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248/2018-473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8-06-07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字号:

绍兴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8-06-07 15:3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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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下,市司法局重点围绕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目标,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三项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以规范化和信息化为重点,提升特殊人群教育管控新水平
  1.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帮扶。印发《绍兴市社区矫正审核审批程序规则》,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推进机构建设,市一级增挂社区矫正执法支队牌子,柯桥、越城、诸暨、嵊州已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帮教”工作模式,县、乡、村三级监管教育帮扶体系日益成熟。市局和各区、县(市)基本完成矫正指挥中心建设任务,市区联动的集中式教育矫治基地已经建成。根据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市社区矫正清理清查专项行动,确保各项执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按照中央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工作要求,集中力量,严格标准,科学实施,顺利高效完成我市社区服刑人员特赦申请的审核上报工作,全市共有83位社区服刑人员获得特赦,报审准确率达100%。截至12月25日,全市共在册社区矫正人员3410人,再犯罪率和脱漏管率均低于省定标准。
  2.完善强制戒毒软硬件。认真贯彻《禁毒法》、《戒毒条例》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综合运用管理、教育、治疗、康复等手段加强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全面推进《戒毒工作纲要》实施,顺利通过“四区分离”工作达标验收。通过组织开展违禁品、违规品专项清查、加强安全分析与监控、注重戒治矫治制度化建设等确保场所安全稳定。截至12月25日,在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243名,逮捕3名,解除戒治71名。
  3.深化安置帮教工作举措。市两办出台政策,统一明确规定安置帮教经费年人均500元列入财政预算。以市综治委名义出台《关于在全市组织实施安置帮教工作“七个一”工程的通知》,解决好回归社会“第一口饭”、掌握必要生存技能、社会化帮扶等问题。做好刑释人员的监地衔接工作,开展帮教进监狱等活动,联合人力社保、民政、妇联等单位,与乔司、南湖、女子等监狱结对开展“真情、温暖、回归”系列帮教活动。目前在册刑释人员14378人,安置率96.7%,帮教率97.1%,本年度重新犯罪率为1.19%。
  二、以落实普法责任制和普治并举为着力点,力促普法工作新成效
  1.顺利通过“六五”普法终期验收。对各区、县(市)自2011年以来的 “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顺利通过省级考核组的考核验收。上虞区推动实践普法责任制、越城区普治并举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柯桥区开展流动人口办证前普法等做法得到省考评组的高度肯定。
  2.围绕中心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先后组织开展《信访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 “五水共治,法治助力”、“三改一拆”、 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项宣传活动,举办了“五水共治”法律知识竞赛。印制“重构重建”、 “宪法知识宣传”等宣传挂图、书籍3万余份发到千家万户。
  3.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强化领导干部、青少年、农(居)民、企业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普法力度,继续组织好市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丰富青少年“法在心中”校园法制宣传系列活动,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热点时段法制宣传,借助《绍兴日报》、《浙江法制报》、“市民与法律”栏目等传统媒体和 “绍兴普法”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兴平台,推进“法律六进”向纵深发展。共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册,举办专题法律讲座200多场。
  4.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做好“民主法治村”和“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培育创建工作,今年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8家,新增市级“诚信守法企业”培育对象19家。目前我市共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1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350个,全国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个。
  三、以强化保障和依法规范为主线,推进法律服务业新发展
  1.扶持和规范律师行业。围绕“两美绍兴”、“五水共治”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绍兴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绍兴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组建5个律师服务团开展助企联企工作,协助企业建立经营风险防范预警机制、规范公司治理、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深化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日益显现,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实现全覆盖。认真处理各类投诉案件,确保对投诉人有反馈、对投诉案件有结果,重点加大对违规、违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惩戒力度,全年共处理律师投诉5件,向省厅提出1起吊销律师执业证建议,办理行政处罚8件,对7名律师、1家律师事务所作出警告到停止执业一年不等的行政处罚。积极贯彻落实“市两办”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律师行业扶持力度和青年律师培养力度,进一步推进与检察院、法院等法律共同体建设。截至12月,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40838件。
  2.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完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新设立市法律援助中心民革、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站,截至目前市级层面共建立17个行业工作站,加强工作站和联络点的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惠民服务”主题活动,推出完善服务窗口、拓宽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形式等八项惠民措施,在服务窗口开展“两优一满意”活动,出台《法律援助机构文明服务守则》,联合开展“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巾帼工程”、“春苗工程”、“夕阳红工程”等维护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维权活动。深入实施《浙江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出台《2015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实施方案》。截至12月,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解答法律咨询34445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26件,各类受援人总数达5942人。
  3.发挥公证行业作用。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工程和疑难事项,为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危旧房改造、征地拆迁等决策部署和中小企业借贷融资、重整重组、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公证服务。妥善处理好行政区划调整后公证机构的设置问题,重新命名柯桥、上虞2家公证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针对公证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建立公证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截至12月,全市公证办证量为63211件。
  4.规范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按照“四最”、“四严”要求,圆满完成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绍兴考区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了考试“安全、顺利、有序”。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绍兴考区报名人数1232人,实际参考847人,参考率为68.7 %,通过率为19.8%。以“控制数量、确保质量,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为发展理念,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转型升级,完成对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和绍兴正大司法鉴定所的优化整合。截至12月,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年鉴定数量12909件。
  四、以强化传统和拓宽专业为突破,推动人民调解新进展
  1.推进全市大调解体系建设。出台《2015年绍兴市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要点》,在列入市综治平安考核基础上重点部署推动各区、县(市)、乡镇(街道)大调解平台建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七个协调指导委员会的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日益深化。目前,市县两级建成大调解平台7个,乡镇级118个。警调对接实现全覆盖,诉调衔接、检调对接日益成熟。
  2.拓展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医患纠纷、校园伤害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家庭婚姻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建立和完善劳动纠纷、物业纠纷、环境污染纠纷等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对接机制,效果日益明显。全年全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案19644,调处成功19251件,调处成功率98%。
  3.加强传统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全市6成以上乡镇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出台《关于发挥乡贤在人民调解中作用的指导意见》,规范管理各类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调委会建设标准、调解员补助标准刚性化。围绕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截至12月,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传统性矛盾纠纷22273件,调处成功21987件,调处成功率 98.72%。
  五、以组织平台建设和信息网络建设为切入点,取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局面
  1.加强司法所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细化任务,突出重点,督促各区、县(市)局出台并落实各项贯彻举措。柯桥区局出台文件,将司法所建设列入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诸暨市局重新调整制定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大幅度提高了“以奖代补”的标准。今年共创建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27家。
  2.推进基层单位建设。县级司法行政办公业务用房建设进一步推进,越城、上虞、嵊州已全面完成搬迁工作,柯桥区办公业务用房调整方案已落实,全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全部沿街落地,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完善,诸暨、嵊州、新昌被评为省星级规范化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强戒所等基层单位和管理对象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3.推进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网络平台即绍兴市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已完成项目认证和预算审批,进入招投标阶段;第一批产品目录初步形成,覆盖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综合法律服务等共五大类、19项法律服务产品;以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抓手的基层平台不断夯实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硬件平台建成率超过50%。
  六、以专题教育和日常管理为抓手,致力队伍建设新加强
  1.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规定活动到位、自有活动跟进”的要求在全系统稳步推进“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印发《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打造“有自觉、有激情、有担当、有作为”干部队伍推进绍兴在新常态下实现新发展的工作计划》和《关于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新常态新举措新发展”讨论的方案》,通过局长上党课、中心组学习、党小组讨论等方式,积极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2.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印发《中共绍兴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2015年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内容,形成上下贯通的责任链条;与各区、县(市)司法局长、市局下属单位及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注重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党风廉政专项督查,严防责任风险。局机关党委纪委不定期组织正风肃纪活动,多次赴市国信公证处、九里强戒所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健全监督检查和考核责任,已连续多年未发生干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3.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贯彻依法行政总要求,加强基础工作,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审查文件179份。依法推进重点工作,顺利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等工作,共选任107名人民监督员,并组织了初任培训;深化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并制订整改方案,共提出5大类15项加以整改落实。加强执法监督,认真组织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和特赦工作执法监督,共监督社区矫正奖惩、处罚类案件591件。加大对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行政许可、处罚及投诉案件的监督管理,监督处罚8件,行政许可13件,各类行政许可初审175件,办结各类投诉共8件。加强执法队伍主体资格建设,组织30人参加省厅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局机关执法岗位持证上岗率95%,没有一名执法人员因执法过错而受到追究。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