学习和党员活动,认真查找和整改“四风”问题,开展了“六项集中行动”、“ 增强党性 严守纪律 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 等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共排查出11大类41项整改事项,逐一整改落实并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在律师队伍明确提出具有律师行业特色的反对“自由主义下的散漫之风、关系主义下的庸俗之风、拜金主义下的逐利之风、享乐主义下的奢靡之风”的反“四风”要求,并对 “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2.完成区划调整后机构人员调整。将原我局9个直属司法所、17名政法专项编制(实有16名司法助理员)整体划入越城区司法局,并相应调整市局内设机构,充实了一线力量,突出了市局的指导职能。

  3.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部署开展 “百千万”活动。即百名司法所长破解百道基层基础难题;千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走千家企业、访千户群众;万名人民调解员调解万件矛盾纠纷,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共组织全市119名司法所长查找解决各类基层基础难题近百个,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2487人次走访企业3706家、群众1641户,提供各类法律服务11186件次,14082名人民调解员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504件。活动成效逐步显现,也密切了司法行政系统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4.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出台局《行政审批工作规定(试行)》和《行政执法规范化操作流程(试行)》,完成权力清单梳理公布,全面推进区、县(市)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制度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均实现全覆盖。加强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的依法监管,加大投诉查处,目前共处理投诉15起,作出行政处罚3起。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